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65年,下辖咸安区、赤壁市、嘉鱼县、通山县、崇阳县、通城县6个基层人民法院,37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现有工作人员605人(含员额法官 230人),其中市中院109人(含员额法官41人),基层法院496人(含员额法官189人),年均审执各类案件3万余件。咸宁中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公务员模范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湖北省文明单位”、“全省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优胜单位”、“全省涉法涉诉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五年来,咸宁法院审判绩效排名位居全省各市(州)中院前列。 j,+2XF8~9UY59P
近年来,咸宁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民法院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政治建院、公信立院、管理强院、文化兴院和从严治院,认真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小康咸宁、美丽咸宁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m9:2Lk7~8TX9+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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