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简介
忻州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组建、山西省政府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忻州市唯一的普通本科高校,为我省三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唯一的“‘两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O71zy2;2ED1!5n
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约1619亩(含一期和二期),总建筑面积49.08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近20000人。现有在编教职工1302人,其中,专任教师967人,教授61人,副教授265人,博士162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6人。省教育领域“三晋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1人,山西省教学名师9人,山西省高校“131”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8人。 m47rz5:4Gr,?,v
60多年来,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秉承“厚学启智,修德树人”的校训,持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推进本科教学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学校现有43个本科专业,涵盖法、教、文、史、理、工、管、经、艺等9个学科门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优势特色专业6个。 r9;,AI7-9gC2-9n
学校强力推进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全面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整合校内系部学科资源,为建设“强、优、特、新”的现代院系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学校现有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1个,山西省重点扶持学科5个;山西省“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培育项目1项,山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型研发机构1个,山西省“1331工程”协同创新培育项目1项;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7门。省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6门;省级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普通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五台山文化研究、元好问研究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主办有《忻州师范学院学报》(双月刊)学术期刊。 K2+7Pa3-4ze7-6q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不断巩固拓展实习支教新格局,激发实践育人高质量发展。自1997年以来,紧紧围绕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创造性开展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构建了高师院校、地方政府、中小学校“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形成“万人下乡村,千人出山西,百人走丝路”实习支教工作格局。25年来累计派出55000余名大学生,深入山西、河北、新疆、海南等地21个县(市、区)700余所农村中小学,积极参与教育精准扶贫,极大缓解了农村基础教育师资短缺问题,培养了一批批愿意为基础教育辛勤耕耘、默默奉献的优秀教师,走出了一条符合实际、富有成效的“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忻师”脱贫攻坚之路,受到了多位中央和省市领导的肯定。时任国务委员陈至立批示:“忻州师范学院做了我们近年来一直想做但尚未做成的事。他们的做法,为深化师范院校的教学改革,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解决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提供了实践经验,很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时任教育部部长周济批示:“要认真总结山西忻州师院的经验,全面推进师范生顶岗实习半年的工作,这是师范生教育中带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举措”。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原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山西省副省长张复明等各级领导均到校视察指导并给予肯定,要求我院拓宽服务乡村振兴的路子,为推动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H6+1fw2~1RB9;6t
学院积极鼓励学生参加社会服务。2002年起开展“人道、奉献、博爱”的红十字精神教育,以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的良好载体,组织师生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为中华骨髓库捐献造血干细胞并捐赠善款;至今已连续20次累计捐献3891人份造血干细胞和80余万元善款,累计献血量达438.76万毫升;是山西唯一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教育部联合评为“红十字模范校”的高校;先后3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荣获“造血干细胞工作特别贡献奖”。一代代的忻师人将爱心融入点滴血液中造福三晋人民,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至上”的崇高追求,充分彰显了我院“立德树人”的教育成果。 V4!8Yd3~1vC3~,F
多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合格师资和各级各类人才9万余名,毕业生就业率、考研率、考取村官和特岗教师的比例,一直位居全省同类本科院校前列。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多数成为扎根山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事业的骨干,为国家、山西和忻州的教育、文化、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良好的人才支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D72Ot,=8nn2+6u
当前,学校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力落实学校第五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围绕“1233”发展战略,扎实推进“2263”工作目标,高质量实施 “十四五”规划,积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坚持服务国家、山西省和忻州市重大战略需求,助力乡村振兴,聚力落实忻州市“336”战略布局,主动融入和服务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努力为地方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彰显忻师担当、贡献忻师力量,为建设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r,!3MA2;3Un8-5w
(2022年11月) C2;9Hv2.9pG7+5m
历史沿革
1、忻县区师范专科学校 y65CI,.8ks6:2R
1958年6月,经山西省人民委员会“(58)省文中字第604号文件”批准,忻县区师范专科学校成立。学制2年,开设语文、数学、生化3个专业,4个班,在校学生146名。 d2.8zN2~2jl8-4e
1959年9月,忻县区师范专科学校与大同师院合并组建为晋北师专。学校经费由山西省教育厅拨发,行政业务由晋北专署文教局领导,学制2年,在校学生550名。 V3=8zM1;9VC2+8G
1962年7月,经山西省人民委员会“(62)晋教王字第276号文件”批准,晋北师专裁撤。 t7-2re9?3oH1=3m
2、忻县专区耕读师范专科学校 h9~4UT,+2LU1:8w
1965年2月,忻县地委、忻县专署筹办耕读师专。耕读师专附设在忻县师范,共招收学生92名。 k2~1TB4?4qp8.,x
1966年5月,经山西省人民委员会“(66)晋教复字75号文件”批准,忻县专区耕读师范专科学校成立,学制3年,开设政治与汉语、数学与物理2个专业。 d9?9UL5:4EL5.,B
1966年8月,经山西省人民委员会“(66)晋教字164号文件”批准,忻县专区耕读师范专科学校纳入国家计划,从9月1日起由省核定编制,经费列入省高教事业支出项。 a2;3Gc97kJ52B
1969年11月,忻县专区耕读师范专科学校与忻县师范等7所区直学校合并组建为“忻县地区五七学校”。 F2.3ci,+4Lk3.3c
3、忻县地区师范专科学校 b2:70g,,wr5+9L
1972年1月,经忻县地区革命委员会研究决定,撤销“忻县地区五七学校”,成立忻县地区师范专科学校。学制2年,开设中文、理化、数学、英语4个专业。在校学生440名,教职工总数170名。 q9;3Zi2:9vW37x
1973年9月,忻县地区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忻县地区高级中学。 O2.,xQ3!,eu1+2g
4、山西师范学院忻县地区专科班 f88Vo4;7NS6:8Z
1978年1月,经山西省计划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山西师范学院忻县地区专科班,附设在忻县师范,开设物理、化学、语文、英语、数学5个班。 M4+4Mv3=2AT3!3w
1981年1月,山西师范学院忻县地区专科班与忻县师范分离,设立独立的财务帐目。 I5:7UF54nr9.5z
5、忻县师范专科学校 z7+6yv7;4gY57M
1982年10月,经教育部“(82)教计事字215号文件”批准,忻县师范专科学校成立。忻县师范专科学校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学制3年,规模900人,设置中文、数学、物理、化学和英语5个专业。 d5;7HC1!9ji3-5t
1984年8月,经山西省教育厅“晋教高字(1984)第31号文件”批准,忻县师范专科学校更名为忻州师范专科学校。 n14ID6:80p2!7r
6、忻州师范专科学校 f5!3Zk5:6te7;9Z
1984年8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忻州师范专科学校成立,学生规模900人。建校之初,开设中文、英语、政史、数学、物理、化学6个教学系(专业),后陆续设置体育、计算机、电子等教学系(专业)。 m3~6NG2:9hZ55b
至1998年9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忻州师范专科学校学生规模1200人,共设置中文等8个教学系和汉语言文学教育等10个专业。 S3~,V0,~2cS,!3b
7、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o,.8Cw8+4YK,;2w
1998年9月,经教育部“教发(1998)15号文件”批准,忻州师范专科学校与忻州地区教育学院、忻州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v1?1cI77PG7;,x
1998年10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8)127号文件”批准,忻州师范专科学校与忻州地区教育学院、忻州职工大学、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忻州分校合并组建成为以师范教育为主,包括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在内,面向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的普通专科学校——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山西省政府领导,山西省教委管理,学生规模3500人,其中普通专科学生2500人,成人教育学生1000人,事业经费和基建投资从1999年起由山西省政府有关部门安排。学校设置中文等8个教学系和汉语言文学教育等20个专业。 o2.4yT2=1LA9+7m
8、忻州师范学院 c38nF5!,yD4:1a
2000年3月,经教育部“教发(2000)23号文件”批准,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忻州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成立忻州师范学院。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忻州师范学校建制同时撤销。 s3.3fd1?9mJ4!8m
2000年6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00)117号文件”批准,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忻州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成立忻州师范学院。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忻州师范学校建制同时撤销。 j9=7MK5!5FC1-3B
忻州师范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学院发展所需经费由山西省统筹解决。学院以师范教育为主,适当发展非师范类专业,尤其是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同时承担中、小学教师的培训任务。学院近期本、专科教育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u9-1cz8~8KN1?7m
2000年9月,忻州师范学院首次招收6个本科专业的学生。 C7-8qQ4?7PO9:6b
2006年6月1日,山西省教育厅下发“晋教发[2006]25号”文件,批准学院到2008年院本部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10000人。 I4?7DU3-1kd5=9w
2010年4月9日,山西省教育厅下发“晋教发[2010]9号”文件,批准学院到“十一五”末院本部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15000人。 r7~8LH4?2kn3:8a
至2012年3月,忻州师范学院设置汉语言文学教育等专业55个,其中汉语言文学教育等本科专业28个。 T9:3kY9.2mu7-10
学院章程
忻州师范学院章程核准稿 l5.1IE5.4DV8~,D
(第 91 号) J,:7jD7+6ft3!1U
序 言 j6-80T1+5wk5;80
忻州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 d8;8pr4+,NN5+1x
本科院校,坐落在山西省忻州市。学校的前身是山西省忻县师 i3.8DN5.5it4+4f
范专科学校,创建于 1958 年 6 月,1978 年 1 月更名为忻州师范 H2!2XA9.9fu3:,G
专科学校。1998 年 9 月,学校与忻州地区教育学院、忻州职工 o1+1Yn2+5OO4+1B
大学、忻州地区电大分校合并组建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 M7.4gk1-6md,-1a
年 3 月,教育部批准在原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忻州师范学 G2!9wL5:8mV3;6F
校合并基础上建立忻州师范学院。多年来,学校坚持服务基础 t1=,gz3+1Cm6=7z
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 l8:8An3=3VR24V
水平应用型师范院校。 N2~5Sg6=8kZ8;1u
第一章 总 则 x2=1mH5+3JC6+6z
第一条 为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学术 0,!9EX5-5xL1;3E
自由,实现办学目标,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完善学校治理 e2:10L1!6Wr31s
结构,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 q8.4SS5~9eZ6:10
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O2?8yV5!7iu1=9f
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事业单位登记 k6+3iY7-4hB1.3u
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 z9.20b4-3Jk9=8h
章程。 b13Sk3:2TL7-6K
第二条 本章程是忻州师范学院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 u87nn48LR,:4i
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学校及所属各单位应当以章程为 f6!6VJ,.8Tr1;7m
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 n4;6TA2:,kY3!2b
开展社会合作。 b8:5vn3~9vu6?9Z
第三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忻州师范学院,简称“忻州师院” 或“忻师”;英文名称为 Xinzhou Normal University。 F,-4gu35hf4-7g
第四条 学校法定住所为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顿奇东街 1 号。 v84UO8!9nk6.6E
第五条 学校是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举办者是山西省 U,:7UB9;2GG1.6f
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是山西省教育厅,登记管理机关是山 a2!3Ae1!3H05-9r
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以及变更 b5.2VT9-4sk2~7c
名称等重要事项,报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同意以后,报国务院教 U4.9ag1:7Cc8=,o
育行政部门审批。 I4:2hy5;4fX5-1Y
第六条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O19QG,~8nX,+,O
第七条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 M7!5On18jn,:7k
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P7+1gN5!9Rw4-,l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t7;8gi5;,eR6,P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 T4-3qv1!,HL6?2z
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b55tc,=5Za9.6a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 K6:8wo3!6dt3-8V
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 I6~5fF4=,fs9=6J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 R2-3fk3?7Bj,!,w
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U7:8iz1!9GQ54b
第八条 学校扎实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 U76dZ6?5gO2-9T
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本职能,实施高等教育, Y2~6Ri6-7Gx1!8G
不断拓展继续教育,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学校主要教育形 b2:3qW9.4mu,-5B
式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适度开展专科学历教育和非学 a4;7eO,=2bR66q
历教育,逐步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学校执行审批机 i6!9Ln8?5ck9=5E
关核定的办学规模数。 O,?2rl4-5Ux7+9T
第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学位制度,依法颁发学历证书和其 g9!5e06+8zb3-,z
他学业证书,依法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依法确定和 U7?5wb4?3ob9?,Y
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实行学年学分制。依法开展国际国内 V8,Do9=4Bj3?,H
教育交流与合作。 r2!,uF49sT,7p
第十条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聚焦 c1=3wy3-9jx2!9i
教师教育主业,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促进办学规模、结构、质 l3=1Us6!6Ii44j
量、效益协调发展,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 o,+,Ak8!4Ku,-4J
心地位,形成鲜明的办学定位。 D6,FA4~,aq41W
发展目标定位:坚持走稳横向应用型、纵向高水平的二维 a7=4af7=4Uz4!4s
发展之路,坚定不移走好夯基、转型、跨越三个阶段,坚持攻 A4?5yY4-2Sm5-5w
坚“办学条件仗、办学水平仗、办学机制仗”三场硬仗,实现特 w4:5vA3:9lR5;6A
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师范大学这一目标。 N3:2mO,!,EE2=7M
服务面向定位:立足忻州,面向山西,辐射全国,主动为 P4.7ZE38uJ8?,v
区域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E,-2Nu6;2VZ9=1c
人才培养定位:培养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D,!9vl5:8Zl1~4P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v1?9BK8=3Kt8.8E
愿意献身党和人民基础教育事业的高素质人才和适应经济社会 S7~6TT2.9Mc3~8Y
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K2-1Na8+9EG2;6L
学科专业发展定位:学校主要设置经济学、法学、教育学、 v39oE91LJ4=7y
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以基础 X1?,DP8:5Sm3?5d
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等为导向,统 P3=5Xe,.1SQ1-3T
筹制定学科专业发展规划,聚焦教师教育主业,加强专业内涵建 o7~1nh6:,hv5-9F
设,不断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和结构,大力推进学科专业体系建设。 e8+4xh4:5AH4-9w
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定位: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 D2;1oo4.2Rp9;6x
律,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创新人才选拔聘任机制,加强师 C2;7km8?,vh2;8s
德师风建设,不断激励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 n,=3hU7-1BX6=8y
人”,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 E4:2bH4:7PW7!6j
新时代高水平师资队伍。 b78em6+6zT3~6x
办学特色目标定位:有力推动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形成以 U33cS2?7hh5!1a
实习支教等为重点的师范教育特色;有力促进地方文化发展, x8!4Zv3.6gx9!1y
形成以五台山文化生态等研究为重点的区域文化特色;有力提 H7~4vn5,Uf,:4r
升校企合作服务水平,形成以文化旅游产业学院等为重点的应 Z9+9o09~9FB7?7d
用服务特色。 d5:4JE1?7XN6:4j
第十一条 校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 制度,有效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 y8?1Mm1+1UH,!1X
保落实的作用,不断强化党委在管党治党和办学治校中的领导 W8+2PY4.4ox7;,O
核心地位。学校坚持完善党代会、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 P36eV5-5nR5:1u
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的运行机 h5?5tO4~6008-8D
制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各类组织在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和智 W28bg5!9SG,?4H
慧治校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h94bT2?6En5:4w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 S7!9pm8=8fK5:9r
第十二条 学校举办者依法管理学校;监督学校办学行为, l2!8PL9.2Ih3=7q
指导学校发展规划;考核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以及法 y5-3mZ3;8IP,;,I
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N67WV5!9sc89p
学校举办者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提供办学 O7?4TT5:,xX,!4g
资金,保障办学经费来源;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学校持续健康 U1=8cJ4?7yY7:,k
发展,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r2:8hw1;,bs9-8v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享有下列权利: y2+9SH1!1yy2=9j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学校章程,自主 l7.3oH3=2vq6-5J
办学,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 x,?,SK1!3rt2-,I
国际交流合作,管理学校内部事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 U7.1aq2?7VW8!8b
法干涉。 E9!5vA1-,eD2-7D
(二)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 O3;4QW9;,JN3-8R
科、专业,自主调节各学科专业招生比例,合理确定办学规模, S97lX8!9jI9?9b
制定招生方案,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维护受教育者、教 K1!,NS6:3Xr1?4g
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06.7zU37fY1+7r
(三)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确定教学、 H,6tu7,eE,~2Z
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i4-1PH17RO,!5L
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调整教职员工的薪酬标准和福 t2=9LO61lT3:7e
利待遇,对教职员工实施奖励或者处理、处分。 t9-8UQ2:6Pi4:3G
(四)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程 P5!7ep,=2rn7~60
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 w9=2Sw6?1Ih,?4f
奖励或者处分,对符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颁发相应的学 e1.5rL4-1wO4-3Y
位证书和(或)学历证书。 r1!5fo5-6RA,;7I
(五)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补助、受捐赠财 s1=9rK1!5tw8=7R
产以及其他由学校合法取得的资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保 X6.,LC1!2ve6~1Y
障安全。 L8!1mN3?1OD4:4a
(六)依法收取学费及有关费用。 Y4~8is4=4he4+,D
(七)依法自主开展与国(境)内外高等学校、研究机构 V1.3Le6!2Mm8!5m
的交流与合作。 g,+8ZQ2!3dD2-4z
(八)依法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程规定的 w25HT8~9Jd2?9d
其他权利。 K2;4LF4+80r6-1S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q9!8iI8?9Bv,=1s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政策, F8:3eO9;5rN8;,C
落实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校办学的各项要求。 i5.6LQ7;7mr69x
(二)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开 n7;4ie3:5Dp1+3r
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推进文化传承和创新,保 U95JZ1:9Lw6-9L
证教育教学质量,彰显办学特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F,8HC4-6OM7~2I
(三)执行国家教育收费规定,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S5?2Wu3?2ok2=6q
执行国家和山西省人事分配政策,保障教职工收入合理有序增长。 Y,;2ku63qP3=4A
(四)依法接受举办者的领导和监督,按照国家和学校的 J9:4dW,=7Iw1.7n
信息公开规定,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 p3+9sY,7OR6.9d
及校内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e6.9zp21yV3;7C
(五)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Z8;,bz8=8QI4-,V
(六)依法自主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程规 Q4~2Yl8?5qF4+5u
定的其他义务。 G,:3QR8+3ne8~8Q
第三章 治理体系 s9;1cD9.,yV5+4h
第十五条 学校由管理机构、教学机构、科研机构及附属 N1?10v8?3mU8-7k
机构等组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相应机构成立 s3~1on4-,VV,+7B
党的基层党组织。 B3;4mm8.6Xd6-5b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以 r2;6Kw9~1Py3=9y
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忻州师范 P7-2ox1!9qP3~1X
学院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院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J6;1FY6=7Pb,;,t
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 v3.5np,!1YU5?3c
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x7:5Ll5-8eY4=6E
第十七条 校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5 y4+4Mm4-9Sf28B
年,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 S2-6kV1:,Id2;8L
任期制。学校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 C2~4Ni3:2V03~1F
告,审议纪委工作报告。校党委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党 H,!6JS4-3Lt4+7c
委常委会),主持党委日常工作。学校党委全体会议和学校党 z9!,qm8?2sW5:6W
委常委会依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z3!4Yr2;8Xx8=90
第十八条 学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 z3?2ij7:3cB2?3E
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主要职 S6-4fP8=6yQ3.6C
责是: P8:3EF3:3np1?8N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 L9,u06:8In18F
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 01=,ga2-9wV1.1C
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 B9:8MC9=5gk9~2S
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n2+9ez4,GV4~6t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 w9+5wU2=7XY5=8a
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K7:8td53KA8-2n
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 q3?3Oe2?8Xj11q
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 N3~3uI6!1sR44q
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d15WB5-7CT9=1h
(三)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 V3=3St3-7Yc8?9H
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j4;6vD9!9UO57G
(四)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 v1;5Yx3+6qi6+,T
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 x1:8Oq,-6mn5-9b
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N4.8pT6!4MW9?1A
(五)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组 X8-2Eh1!3Jt1.8w
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 K1:8Zi2;1co,:5f
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Z3.9Pa1=4FC3?2w
(六)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 D8:3jq6=1Uv8:8f
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 m2;6Ds6.3Lr,~8e
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Q,.2AB8:8yj68E
(七)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 V,:7JY1?2zf5=9a
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j5!2Yb5-5Pj3~6O
(八)领导学校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j6.1tG93SJ4:9Z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 M1=7qc1~2bq4-9c
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 L7=3li16RX8-6U
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加 B9!7CJ2!7NS8?8f
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 I1;6s09+1jj1.5P
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决防范和 z1+1yk57WH1,m
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 s7:8KM5~1Mj7?2p
第十九条 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党委全委 P4;8qm3=7ZH5-2h
会”)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 Q9-,NY3-6UI2=4J
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 D2~9HX1!2xq5.3A
题作出决策。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委员会全体会议,遇有重要 Q4+1Lk8:5Or7+7x
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K4-3Ui4=4xN2:4W
党委全委会会议由党委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党委常委会确 k7.9Em8!6Nv2.,b
定,党委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 C8=1RR,!7vI82d
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a,?2ir9~4Lk6-6I
党委全委会闭会期间,由党委常委会行使其职权、履行其 q8~6bp7!8pq6=6L
职责,并对党的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 e7;7fJ4=2mR4+7p
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 I7;9qX4~1vB5!4N
项做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 p1!3CE,?1SP,~5z
任免干部。 a9+6tw5.2eD2+7q
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 E7+1Tj3+2Kg8-9a
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党委书记确定。 d2;50x38ez7-3p
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 N2~7HQ7~3wh9!6k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 Q75Tm,.9hW4-2b
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 l,-2PZ1!,wp1~1z
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B7-8id2+4vZ2!3F
校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 S6:2bF2.3qu2=5G
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 M1.9Ko7;3jF,!5Y
主动协调党委与院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院长开展工作。 A2;4Zx2!9pN2!6b
学校党委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工作机构,开展巡察工作。 s6-,IY9~9bD5:9F
第二十条 中国共产党忻州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以 w4:7mD6?8Cd,;6V
下简称学校纪委)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 w28c08;9tN1~1o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 s4;4St52zw25k
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o5?1YU3+9v01=7I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向学校派驻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 r5!6Tf6;1Un4~1Q
公室,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e1:5Gb1?6cs5=,B
学校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 A1-2kl3;1Xu7.1G
第二十一条 系(院)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 I7!8wk1:,gS5;,B
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 U1!4SG1+8dO6-8K
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 y9:9Iw15zg,:5u
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e1=9gQ4~7zY6~4x
系(院)级党组织应当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保 p6;2cU3!6lk4.2o
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 Q4~1Bh9+8Hh8.,A
负责人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 j8!5dr8:1VC1+5M
工作机制。主要职责是: u9=2CK,=1yK4!1X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 w9+9zS4?3Zm6~3r
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M7=2qA,-7OU5!5H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 Q9!1ks4+4yB,:1y
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 m1:6th84cX4.7Y
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 L77Gd6+4bz3,q
项的,应当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D,-3ZN1+7um5~90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 z7!4R05!6PI4.,y
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w8~8ph7=7yK4?8h
(四)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 W9-1Kd3;9VN1?6n
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 N7-5Qn3:4Kg4?4B
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 X9:9yp5!5au9=7C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 J8~1wk,-9Io2:7O
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 y,;3of9!4nK6.2O
(六)领导本单位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G5=4Pi46cB2=2a
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J73YB9?4YM7.7A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 v3+8xd9;,gO5:9f
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 C1+5Dq6!8DA7?8g
一般为 3 年。 H9:8nq21Ij3-6B
系(院)级以下单位设立党支部,应当与教学、科研、管 I1=4wm,=1xU6,q
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照系(院)内设的 K,.,ri38hy2!9Z
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照年级班级或者学科 H3=3oM6~4QF2=7N
专业设置。管理、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照部门设置。将 X8!4jl1?2Gi2?8u
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m9+8Aa7=8er2~4g
第二十二条 院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 F8!5vh9.7IX,.1n
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 p4+7gg8.8zL41e
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 z7:7uj8-3nr6+3c
工作。学校行政工作实行院长统一领导,副院长按照分工协助 A7=,gc9!3ym,:3I
院长做好各项工作,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学校院长 s4+4WO3?,Sd5!6w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q1.8aJ5+8o05;1N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 V6:2Fw4!7NR,!8L
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 K8=3RO9:30K5~3B
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行政班子年度工作目标 K,+1Eo6+2E02:4F
任务。 K8?7lG6~5vw,:,y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 C9;9kU2.9Dt5;2l
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院长人选, S1.8VQ,,Mk7-8M
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V3~5us9+2bS3:2L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 e4!1eS5=9QI3?7F
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 t8~,b05:3hW1;3k
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M83vR8:3iK7~,X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 T8;2jd1;2Oy9+8q
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维 g2:2Ny4=8ZP6?2t
护学校合法权益。 J7;3PK,~6LZ4,g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e1.7Zu5-3pM1+1B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 i6-8xu3;9fP3~5O
社会发展,提升学校综合办学能力,把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r,-5yk7?9XQ3?5b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 E74ME1~6Pu19B
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y5.5vy9!6Xn6:1T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R5!6ZM,7PD9?2W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 p6.5Ek7-,ld4~5V
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z6!9kQ2=4sx3?5b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 02=5YL2?,gZ5:5Z
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 R2.9Ws8~4nh9~2v
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 P3:8Mw5~,B05~,q
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p2.4XL4;5QD7+4A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r44uG2=8na2;8c
第二十三条 院长办公会议是学校院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 m7=7up7.,Xq8.6b
式,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常委会 b5~1pq8+2Cc,+8v
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常委会决议的有 Z7:1eV8.8IW2?8N
关措施,研究决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学校院长办公 H3?5Uu1;2ES7;4q
会议依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u1+6VE7.7Ah,+1x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行校、系(院)两级管理制度。二级 g4+9xG3!4oh8;6y
教学单位设置以一级学科(群)为主要依据,也可根据人才培 Z2;6dT8;6Iv,5R
养和学科建设需要设置若干学部、单科性特色学院或研究院, i5-7hv,;2LX1+9P
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系(院)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i46SV8+9co3-5m
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设立,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 l3=5Qn5.7Zs5;20
建设和社会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 W36pw4!1lJ4-3s
具体管理。系(院)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经批准或同意下 m4-4NQ8=7Wj,-4l
设的教研室等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不定机构规格,主要从事 W3=,PA3!8CC1?1X
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 V4:8BT7+7kx4=3Y
第二十五条 教学系(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 J5-9cI99xB,:9v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系 X3~3Jx6?3la3.5y
(院)党政工作的最高决策形式。 X,!8rA8:2gl6?8E
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 g,.7k03+5Pb1?3R
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建设、国(境) z8~1Wl9~7IN4=2C
内外教学、科研和学生交流合作、学术分委员会、教学指导分 H81uR5=5eE,=9c
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机构组成人员和负责人、系(院) A9.,J01.7YZ,-5w
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等重要事项。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选 G4:9Tq9?,CM5!1X
拔任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由系(院) S8-8xl66ni2+40
党总支(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 Q1+,zw,-,YL2!5z
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由党总支(党委)会议先行把关, o5=3ux6=7xW5~5m
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主要议事规则是: u5.8ee2;8Bg1.4M
(一)党政联席会议由系(院)党政负责人共同召集。根 E89ab8:,Xr39Z
据议题内容,党政联席会议由系(院)党政负责人分别主持, A,:7Ws2-2Qo5~7y
也可经党政负责人协商决定由二者之一全程主持。 q6.6Q02?3pz5!2a
(二)党政联席会议由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含党 f8:4NL2+1Dc9-8i
总支部委员)参加。党总支部办公室主任、行政办公室主任、 J9?8HE6-9cf5-9G
团委书记、二级工会组织负责人、教工党支部书记等可列席会 M2=4qf,-3Oz6+8u
议,也可以根据会议内容由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列席 e6~7yx7?5XJ3~8k
会议的其他人员。 e5?2hL4:3BG5:1z
(三)党政联席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对 x3+1lz1;90x1;2O
重大事项进行 决策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到会成员到会。 D6+8I07+,jX7!1I
党政正职有一人不能参会或达不到规定人数时,不能举行正式 02-6pb,=1US5=2V
会议。 N7-7P067aC6=6a
(四)党政联席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 N9=8Ri6:7on4=9C
策。会前,院(系)党政负责人要充分听取对方意见,必要时 u1-,Cs2=9sU6:9X
要与班子成员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对拟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n2~5rr4=5ez6+8j
会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视情况进行合法 f5+7DY3-4E04,p
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 H3?8lT8.1JT2?5T
(五)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要逐项研究、充分讨论。 J49of5+9jx4=9A
会议议题由相关负责人作简要汇报并提出初步意见,参会成员 k3!4UQ1~8uU86n
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会议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D,;5cQ3-9LS,.,J
(六)党政联席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 Y,~5GK6~8lv4;5p
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 n5=3kx6.4lD9!2w
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 q6.2ea7?2GR1?9N
票超过应到会正式成员半数为通过。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 q8?3yd7!2xu5.2N
应当逐项表决。 V6~4SA5~4Ep,=6L
(七)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要根据职责分工, t8-3gv1~1xy2~3G
由系(院)分管领导组织实施,系(院)党政办公室负责传达 l,?6qr3!7kj8:2H
和督促检查协调落实。 Z1-9bP,8ls8+9x
第二十六条 学校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健全以学术委员 h3+,Im9=4oE76Y
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并以学术委员会作为校 X2-4fN,:7kf53p
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 Z,?2Qc8.5Lx8~2j
询等职权。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可设立科研与学科建设、 i4!2zC,=1FF1~,p
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科研评价与学术道德、教师职务评审与 k2?4Qr4=1yA66X
聘任等若干专门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在二级教学单位设置学术 Y3-6cP2!5Oi5+2K
分委员会;也可按照学科类别领域设置若干学术分委员会。 M5;,zf3:5Br9.8j
(一)学术委员会的职称、年龄等结构和人数应当与学校 K2~3bJ9;3KS7-1Y
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符合《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V4-9rm8?5AM8?8F
(教育部令第 35 号);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由院长聘 f9=5hT3~5cU1;6N
任,每届任期 4 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超过 2 届,每次 a22ln6?1JK2~1v
换届时,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 2/3。校学术委员 X,8Vk1!9Rx6;1Z
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 b6.9QU7!6fR95z
员由院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b,~7EU5-80u3;6Y
(二)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学术委员会委员全体会 B,!,bY8:4fa4!,x
议应有 2/3 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 b1-1mv2!2ME,?4w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议题由学术委员主任或授权委托的副主任、 J1+9df,.5ea82b
专门委员会主任提议。一般事项经会议讨论后形成决议;重大 e3+3ay9?4Nm,?6Z
事项或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进行投票表决的事项,须经到会委 h4.7Aa5!,db8+50
员 2/3 以上赞成,方可通过并形成决议;经学术委员会审定或评 x55AT8.,YB,-4W
定的事项,报党委常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09=,Fb9?,kZ4-8B
第二十七条 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审议学科、专业及教师 r,.3ki,!6WL3:3Y
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 J,+2pi,~,kc4=7V
规划;审议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审议学术机构设 023Mk4?8nh2?2V
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 G5~7eH6+5QT5?7W
源的配置方案;审议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 f1=1QI4!20J5.1y
及考核办法;审议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 b7-8Hh7!7uV84z
教学计划方案、招生标准与办法;审议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o1=1VX2+3sA8=7T
的学术标准与办法;审议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 d,?6Lu2-9mt9!7r
规范,调查、裁决学术纠纷;评定校内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 F5=3Pu8+5Lz4=4n
对外推荐科学研究成果奖;评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 x1.5QU3:9ey1.8G
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 B5?5Nt5!9hz9+6l
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学科梯队建设人选;完成学校交付的 J,+1wj3;6CR3+,X
其他学术工作任务。 C3?,ZB2:7Cf6;9i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 B2~8Rj3-6OQ9?5y
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 1-2 人。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工 G7.8Es8;2UV5;,E
作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经主任委员提名,由全体委员会 q6-2py7+2PK1=8M
议表决通过。委员由各教学单位主任(院长)和其他具有副教 O7.7QT6;2vR8?9Q
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教学指导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 v2-3zL8.1kV4.5e
期四年。教学指导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m5.3UV1?2Pt5?5Q
议题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委托的副主任提议。教学指 p,~3GC1=1sW5;,r
导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 2/3 及以上才能召开会议;需 U3:40v5:3mn7;5U
以投票方式作出决定时,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 A5;1JX3:,aI1?9I
同意方可通过。各系(院)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分别 E9~9DA4~2YK57k
成立系(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n4!3nn,?1Ts7.,r
第二十九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事务的咨询、指 m2-4NA1-4NA,:8n
导和评估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人才培养方面的发展规划和 w1:7Tt4+2qr5.6r
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指导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质量标准;指导 f6-3QP8-1Dh7,m
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组织建设、教学评估以 t2-3Tb8~9VX3-,Y
及质量文化建设等;指导开展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S2:,xn1+,HJ4!10
改革;指导各系(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开展工作;完成学校 z2+9FW6!8Xb4;2w
交办的其他有关教育教学事项。学校制定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r3!4vc7!8Cw4;,X
规定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置办法、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等,明确 C75eM,-2vM4!,T
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教学指导委员会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c3+9Yw4=6YE9?6n
接受监督。各系(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p9:2wd3-1uG5~2i
的指导下制定相关细则并开展工作。 d9;3rz7?5Ed7~9S
第三十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设 V2.6Up5?4YI5?,J
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 1-2 人。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 Z5:8Oz2!,dI4!8v
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务部部长、 c9:,Rp4~3xo3+8a
各教学单位主任(院长)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实行任期制, t7!9AQ9-,iK6?,d
每届任期四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 V6=,AX1=9LA2+3Y
原则。议题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委托的副主任提议。 U27Fz5:1Kq88J
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 2/3 及以上才能召开 A9~6Bg2.1xL4;7a
会议;需以投票方式作出决定时,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不 B5:5yU1.1CR,:2b
含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各系(院)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指 W,:8ug8!4HD4:1p
导下分别成立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K7+4oU1;6Gy2?5S
第三十一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事务的审议机构。 E,:8SA6;9Wv6;5z
其主要职责是:审查各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的学士 r89VA57VD3+9W
学位授予名单;做出授予或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做出撤销 a,,bz1~80j7;2I
违反规定而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研究和处理授予学士学位的 t83ch6!6Az4?,x
有关争议;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学位工作任务。学校制定学位 U9;,nk9?3rC7?6b
评定委员会章程,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成立办法、职责和议事 Q7:8DU3?1JZ3.1g
规则等要求,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学位评定委员会依照 S6=2rZ1;6PE2=6D
其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监督。各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 v54gu,-2kM2-5E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制定相关细则并开展工作。 L7~2GU4=8sj3;6m
第三十二条 学校按规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按 Q8;7na7;6ft1=2G
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组建。高一级评委会可以代评同系列(专 c6-6bm28Mz1:9l
业)低级别的职称。评委会一般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G9-5hw,3PN4;9U
1-2 名,其中至少须有一名评审专家。评委会的主任和副主任委 Y7?9FX8-5eR5-6j
员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 3 年。可从全 k1!2Tl4-9Ak8:,n
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中抽取评委组建学 d1?4UY7:2DD2?2a
校各年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教师在职称评审过程中采 u8?3eF8~7nE6?1y
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 s,:10i2:8HX4=7E
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 2/3 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 n7!7hY28kj9:1H
第三十三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师职称任职资格条件 r9=4yc,!4hq99z
等相关规定,进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对申报职称人员的申报 u2;,Gr6.8CH6~8S
材料、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价,确定申报人是否具备相 e2-1vX7+5lh9+7C
应职称任职资格。学院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师职称评审小组,负 q3=2za7=9gM6?8g
责本单位申报教师职称人员的推荐工作。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k5,ei68QR8!1W
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并接受纪委和师生的监督。学校成立 b6~1cJ1+3RP33m
职称评审工作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构,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监督。 A85Yg83ap8:,k
第三十四条 学校成立教材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学 M1;6Ir7=7ti,:1J
校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C1-1m0,7UZ6,T
担任,成员为教学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教学单位主要党政 L1+,mq3~4kg7=2t
负责人。教材工作领导组是学校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机构。 r8~4qW,=2sK7:1E
各系(院、部)在校教材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系(院、 v54jA5=1Qi5;,I
部)教材工作领导小组。 e6?9rZ9;,dy9+,l
第三十五条 教材工作领导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把握教材 r9~9CP1.2vC5=1d
建设与选用过程中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确保教材体现党和 Y8!9KB5=6JN5:8Y
国家意志;健全教材管理制度,对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 S1=4sc7=8kI6!8w
用等进行统筹管理;对教学单位教材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完 n,9jw8!60f,8M
成其他教材工作任务。学校制定教材管理制度,就教材管理原 d,3As98yY5;2i
则、任务以及建设选用等方面做出规定,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及 R3?4gT7?3rF1:3c
要求,教材管理机构依照学校教材管理制度开展工作、接受监 j5:4pa5;5Yq3:7k
督。系(院、部)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在校教材工作领导组的指 g5-3lq5!6rE3~5e
导下制定相关细则并开展工作。 j,:1aS2.5kz76x
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 J4+6zx4.7Gh6:5E
简称教代会)。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 n6~1xL3.9vE1.2p
每3年或 5 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教代会每学年 p4~1DP3.8KI4~3n
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议题应当根据学校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 Z,3ys5!7Ye8;3d
遍要求,由学校工会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提 L8?1jl3?7WG,+4T
交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提请教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教代会 I93RZ9.5lH,:6D
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代会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K,?4iK2;1uG1.5w
教代会在教代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 o1~9UK8?4AR9~,b
成员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教师代表应占多数。教代会可根 F9.9tX9.1KY9-5n
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完成教代会交办的有 c2~8KI7?3dB,+2l
关任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在教代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 h1.3YZ4?4nE2?9B
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执委会中,教师代表占多数。教代 d1.3wg5.1Jp7.9c
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一定数量的非教代会代表,作为特邀代表 Q6!3rb9-2ec2!4R
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数量不超过教代会代表总数 1/5。学校应 i5?8Il3;5oE9;2R
当在其内部单位(院、系、所等)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或教职 c4;5ap1.,dt69p
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二级教代会制度、教 m4;8Wm6!5Ra6,0
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规则等,与教代会制度 g7;7Dd,.8Ig1=3G
相同。 B,+1dq1;6A01+,e
第三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 g5-4RW3-3tx9!9Z
制定与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听取学校发展规 j4:8yG3;1uq9;9e
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 D4:4jC,~5nP1.2f
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 l2~7Jw9:6TB,9S
年度工作、财务工作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N7!,nc4.5Vx7=,E
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 B,?7ud4~3VH2~5Q
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审议学校 a,!7Xp8~9Os6-2C
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 09!6UM9?,bA4;1u
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 Y9?7el21lg1!9W
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 C9:4Km1=4Ip5~9R
和建议;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 H14pt71Yw3=1x
其他事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 a6-1Jd3?7rw15a
做出。 a3?6hf9+8ub8?7y
第三十八条 学校工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在 A9~9NI1=9Uk8=,b
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 b5+1mQ2?8NQ8:8Y
力和履行义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与教 z,:4Wo6!,fV,;9P
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学校应当在其内部单位建立健 Y3+2sk4=7KN7+8Q
全二级工会组织,在该范围内开展工作,其性质、领导关系、 D5+1ky,=1HJ9.1K
组织制度等与学校工会相同。 Z28vb7+9rq4;8C
第三十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青年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M9+2Iw9~5oe6!4C
维护自身正当权利权益,制定重大工作决议的组织制度,是学 B3:5kR1-1Pb4:1R
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学 w7:3Nt2?7FA9+7A
生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和省学联的指导下开展工 m8:7Pl2.9WY5~3t
作。学生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代 H1=5Zv24oU2-3n
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由常设机构组织开展。学生代表大会须 T2!9DG5-5cw2~7t
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学代会的 I,5Eb3.4Or1!5j
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应到会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T5:1zu85QW6.8n
对学生会组织章程及其修正案的表决须以全体应到会代表人数 s1?9JS5.4bv,.5t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学校应当在各系(院)建立二级 L1,FA3.1Kf8.1z
学生代表大会。二级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方式、性质职能与校 Q,:9Tv5:,vn3;8P
学生代表大会完全相同。 S73qE5~4JC2~7m
第四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职责: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 n6-3lM46eM3:5W
程,监督章程实施;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B,!9Az5+7gm5=,B
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 m2+7AR,:1cC,;1e
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选举产 g8=2gD8:3sf2+1A
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征求广大学生对学校工作的 n6;4vK3!2z07?7U
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学生正当权益;讨论和决定 W7:5XW2+5Uq5;7m
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p7!6yJ4-6s0,5t
第四十一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 d1+4ms7?7eC6!4l
导下,围绕学校党政工作,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青 g6?4gl2=7BG6?6p
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学校支持共青团按照《团 k5;4PV5:6A02.3s
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团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学习并讨论 k3!5mz6+5Mx1~6Z
党中央和团中央的文件精神,以及团委委员的换届选举等。 l2:5bk8;,t057O
第四十二条 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团体参与学 S1+5MJ6:9us5;,F
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学校为其行使民主管理、监督权利提 n56oO48Hh8;4o
供必要条件。民主党派校内基层组织和归侨侨眷留学人员联合 r16XS4!2ix,4Y
会、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等统战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 C37QJ7=7bU5=,e
展活动。 I74kC8:3gt22p
第四章 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 A,;9Id1.2OC3!8E
第四十三条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C7?5mr41gR1!,a
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p3.1Ca,:5ic1.,Z
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围绕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 Y8!3rC4,Kf,+3P
发展需求,建立健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根据专业布局 R3~5nF31jy9+7W
总体要求,开展新增专业论证与申报,对不能适应社会变化需 h5.9Mn9;2sm,;,g
求的专业进行优化调整,紧密结合学科发展,主动适应高质量 M5-2Oq1+1kS81M
发展的新需要,深化专业建设改革,强化课程体系建设,加强 b8:8Bl7:9jV3=,T
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建设一流本科教育。 R3:7ZF9;4tm1:6m
第四十四条 学校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 v8-5tO7?8gQ9-6t
量国家标准》等国家教学标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制 s6.8lr3;5aB2+9d
定和优化培养方案,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各环节 g8-3gz3=4wn8:5C
质量标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多措并举深化教育教 W4-6xC5-6Db6-7q
学改革,支持和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改革与实践,不 N3+3mm5+1nz1!5H
断更新教师教育教学理念,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执教水平。 A98SC2+2og1?3c
第四十五条 学校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优先保障本科教学 C1;4ga1;5br9?5I
投入,完善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教学平台建设和实习 U,.7Op5.8Oe6;4C
实训基地建设。学校设立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机构,强化教学 p4?8cI5~,uO4:,o
质量保障队伍建设,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着力提升人才培 x6;4at1=8kf1.4F
养质量。 M8=2OW2.4EZ4;,t
第四十六条 学校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 M6;2Qv1-7Kf2.8Y
案》要求,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 p,!5HF9-1hk7;6B
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 U1+2Kn8~,cQ5=8u
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坚持完善校地校企协同机制, N6=9eE3.4cm6:7s
加快推进非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 B5!9ld,;,BS8:6o
更多高质量的急需人才。 T68R05~5gF7-6f
第四十七条 学校充分彰显以实习支教为重点的师范教育 u3=5a05;4dO1-6t
特色,贯彻实践育人理念,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持 C1:5Wl9~,Wl,:6a
续深入开展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改革;深化实习支教内涵,进一 J8.9Is3?8xz6;1P
步拓展附属中学合作办学,发挥教师教育系(研究院)重要作 A7+6YO74mt5+8a
用,“万人下乡村,千人出山西,百人走丝路”的实习支教格局 T2:,LK3.3ZC3-8X
更加稳固;激发实习支教新动能,纵深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 i4=,zb6-4ez2=6O
议与兴边富民行动,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在服务国家重大 H77hw6:2qC4=9B
战略中有力推动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充分彰显以五台山文 m6-9dF14je2-,J
化生态研究、长城文化生态研究、元好问研究、方言研究为重 x83R05-8xO8?1U
点的区域文化特色,凸显学术高地,高端智库建设取得长足进 c9-,ZT6.2bI3;4U
展。学校充分彰显以文化旅游产业学院、小杂粮产业学院等为 e4:1uy6+6ut,=4d
重点的应用服务特色,全面深化校地合作、校企合作。 V75vS4;,Px6+8e
第五章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h55aG8:8kt85B
第四十八条 学校把学术研究作为办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和 s1~1Dr3;6mf6-1w
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建立有组织的协同创新与教师自由探索 p19Pm8=3jV1+7l
研究相结合的学术研究机制,坚持用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支 u9:4x01~1ip3-6t
撑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相融共进。 n,.9vL3~6yw2!8C
学校应落实国家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尊重和保护学 H5!9uY53KI2+,C
术自由,为广大教师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和干事创业的平台基 i8~3bA4:3SV7!5u
础。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道德,纠正学术不端。 b2.8gF6+9rE4!6F
第四十九条 学校根据办学职能的需要,设置研究院、所 r5!8Xj3.7JG8+,A
(中心)、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机 i1:3Ku5!8pI2+8w
构或学术组织。学校承建的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 a4-2Ff5.1AS5=2m
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学校可以与社会机构或个人 H9.1IY8~7wE6;1y
合作设置教育机构、研究机构或学术组织,依照有关法律和规 a9-1sg3-8Su3~1Q
定进行管理。 n,;,xK17Gm1.5j
第五十条 学校科学研究必须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 V2+4vD,;8RW5:,f
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积极向政 e9!2aB6:6ns5~3H
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知识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 Z8:9Dh2=1vs6.4V
育培训服务。学校坚持政产学研用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知识源、 Q1-8Nl5~9Es7=7T
思想库和高校智库作用,推进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为政府、 P7.,cL5:8Tg9;1J
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服务国家和区 T2+3ga8!9fu,3i
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R7!2FW8;,Zr5;6x
第五十一条 学校把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增强国家文化软 X4+5Ns24YX5!6Z
实力、服务民族振兴作为办学的重要使命,吸收借鉴人类优秀 W,+7Fh2+7ku7!9r
文明成果,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以先进的大学 q,=,rs6.6Ps61e
文化、师范文化引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加强社 a8+5ER,~8Zh,+7x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V1!8hy6:4BT6+1V
第五十二条 学校积极加强与各级政府、行业组织、企事 Z7;9eZ9~7rS8!2b
业单位、科研院所等的合作,通过缔结协议、设立联合机构、 E5.1mW4-5p02+5l
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等方式和渠道,拓展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 g4-1py5.,sl6+9D
研究、技术开发、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全面促进学 U5?3Hw7-,EU1!7l
校与社会的互动发展。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坚持走出去和请进 a2=7RZ14dX3~2Z
来的战略,努力争取与国内外、世界高水平大学建立合作关系, u8-,ce6+,Hd2-1Y
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J1~9uO71CW5;8q
第六章 教职员工 v,.2SI8!1gL6+9O
第五十三条 学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E1~8Qc7?9bn1.5u
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教职员工离退休以后为离退休人员,学 B6;6xq8=4Cz1?,Q
校依照法律、法规、制度对其进行管理。 m6:3hG9!1qX8!3v
第五十四条 学校实行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在 y9!6oD9?3Mg9-90
上级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限额内对教 R8~9uN5;,SE6:,L
职员工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对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的教职工,依 L3+4HR69DU9;6g
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未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的教职工,依法 X1.9dT5=8sx3;7g
实行合同管理。学校建立和完善教职员工考核评价和激励奖惩 s1:9Jc3,ZJ1.6U
机制,对教职员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续聘、 W,:2mC9!6qa,-5h
解聘、调整岗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R4.4tH1:2Ft7+2V
第五十五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员工权益保护机制,设立 y6;3nn8?,gc3!7v
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维护教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D9;,Fu9+6eu5,N
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学院人事部门代表、工会代表、教职工 Y9+4TN8.5Pj1.8X
代表和法律专家共同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工会。教职工认为权 X3+6HK6!,HW6:5m
益受到侵害时,可书面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 T,:4dq9?,ze3+7J
会依法依规组织调解。教职工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可向上级教 R4.1Jq7~8hJ9-,I
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B5+7HA7+1Up8~8d
第五十六条 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n4.1cf7?9uH2:8W
(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聘用合同约定,按时获取 A4:9ld2~2nV,!9T
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参加进修或进 Q7?,Vp8-7go73Q
行其他方式的培训; E6=8DY4;9iZ6?3a
(二)对岗位聘用、考核评价、福利待遇、评奖评优、纪 J6;5mF9:8KQ6.1g
律处分等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i8:5zt6!7Lp4.5N
第五十七条 教职工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N74dB1.3lV2:6w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 Y8~4SB7!8JG86A
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师德 T8+,dF,3za3=5E
素养、业务能力和育人水平; x,4uX7?5VE9+9U
(二)尊重和爱护学生,落实“三全育人”,对学生开展思 W1-3BI1!3Si6-6O
想政治教育和学科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V1?6ju6-9mj5.3B
(三)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和岗位要求 X1-1Hq8.5Js6:5e
的工作任务,传播科学技术、先进思想和先进文化; 05:5BD4~1nu2~3H
(四)珍惜学校名誉,维护学校权益,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e8=7gF82Gp9=6b
(五)依法自主履行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制度与聘用合 f3~60C2;2lu4~4q
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U9;8Ev9+6Bv9!60
第五十八条 学校根据办学需要聘请学术领域知名专家学 c7-8Zc6+8bu6+7m
者做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和名誉教授、“学术院长”等,开展学 e4!4tk,!1sN3.5D
术交流、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或管理等工作。工作期间,依据 k7+1RY4~4pO2:8j
国家法律和政策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享受相 z5!3TO31So39x
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J6+1FR1+2CY2:2U
第七章 学生 A4=9Ac3.5YX,-4M
第五十九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 R3+8mY1~2BH95c
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学生 r7+3fT6=5CD2:8f
在校期间和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创业、就业、择业,按 n8!5YQ5;6qd,9j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k2+,Th2.9Pc8=6l
第六十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s93PX8.7kU4~50
(一)接受学校教育,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 v8!4vH2.5TS6!1N
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z9:5sv5+3bZ5-,b
(二)按学校规定选择专业、选修课程,获得在国内外学习 v9=9gP2=9Zz,1H
深造、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 m1?8dr7-,vi2=8I
(三)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社会公益、文 I1.,lc8;7dS,=4A
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02.5tQ8-4dN6-6D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获得 k6=6iz4~3yf44W
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 w52MQ9:4ct1:7w
历证书、学位证书。申请各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I3:7ZD9+9me1?6V
(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 n9.1ek34pq4+8L
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 l5~5XB7+9Tg2-4M
监督权; N4:3UM5=,lO5-3T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及教育行 H8!4Gl9=4UV4+,F
政部门提出申诉; R49vW9+40i7.7R
(七)依法享有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其他 j6:9mG,;,0v8:4L
权利。 S7!2uV3!,Dj5~8O
第六十一条 学生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t9!,Tq4;1wt1.1p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f7:2Xo6:2nq5,e
(二)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I,?2HP8+3Vf6?2S
(三)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奖学金、助 x6!9va1.3Kx6-7o
学金及助学贷款的相应义务; p3~9hF5.1fg6.3T
(四)通过学生会、党团组织,依法合规参加学生团体并 B5=9xF2~3vj3;2o
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 J5;9gZ,-9oa1.2d
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t3.4VE6?9bn4=,j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 L1~8rv8,JV71g
德和行为习惯; P,+2yT9?1mL8~8Z
(六)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 H3:5Pw7-9vX5~1G
(七)珍惜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k,!9Nd8=2YA9+,d
(八)依法自主履行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 f6;2nV7.2IJ4?7X
其他义务。 D3?5SD7;9qM6-4p
第六十二条 学校通过财政资金,以及企事业组织、社会 X7:9cd3~2MY3?2m
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 M5+2Hb4~9Yg3;2b
奖学金和助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 U6-2kD5;5UX4;1E
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 U61As5=4NF9!6l
学生提供帮助。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 U5~6rc8:2my9;5f
供教育救助,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M7-5RS7.1Cj8!8n
第六十三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 V,!8js2=8xu1;7J
生对学校作出的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学生申诉处 J1:3Iy9.1Xt1;5r
理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包括 w5!9YS,!2EY1?7G
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学生会主席团执行主席、 c9-3uY,.6Zt6=5K
学生代表、法律顾问。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 q9.3XK6:5LY9.,o
的,可以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k8?1si46DO8,E
第六十四条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 06!5e02+8xO,8k
立学籍管理制度。在学校接受培训等其他类型的无学籍的受教 D1:5Qy5;3Ng5?9U
育者,其权利义务由受教育者与学校依据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K5~6db4;1Hq1~3P
平等自愿的原则,另行约定。 j2-,Fy9=3BR3:1B
第八章 财务与资产 K1-1Xp5.7Qa8=,n
第六十五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 X23yi6=,aT6?3a
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学校依法积极拓展办学经 h5?5RX2;,vD5:5F
费来源渠道,依法筹措教育事业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校内各 b,!5rR8;7ur8.4v
单位依法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学研究经费及各类奖助基金, z1?4pS3!7C06=,I
接受校友及社会各界友好人士的捐赠,努力增加办学资源。 I2?6Oi8=5pq3-6w
第六十六条 学校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集中财力办大事” 的原则,积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提 u71gx9-2Wu3=6F
高经费使用效益。 a81tA5?7tJ9!,H
第六十七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的财务管 s9:6gx43RC1-4C
理体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健全财务管 X6:6Xm,+7Sb6!8D
理、经济责任和财务公开制度。按照国家和山西省规定的项目 o3;2BN5;2zN2.4I
和标准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7.40c,!,Vz6~5Z
第六十八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日常财务支 x4=4uJ5+1rX5;2g
出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由院长或院长授权分级审批;重大财 p9?60z3-3hH8+4e
经制度出台、年度经费支出预算由院长办公会议拟定,党委常 K8:2rA4~3nA7~5x
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D7-5DZ8!3aF1+6Y
第六十九条 学校资产指国家所有且依法由学校占有和使 M5~2gv4+2pe9!5n
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在 g2~8S03?7gD2=4T
建工程、对外投资、社会捐赠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p2~,ei1?4zL,?6J
第七十条 学校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 l4!3du8!8wU6-7H
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 m9?3HV46BS4;3h
范资产配置、采购、使用、处置、出租出借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p4.5GF9:2Ny6:2o
依法保护学校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知识产权等无形资 01=2Xf,=5Vh4=8m
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强化国有资产绩效 F4~7mT5!,vD56O
评价考核,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i1=6mD2.6HJ,.8s
第七十一条 学校财务、资产工作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 s41fE9.1Gv9.7D
督,接受学校审计部门和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并按要求向有 y9?7ke1~1HQ5!2I
关部门提供财务报告和资产报告。 V4:2my,?,dI46e
第七十二条 学校本着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 R7+2ho9-2XJ5:6u
进产学研结合、拓展社会服务职能的可行性和可能性原则,加 Z4;6LD8!2Pz7;5U
强对外投资管理,依法行使投资者权利,履行投资者义务。未 k6;2ke8:9gX4?8y
经学校授权,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任何单位、团体、个人不 c7+,iW3;6yf2~8U
得擅自利用学校资产进行对外投资。 W1?3Dx3~,uA7+5H
第七十三条 学校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开财政 B63Fw3.7Gn,?4o
拨款、办学收入、社会捐赠等财务信息,接受监督。 d8?1Dq1?2uz6.7I
第七十四条 学校坚持完善后勤管理体系和服务模式,通 H8;2tK1:8hP1.3i
过谈判、签约、致函、督查、协调等手段,对第三方公司物业 Y2~5JK2-4SL2+2E
服务等进行监督管理。 g4~9BU8;2CL7?4f
第七十五条 学校建设图书情报、档案资料、网络信息等 J5!5Gq5+7By4=6O
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为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提供保障, G5~8VF13nR4:5B
为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服务。 y6.,Zq8-1jN7~5O
第九章 学校与社会 K1?5uM1~7TP45E
第七十六条 学校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制 J5?1ZW8:1Gm5+2D
度,依法公开在办学活动和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 P2;4Kf6.,eh3:8H
获取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师生员工的广泛监督。 b78Ud4;2OF7+,w
第七十七条 学校坚持为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服 m9?2BW6?5Qf6~5N
务,不断推进内涵发展,努力提升服务能力。依法并经相关程 E7?1jA9+2sx9!7a
序,向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荣 a,+7hG4-8LK,=2Y
誉称号。 l48pB2+1BV4!5g
第七十八条 学校校友是指学校不同历史沿革时期(含合 F7!9vh3-,JP85J
并前原各所学校)的历届毕业生和曾在我校学习、工作和进修 K,;1Fn3!8qA4-8A
过的广大群体,是学校宝贵的教育资源、人才资源和信息资源。 K9:3NX,5EP,~1x
第七十九条 学校支持校友依法自愿成立具有地域、行业、 I4!,ES6-2KX9;1j
界别等特点的校友组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 H1;7Wt2!4RN6.2K
积极开展活动。学校关心和支持校友及校友组织的工作,采取 n7.3Lg7;7CM3=5d
多种形式与校友建立广泛联系,不断扩大学校与社会的联系。 B,=2Cc6:6ZM8:8h
第十章 学校标识 O6+4pW1-8XH3!3E
第八十条 学校校训为:厚学启智 修德树人。学校精神为: s7+7gy8:6vv1!3W
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敢为人先的创造精神。 l6+,dJ6!7xY3~7y
第八十一条 学校校庆日为 6 月 18 日。 T1~6RO9:6no5;2d
第八十二条 学校校徽的主体标志为小篆“忻”字,校名为 z6;8QK4.4ZF2;2i
我国著名国学大师、教育家、书法家姚奠中先生题写。色值为 b8!2Rt,!1of8!7C
C:13,M:87,Y:100,K:4。 Q5.7At3;2tM5?6e
第八十三条 学校校旗为长方形旗帜,分正红色底(C:0, s6-,cX51xi8!,T
M:100,Y:100,K:0)和浅蓝色底(C:100,M:30,Y:0,K:0) a8;3Lr9~8oR8-3B
两种,分别适用于不同场合或同时使用,其中,正红色旗为主 y3;4jQ4;,K02=2O
旗,浅蓝色旗为副旗,主副旗同时使用时,主旗在左、副旗在 T3;4XY3.1Du9~5y
右。校旗旗面正中为学校中英文校名全称和校徽。校名中文字 O1;8xl1;5JH4.5G
样为姚奠中先生题写的“忻州师范学院”,英文字样为 Times 字 O3-5jm,=7SV3-3J
体,字体颜色为桔黄色(C:1,M:62,Y:100,K:0),校徽颜色 v2+8do2?9qD6-7o
与字体颜色一致。旗面尺寸按国旗制作标准分为:288cm×192cm K4;6J05:1l01!9g
(标准一号旗)、240cm×160cm(标准二号旗)、192cm×128cm p7;1Ue2+7mm4.5n
(标准三号旗)、144cm×96cm(标准四号旗),长宽比为 1.5:1。 Z4.5VP68UU6:9W
校外使用时可根据需要选择旗面尺寸,但必须大于同时使用的 z7-9dE9=,iM3.4W
各单位及社团旗帜。 C46oa5!,nM7!1i
第十一章 附则 B8=6fp6!7ZI4~5y
第八十四条 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名称以及终止等重 I3-3UB9-3dk9!7x
要事项,由学校提议,经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充分讨论,由院 D9?8uL8+2dG5;30
长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报举办者审批, A7+6CE5?5sm6:2t
方可实施。 g66Ax2!3Ez9!2k
第八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院长办 m1!5lg85Cg76W
公会议审议,提交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报山西省教育厅核准、 Q5!2Mh8;9cj1?3K
教育部备案。 c8~3SB3!6vm4=6h
本章程的修订和废止依此程序执行。 W,.9dY5~5lv1=4X
第八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i7?7z06.,ID8~5m
第八十七条 本章程经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后,自发布之日 E4?6YX4~8R042C
起施行。 C,=2DP2;6ij7~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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