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信息公开网简介
长治医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c6!6op2~3PX8.9M
为了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校信息的权力,促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长治医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内容可以在本校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中查阅,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事先阅读本《指南》。 m9.7hj1=8ak1=6R
学校掌握的各项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以及学校规定不予公开之外,均应予以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学校公开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稳定。 A1;,Ro6.7VH41M
一、主动公开的学校信息 w2~8qI48vY5=7L
(一)公开的范围 s9+5YG9-6kD2+7o
本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长治医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查阅。 O5?8JL,+4sh8.8v
(二)公开的形式 p6~6An4:1JJ7;9M
对于学校主动公开的各项信息,学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办公现场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d69pV8-2jz7-3K
本校在校园网主页设有信息公开专栏,用于公开主动公开信息。 i,:8KP5!1rA8-6U
本校信息公开办公点:长治医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地址:科技大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j6;3qW6?1DP,!5D
本校还综合利用校园网主页、校报校刊、信息公告栏、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或者简报等方式,及时公开信息。 03?2OX4.4Ph5!8g
(三)公开时限 o6?6Cj1+5de6?1r
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开。 T7?2wJ6?1bs6?9k
二、依申请公开 E1:,Ad6:6Ol9?5k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与其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相关的信息。本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Y9?,pc41PR4.3A
(一)受理机构 g9.1Hp7;6Er2.,Z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长治医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地址:科技大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w,!8Pm4.2vz6+,W
(二)受理程序 v,=6zS3=7In5~7W
1.提出申请 K9.8hR,+3ON5-3i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长治医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里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J45GL3?2mp4~2W
为提高信息公开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N,+1tx7~6KH4-8f
2.申请方式 G,.8GO9-7xC7=1X
(1)申请人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M5:6dS7-8RL5:8P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q9=9Ja1:8YG3-7F
(3)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t9=8rP1?1JV7+4g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L2+8Fc6~2CQ1+3F
3.申请处理 F8.1Zf9=3Of7!3D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e3-6hn23Sn1+2r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n8-7Io7.4Fe8:3x
(3)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Q4;7qk8:9Mb6+,Z
(4)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U5-5pB93gj1;2J
4.申请费用 W7=5WZ,.9HP4~7T
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学校财务。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s7!4gT7=9Kh8?5E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c1!6vo8?4hi8-4R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b,:3qI6.,Ed,?,H
本《指南》解释权归长治医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将根据本校实时情况进行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长治医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查阅。 D8;7uF2;6mb71m
( 2015年6月18日) K4=6sF7.,YO2-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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