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简介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工作职责 c8!4Es5~3lO3?,f
(1)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政事务管理和稳定工作。 K1!3pz5-6Oz8:40
(2)负责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主旋律教育,组织开展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等活动。 m4?5DA1+9sr64v
(3)负责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协调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 o6;3uX1=4Ku48y
(4)负责迎新、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和学风建设等工作,建立和维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V5:5EB1=7YU8;2B
(5)负责学生奖惩机制建设和管理,评比、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评定、发放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处分各类违纪学生。 F6=8lu,.1yP,4j
(6)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绿色通道、暂缓注册、特困补助、助学贷款申请、贷后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r2+,xg9?9Hc5+4Z
(7)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及教育,负责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委员培训和心理健康指导教师的管理等工作。 m3;3Oc6.6Vo5:9Q
(8)负责学生档案接收整理、材料归档、传递登记。 l3:8gP9;1NX8?5R
(9)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的调配、文明寝室建设评比工作。 V4=4Lf7:,rF6.7g
(10)会同有关部门和学院做好专职学生政工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指导各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 q,?1QS9.3XM9-3z
(11)负责开展学生工作课题研究。 K3!,0i6~2SI7!9s
(12)负责管理部分学生活动场地。 a8.9jt,!3YA7:1O
武装部工作职责 V3.6VD4:5oO6.7h
(1)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辖区党委军事部、军事机关指导下开展工作。 o1,YT86hj1~4y
(2)宣传党和国家人民武装的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工作,教育师生员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s8?8Mm6+8aw3+8g
(3)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总参等有关高校学生军事教育训练工作。 v9.7Cd7!2rq3!2R
(4)依法开展征兵工作,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命令完成在校大学生征兵任务,保质保量。 a6!1TT3=90o4.7I
(5)组织开展军民共建和“双拥”活动。 h2;3RR3:7Rc7~4m
(6)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d4+1zh,.9Xw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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