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校友会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校友会是由浙江师范大学校友自愿结成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宗旨是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促进学校与校友、与校友所在地区和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激励校友发扬“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励精图治、自强不息”的师大精神,为母校的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C8?3qB14U07!,y
校友会的业务范围:(一)密切校友间、校友和母校的联系和情谊;(二)促进校友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母校的发展作贡献;(三)征求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受学校委托,跟踪调查历届毕业生工作情况;(四)服务广大校友,协助负责来访接待工作;(五)组织学术交流和联谊活动;(六)编辑、发行《校友》等内部刊物。 T71pA56fp8?9o
浙江师范大学校友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6年,也就是在学校成立40周年、升格为大学11周年之际,学校专门召开了校友会成立大会。同时,在京校友成功举办了首届北京校友联谊会,这是我校第一次在校内、校外同时成立校友组织,是浙江师范大学校友会发展的源头。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广大校友的大力支持下,学校校友会获得省民政厅的成立许可审批,于2016年4月16日成功召开了校友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获得合法组织身份。目前,校内已成立18个二级学院校友分会。浙江省内已有地级市校友联络处11个,市辖区、县级市校友联络办73个。浙江省外除北京校友联络处、上海校友联络处外,还在筹建广东校友联络处、福建校友联络处和新疆校友联络处,并在海外校友集中地域成立了北美校友联络处、非洲校友联络处。陆续成立了MPA、媒体、企业总裁等若干行业校友组织。 U89yp38Od5.5o
一直以来,浙江师范大学高度重视校友工作,努力搭建工作平台,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体系。学校于1995年成立了校友联络办公室,承担相对独立的校友会秘书处职能,设立了专职岗位。学校还长期聘请若干位校友工作顾问,作为学校校友工作的咨询议事机构。各二级学院和独立培养研究机构都有校友工作分管领导,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校院两级联动的校友工作体系。校友会主办的“一刊、一网、一库、一卡、一节”为校友提供免费资源,成为母校联系广大校友的桥梁和纽带。校友与母校互动积极,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F2-1Fu6-4fJ3!2e
校友永远是学校最宝贵的资源和财富,也是学校事业发展最可信赖的力量。根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的调查数据,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对母校总体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省本科院校前列。 j7!1ib1=5Tc5:6s
浙江师范大学校友会正携手全球各地各界30余万“浙师人”和110余个校友组织,在践行“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的征途上阔步前行。 x,+7of7+50c9?1s
章程
浙江师范大学校友会章程 C2?8UU27QG2-6A
第一章 总 则 U4~5xS8=1zu4;,p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浙江师范大学校友会(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简写:ZJNUAA)。 r33gy8+9gh44P
第二条 本会是由浙江师范大学校友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r2;8aQ6;3mm6+7M
第三条 本会宗旨: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交流合作,激励校友发扬“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励精图治、自强不息”的师大精神,凝聚校友力量,服务广大校友,为母校的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V6-,Yq2!10B3:4d
第四条 本会接受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S8:3Ky4!,dN1=8w
第五条 本会住所在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内。 z9.1qz7~1lP1-2F
第二章 业务范围 R,~9ke4?1IZ1-6c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 x4?2vs6.1gY5+2g
(一)密切校友间、校友和母校的联系和情谊; j8+4cp4:8GU9?2K
(二)促进校友为母校的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d9:,UZ7=3hG5?4P
(三)征求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P2=1OR3;9XG7.2K
(四)服务广大校友,协助负责来访接待工作; z,-1fo,5Zm6;3K
(五)组织学术交流和联谊活动; n6:3iP6~4Pj8=9t
(六)编辑、发行校友刊物,建设和维护校友会网站。 Y5.1CX3~9go4.8r
第三章 会 员 W4+7OU8.4tT4+7g
第七条 本会会员有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P5-6UC1?2gJ1;5g
第八条 凡在浙江师范大学(含其前身、并入学校和附属学校)学习和工作过的人员,均属浙江师范大学校友。 p2?3EQ76PF1=3y
学习过的人员,包括各种学历、非学历层次的毕业生、肄业生、结业生、进修生、培训生、留学生、交换生、以及其他形式学习的学生。 t9?7vN2=5LW3:1G
工作过的人员,包括任职、任教者,包括兼职教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访问学者等。 V6!5LZ6=4uC,:2Z
第九条 入会程序: y4;20W15Vl,?7R
凡是本校校友,只要认同本会章程并自愿参加,经与本会联系登记,由理事会通过后,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z5.4Gz5+1tI1;7a
各地的浙江师范大学校友会联络机构只要认同本会章程并自愿参加,经与本会联系登记,由理事会通过后,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 H2~4nk1;4uk4=3N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v3~6Si33fU2!60
权利: b6~4Wl9!3KE2:1r
(一)本会的知情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E5~4sJ6~2jl4-6j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并实行监督; k32Go3!5HH2.3Q
(三)对母校各项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h7=30B1=2JD8?2P
(四)优先取得本会有关刊物和资料。 D9=8rD34Na57h
义务: d6=8ND1:8GT7!1r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c3;5om9=6MZ91Z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P6.,Yi6~1zt7!3D
(三)协助母校广泛联络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促进母校各项事业发展; h6:9nk,-3da4+4b
(四)协助筹集本会经费。 E,=,Qd9-,Nq6!4H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X4?1Qn6-5ol,.2j
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D8=2hX3;9zE9=2B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v1;3UK9!7pX2.1l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p3=2Rd1!8Sg48f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x5:4ro6-4Nz3?3w
(四)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和重大的工作事项; t2~4dj3~3IQ6.1V
(五)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项。 I4-3Fg53Ix6+5Q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为有效,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06.2j0,+8Px3+6o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h,;9ot2:6ZT8?2z
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J2=,ES1-8vh7-4g
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f3!7oQ8=4rT5+9G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r3+,mN5;2ng3,L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L34xX7?5Ak2!4n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v,+5Se8!7yj7.5x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R9:4re3!1Bj5~3t
(五)审议会员的申请审批程序; u7-4dc2~5Oj5~5I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T,;5fU1~8LB8~4v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r8?8Cc6+6Qt7!9g
(八)领导本会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V,:4NO8=,UV9.3v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d9-3Sk5~3eV8;8X
(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D1:4HV27TB3?,0
第十六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v7!9IH,?4dU9-,G
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V5?6AB27an,,M
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处理第十五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n9;7CX4;2gk8!9E
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o4+1zZ9:6rv8?2E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k48Va3+6ec5.3B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本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本会聘请荣誉会长和荣誉顾问若干人,指导本会工作。 w2?1vO7-9sj3=5r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D6!6PW9:1Hi,+1Q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Z1+6Mt4:2VI5!4R
(二)在本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T4.2nN93bl6?2Q
(三)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U7=8Ri1+2rX37J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g,.9LV67lA7!3J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S44ud,;8sz5-1F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5=3aY4:2PZ6.,h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g7-8xG7-,cG1!3g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n4+9YI6;4RU,5C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D43Ux9:8pj5~3V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K2-2Xo8?1QD3+6X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g7?5tz,;1CK58I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Q4=1BB65GZ,:7f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I16QM9;7OR4=5P
第二十六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a3~6ar2=3NN9-2A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n1?6Zp7.9y0,!6V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q8?1QS5.4Dv5?3Q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R,.2LG3:3bn7.,l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S9?6SG,:7qi1!2S
(五)处理与本会有关其他事项。 G8=7lH4;5Tv1?,W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n6+5KK7-9FB7.7M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 O1:3th1+1WW6:8Q
(一)母校资助; M6~2My4-6hY6+1H
(二)校友的捐赠; l9!1tE2=4Mb8?6w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资助; o9!9CT5~8ZQ3~4S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k52xY4;9Kj1!2O
(五)其他合法收入。 D3?,Ia6.,ll48j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H6?,Cy2!1yc2~3d
第二十九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x7+8P03;6sG4:3s
第三十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准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l9?2dm1;8Er7=8W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s17Zv9?3Uc9=6r
第三十二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X,?6je2=3el6?9B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W4!9mJ3;4us6~4n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J5-8RI5-3nC6;1w
第三十四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Z8-5ud4:3hj9-8r
第三十五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v2?3ON8+2WX1.3h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W8.7nT7-5Uc3?2R
第三十六条 因某些原因造成本会需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E2;,XX92MA2;5U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q4!10e4;8Wm37q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n,7nX9-3WC7!6k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G62hU9:8dK5=9u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x1;,CZ6.,pw9~8K
第八章 附 则 h2:2rc1-1jc93f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6年4月16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 j7=,Lo1?5gc3!10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A,;8lD9!4sf8+3X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h6+4In37Kj2=3Z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