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信息公开网简介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2010年4月6日以教育部第29号令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i6=5dk9~3HR6~4b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0]44号),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治校,强化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监督,学校编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u7;,CL4-3lt,~,u
一、主动公开 L9-9VL,-9SE1;7f
(一)公开范围 E1=4SE,+1hQ8?8D
本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查阅。 w1=3Io3?6Hr5.3y
(二)公开形式 H84of14Je7-2s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校内外媒体公开及信息公开服务点公开等三种形式公开。 d,+6Lk6=7yy8-5G
本校在校园网主页 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同时设信息公开意见箱, 听取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m5!5aA8!7Pu6?4i
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Q6.1ps6;8li57x
本校还将采用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 a1+6tT5.7bZ1=6x
(三)公开时限 R6-50m2;9rJ4+3j
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w4?4gh7:7wt85Z
二、依申请公开 b5+9KJ7.1OM,:5z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提出申请。本校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R8=7rW4-8sB3-,N
(一)受理机构 B6!5oy2?5Dy39B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信息公开办公室 h,:8Sq2!,vw4=2G
办公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行政办公楼1703室 I4:7mA4-4qU3~1j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H,,sx2=7CJ4.2E
(二)受理程序 d6:1nL7!2ca1!1p
1、提出申请 K3;7Xw7~4oN9-9l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申请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本校网站 上下载,也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i9?9md,;3Be3:8E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C9,pD3.7iO,;5Z
2、申请方式 S4;9on7.9Kf2:4O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M,?,IS23db,.5E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H7+9Gr3;5FH16V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U4~4ly2;1dP4.4F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q1~2HV5+3Rc4;2R
3、申请处理 u2:1rT8!2r07?1z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a6?7dd5;7cI1=4x
(2)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S7!2un82GV9,e
(3)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P47Xn21pf,?,h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Z44FL,+7wJ9!9J
(5)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x3+7cx7!3ci4-2e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g2?2xv6=40O4+7N
(7)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其他答复。 G4!2La8;3uX6-8F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k9:3dq13Qt9!3A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监察处)投诉。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行政办公楼1712室。 06;,Ap3.7Vn4~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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