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网简介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南。需要获得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f2-3ue7+6KK99b
本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 S3+2xG4!1yQ1:4d
一、主动公开 n8+,uj5=7aA3=4J
(一)公开范围 X16tI6:1mO6:6J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校编制的《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e1?6zR8+9mi,2e
(二)公开形式 J,?2we3~7Bs6=4b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及学校各单位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相关会议以及其他便于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进行公开。 F1=8dq3-7jq1~6I
(三)公开时限 Y6+3ye7!6AE18d
各类应当公开的信息产生后,学校各单位将在信息制作完成或获取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将在变更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更新。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F67Op3~6qe9~1P
二、依申请公开 e2=1Kr3+1kX,-9p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t9;4tZ4~4WH3:1M
(一)受理机构 O9?8Gd1;9cM7+1x
机构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办公室 b8.2Il73Uk36G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党政办公室 j,:1iL22Qh,:4q
办公时间:学校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 11 : 00 下午 2:30 - 5:00 u8~,aT1.,XB1.1h
(二)提出申请 I3=8Wr1;2bh3=2n
申请人向学校提出申请,须全面、如实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网首页下载,也可到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 P5:9Pw2:2ye,!1B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方式包括: G,-5W07+9Eq2~2k
1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信息公开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现场提出申请。 08~2jK83ml5-20
2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首页左下角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直接发送至电子邮箱。 G1-5YN4=6KV27j
3 .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函、传真的适当位置标注“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n2-6gR4+,MQ15Y
申请获取学校信息的个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与工作证等),法人与其它组织应提供相应有效的机构、组织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C5;7XO1?8wV8!6h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公开请求,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k9+8IR32Ck8-7a
学校不受理直接通过电话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F6;6dJ,.2fl9!7m
(三)申请处理 T,;7su5~8eT5+2x
1 .审查 l49bw9:6yb8=4X
收到申请后,学校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i1=3SE6!,Xl8?6j
2 .登记 T5~9bD,!2xk2:5b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 L7;4zI3?6et8=2b
3 .答复 u5-7Yh2=8rK9.1e
自登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学校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T8:,bv2+9Vi,:7N
( 1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在适当期限内作出更改、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N4~5HM1~3Mv33N
( 2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n2-2PO1~5eQ6+5l
( 3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q7;1zF5;9UM51N
( 4 )不属于学校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u6?1xu1-9pB13P
( 5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予部分公开; l1,ax2-2vL2~,f
( 6 )同一申请人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的,将不再重复处理。 m9:7dP,4Qf1.4S
4. 处理时限 Z6+9rY5-9UC5.4Q
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登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因故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W15uL8.3MT1=4L
5. 收费 t,-4ny9:,jD9~1j
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收费标准由学校财务处依照价格管理部门规定而确定。如申请人确因经济困难需申请减免费用的,可在《申请表》中说明。 m6:7kR6~6tz1~7D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x3;7dN,~7eh5;1E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学校以及所属单位未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投诉。 E5!,XG8!2oZ6?2O
学校监察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监察处 C2!9Xx5:5KU4=7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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