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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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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忻州师范学院;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顿奇东街1号(新校区)

忻州师范学院网站详情

忻州师范学院简介

忻州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组建、山西省政府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忻州市唯一的普通本科高校,为我省三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唯一的“‘两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i38aC6:5rt3-8X

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约1619亩(含一期和二期),总建筑面积49.08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近20000人。现有在编教职工1302人,其中,专任教师967人,教授61人,副教授265人,博士162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6人。省教育领域“三晋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1人,山西省教学名师9人,山西省高校“131”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8人。 j3.6jO3!4jE7~1G

60多年来,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秉承“厚学启智,修德树人”的校训,持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推进本科教学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学校现有43个本科专业,涵盖法、教、文、史、理、工、管、经、艺等9个学科门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优势特色专业6个。 A9?9sQ4-1Mx5;1x

学校强力推进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全面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整合校内系部学科资源,为建设“强、优、特、新”的现代院系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学校现有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1个,山西省重点扶持学科5个;山西省“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培育项目1项,山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型研发机构1个,山西省“1331工程”协同创新培育项目1项;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7门。省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6门;省级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普通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五台山文化研究、元好问研究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主办有《忻州师范学院学报》(双月刊)学术期刊。 d1;5ON8=6bf6!6v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不断巩固拓展实习支教新格局,激发实践育人高质量发展。自1997年以来,紧紧围绕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创造性开展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构建了高师院校、地方政府、中小学校“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形成“万人下乡村,千人出山西,百人走丝路”实习支教工作格局。25年来累计派出55000余名大学生,深入山西、河北、新疆、海南等地21个县(市、区)700余所农村中小学,积极参与教育精准扶贫,极大缓解了农村基础教育师资短缺问题,培养了一批批愿意为基础教育辛勤耕耘、默默奉献的优秀教师,走出了一条符合实际、富有成效的“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忻师”脱贫攻坚之路,受到了多位中央和省市领导的肯定。时任国务委员陈至立批示:“忻州师范学院做了我们近年来一直想做但尚未做成的事。他们的做法,为深化师范院校的教学改革,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解决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提供了实践经验,很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时任教育部部长周济批示:“要认真总结山西忻州师院的经验,全面推进师范生顶岗实习半年的工作,这是师范生教育中带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举措”。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原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山西省副省长张复明等各级领导均到校视察指导并给予肯定,要求我院拓宽服务乡村振兴的路子,为推动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M6;4LS,.7YR1,H

学院积极鼓励学生参加社会服务。2002年起开展“人道、奉献、博爱”的红十字精神教育,以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的良好载体,组织师生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为中华骨髓库捐献造血干细胞并捐赠善款;至今已连续20次累计捐献3891人份造血干细胞和80余万元善款,累计献血量达438.76万毫升;是山西唯一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教育部联合评为“红十字模范校”的高校;先后3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荣获“造血干细胞工作特别贡献奖”。一代代的忻师人将爱心融入点滴血液中造福三晋人民,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至上”的崇高追求,充分彰显了我院“立德树人”的教育成果。 D7;3jL1!,Lu15i

多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合格师资和各级各类人才9万余名,毕业生就业率、考研率、考取村官和特岗教师的比例,一直位居全省同类本科院校前列。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多数成为扎根山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事业的骨干,为国家、山西和忻州的教育、文化、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良好的人才支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g6~4fJ5+,Qw84C

当前,学校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力落实学校第五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围绕“1233”发展战略,扎实推进“2263”工作目标,高质量实施 “十四五”规划,积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坚持服务国家、山西省和忻州市重大战略需求,助力乡村振兴,聚力落实忻州市“336”战略布局,主动融入和服务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努力为地方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彰显忻师担当、贡献忻师力量,为建设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U8=2QJ9;3Rt3!9N

(2022年11月) M2+2sF9+5ew9:4r

历史沿革

1、忻县区师范专科学校 U1!7NW6?2zx5:6K

1958年6月,经山西省人民委员会“(58)省文中字第604号文件”批准,忻县区师范专科学校成立。学制2年,开设语文、数学、生化3个专业,4个班,在校学生146名。 i1:6fV6+6JD1~,B

1959年9月,忻县区师范专科学校与大同师院合并组建为晋北师专。学校经费由山西省教育厅拨发,行政业务由晋北专署文教局领导,学制2年,在校学生550名。 N79Pv6~4zm6.7m

1962年7月,经山西省人民委员会“(62)晋教王字第276号文件”批准,晋北师专裁撤。 d5=1GR2?9Kc,.3n

2、忻县专区耕读师范专科学校 T51gd1~6Cp1-4h

1965年2月,忻县地委、忻县专署筹办耕读师专。耕读师专附设在忻县师范,共招收学生92名。 m7:9af5.9nS5.,K

1966年5月,经山西省人民委员会“(66)晋教复字75号文件”批准,忻县专区耕读师范专科学校成立,学制3年,开设政治与汉语、数学与物理2个专业。 n5;4OJ,=2Bq84G

1966年8月,经山西省人民委员会“(66)晋教字164号文件”批准,忻县专区耕读师范专科学校纳入国家计划,从9月1日起由省核定编制,经费列入省高教事业支出项。 I7-7AU7?3IR6~,N

1969年11月,忻县专区耕读师范专科学校与忻县师范等7所区直学校合并组建为“忻县地区五七学校”。 E83ht15qp1?,U

3、忻县地区师范专科学校 C7:3Vr2=1Og1?8s

1972年1月,经忻县地区革命委员会研究决定,撤销“忻县地区五七学校”,成立忻县地区师范专科学校。学制2年,开设中文、理化、数学、英语4个专业。在校学生440名,教职工总数170名。 P6:2kG6;5o04;4g

1973年9月,忻县地区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忻县地区高级中学。 Z6+8GZ5.5dl1~9Y

4、山西师范学院忻县地区专科班 P,!5fU2=,Uk2?4x

1978年1月,经山西省计划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山西师范学院忻县地区专科班,附设在忻县师范,开设物理、化学、语文、英语、数学5个班。 c1?3jc9;7RH,=2b

1981年1月,山西师范学院忻县地区专科班与忻县师范分离,设立独立的财务帐目。 C7~9OO,?2kD7?5S

5、忻县师范专科学校 r8?9uA7!5Nh5=4V

1982年10月,经教育部“(82)教计事字215号文件”批准,忻县师范专科学校成立。忻县师范专科学校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学制3年,规模900人,设置中文、数学、物理、化学和英语5个专业。 X87gS,=4Qe8=,c

1984年8月,经山西省教育厅“晋教高字(1984)第31号文件”批准,忻县师范专科学校更名为忻州师范专科学校。 05?9fn8~3xF1-8y

6、忻州师范专科学校 K27ks54WV6.9U

1984年8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忻州师范专科学校成立,学生规模900人。建校之初,开设中文、英语、政史、数学、物理、化学6个教学系(专业),后陆续设置体育、计算机、电子等教学系(专业)。 G43sb2,xG3=6o

至1998年9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忻州师范专科学校学生规模1200人,共设置中文等8个教学系和汉语言文学教育等10个专业。 R59bO,8lx4-6W

7、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b3:,oN9?2zm35L

1998年9月,经教育部“教发(1998)15号文件”批准,忻州师范专科学校与忻州地区教育学院、忻州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x3!2Ji9~8wN6!3u

1998年10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8)127号文件”批准,忻州师范专科学校与忻州地区教育学院、忻州职工大学、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忻州分校合并组建成为以师范教育为主,包括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在内,面向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的普通专科学校——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山西省政府领导,山西省教委管理,学生规模3500人,其中普通专科学生2500人,成人教育学生1000人,事业经费和基建投资从1999年起由山西省政府有关部门安排。学校设置中文等8个教学系和汉语言文学教育等20个专业。 e5?6Mj,-,YM6.4A

8、忻州师范学院 g4.4Qw3!6Ix9?,k

2000年3月,经教育部“教发(2000)23号文件”批准,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忻州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成立忻州师范学院。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忻州师范学校建制同时撤销。 j52zg41nJ74H

2000年6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00)117号文件”批准,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忻州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成立忻州师范学院。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忻州师范学校建制同时撤销。 U8-9ZK4-8Jn7,V

忻州师范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学院发展所需经费由山西省统筹解决。学院以师范教育为主,适当发展非师范类专业,尤其是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同时承担中、小学教师的培训任务。学院近期本、专科教育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W,6Ve1;5lX6!8U

2000年9月,忻州师范学院首次招收6个本科专业的学生。 Q8+1gS4=2VC5=4N

2006年6月1日,山西省教育厅下发“晋教发[2006]25号”文件,批准学院到2008年院本部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10000人。 v2+3fp3:,Yq8-3C

2010年4月9日,山西省教育厅下发“晋教发[2010]9号”文件,批准学院到“十一五”末院本部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15000人。 f8~4pE5?3vo1?9G

至2012年3月,忻州师范学院设置汉语言文学教育等专业55个,其中汉语言文学教育等本科专业28个。 u7:4tl3;,dO6.1s

学院章程

忻州师范学院章程核准稿 u1-,hf8;1Fl,?9n

(第 91 号) R91eY5-9le44C

序 言 W5-4bF6~5li3:1s

忻州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 c4-20Q74tc,6b

本科院校,坐落在山西省忻州市。学校的前身是山西省忻县师 q6+9Vp7-4fu3;1C

范专科学校,创建于 1958 年 6 月,1978 年 1 月更名为忻州师范 a41Nd2.8WQ3+5p

专科学校。1998 年 9 月,学校与忻州地区教育学院、忻州职工 w4+5it,=1pL7!8z

大学、忻州地区电大分校合并组建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 o4-5O02~1XF9-8v

年 3 月,教育部批准在原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忻州师范学 C7+2xM7=1pY9~4F

校合并基础上建立忻州师范学院。多年来,学校坚持服务基础 c7:1Nw,!2YD1=1Z

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 Z5!9Fc5.9ZP3.1m

水平应用型师范院校。 y2~7Uu3.4uT7+2k

第一章 总 则 W4.5Vy9!5aC9?80

第一条 为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学术 G3:7Ox19xt8+5E

自由,实现办学目标,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完善学校治理 L4-7oH2;3lb1;3n

结构,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 y4?2Uk2+3Nw4?5q

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S9-4HQ1~7rN3!,J

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事业单位登记 K,=5OV8+5Rd,-2H

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 g2+2mO4-5tO5;,i

章程。 y,8hx9?6ir9!7K

第二条 本章程是忻州师范学院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 i9!,Sb3.3Ha5:4f

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学校及所属各单位应当以章程为 M3.9fi5=8zr3~1n

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 F,2LH6-,kb4~,H

开展社会合作。 r6=1aY6=,JK4=1e

第三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忻州师范学院,简称“忻州师院” 或“忻师”;英文名称为 Xinzhou Normal University。 F3!9WV9+5Gx8:4W

第四条 学校法定住所为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顿奇东街 1 号。 A36ZZ9+7Ma,;8s

第五条 学校是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举办者是山西省 01-7xT2:3NU6:7u

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是山西省教育厅,登记管理机关是山 u2;2hb4~4LR6=3f

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以及变更 Y42ME8=7gL4~7n

名称等重要事项,报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同意以后,报国务院教 A1?,0D9;6zE6-5Z

育行政部门审批。 Z5=5Kl,~6Aj1.1A

第六条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w7+,QC9=7Wl2~9i

第七条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 k1=3aJ4?8gU8+8R

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G87bR8.3ft4.1J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i4;4GS1!4YP7+7w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 C,?9yf8+9AV7+5G

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G7!6Td3?1bE2;1n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 D2:4Us5!3DU,=70

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 t39nc3+2D07+1Y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 C,-6GS7;3WI6?9h

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A7.4Vz3?6yG3=5V

第八条 学校扎实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 y9.6Qu6;3tj2:4P

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本职能,实施高等教育, N5=7FG9=5UF9+4g

不断拓展继续教育,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学校主要教育形 w,:4Oh,~,Uk4=1L

式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适度开展专科学历教育和非学 Y,;,To5+2UE6!1l

历教育,逐步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学校执行审批机 i2=6zT,-4Oe8.3I

关核定的办学规模数。 G3?5Pa16Lz2:9l

第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学位制度,依法颁发学历证书和其 F4~7VK6?,Sk6-4m

他学业证书,依法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依法确定和 I9?2FR9:4Ue7:4y

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实行学年学分制。依法开展国际国内 n9-3fe5+3DX6~,F

教育交流与合作。 u3:1MQ7?3WK1;2P

第十条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聚焦 d,;4jE2:8oX47N

教师教育主业,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促进办学规模、结构、质 L5!3Lf7-3ui3;8M

量、效益协调发展,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 V9;5cG4;3vK7-4L

心地位,形成鲜明的办学定位。 h9:,vb6~6ZK5~,x

发展目标定位:坚持走稳横向应用型、纵向高水平的二维 C,-1GA2.4lc4:7o

发展之路,坚定不移走好夯基、转型、跨越三个阶段,坚持攻 j2=4QD48SX4~9W

坚“办学条件仗、办学水平仗、办学机制仗”三场硬仗,实现特 A6~7vu3+4uu9~9M

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师范大学这一目标。 X,.9DG7?7K07~8G

服务面向定位:立足忻州,面向山西,辐射全国,主动为 O8.6OL1-7DP5?9n

区域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N7?1Dc1?,Kg9.8o

人才培养定位:培养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X21LV,~9Ti7+8p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r5+1UE3=6oh4:1t

愿意献身党和人民基础教育事业的高素质人才和适应经济社会 c7?6yz1+2wZ,-,O

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U8?8uh3?9rZ3=,K

学科专业发展定位:学校主要设置经济学、法学、教育学、 S,;7hc4;9lu3;6P

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以基础 e5!8ME6~6pi3!6Y

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等为导向,统 X,.9qJ5;8Km6-3S

筹制定学科专业发展规划,聚焦教师教育主业,加强专业内涵建 D4~3OH1~2gL3?2d

设,不断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和结构,大力推进学科专业体系建设。 P2~6D06-6KS3?7j

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定位: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 T4!4GT,+5kL1!8H

律,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创新人才选拔聘任机制,加强师 H18jS8=3Ny2!3d

德师风建设,不断激励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 B3:1Id3!1aO1!,P

人”,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 P8=2rq,=8ZK8+7H

新时代高水平师资队伍。 y6+30Q2.2Dq2?3N

办学特色目标定位:有力推动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形成以 x5=,vs,?3gj5~3E

实习支教等为重点的师范教育特色;有力促进地方文化发展, F9:9zG,!9ls1;1T

形成以五台山文化生态等研究为重点的区域文化特色;有力提 A3-9hp3;7Hh86J

升校企合作服务水平,形成以文化旅游产业学院等为重点的应 n5;4BG4.1Cz6!2g

用服务特色。 w,;4lM6;6RY1:4S

第十一条 校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 制度,有效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 q,.5oi3-4qs5+6I

保落实的作用,不断强化党委在管党治党和办学治校中的领导 g3=6Zh9!6TD6;4y

核心地位。学校坚持完善党代会、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 B4:,cq4~7LM,.3n

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的运行机 X5~2rq9-6Hq7:4U

制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各类组织在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和智 y5.9Ab5+3oe5;9w

慧治校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p,~5zf8~2vA,!1m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 m3?1s05;7RC5-7k

第十二条 学校举办者依法管理学校;监督学校办学行为, y1~9cr9=4ov2=2R

指导学校发展规划;考核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以及法 d8!4RP5+5oA6-8R

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r7.3aD3+9AH9.8e

学校举办者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提供办学 l2:8So,+3AR6?9Y

资金,保障办学经费来源;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学校持续健康 d,!2xM7!2GD7?6s

发展,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d4-4Ho8!,UP6;60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享有下列权利: c7=6BR7-9qG4=4X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学校章程,自主 V2-2sa3.4Xm,!6r

办学,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 A6+6Mo1-1cq6?4A

国际交流合作,管理学校内部事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 02~6FB9;7XG8!6S

法干涉。 B7+,0l4+6Eu5!8p

(二)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 u91rb6?3lp6+3C

科、专业,自主调节各学科专业招生比例,合理确定办学规模, Q3-3Ty3?3dg6~1l

制定招生方案,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维护受教育者、教 P7?1vr,;,rv7+9x

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i5+4oa4-,Qb3+5B

(三)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确定教学、 U98Jz6!3tx7~9M

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r3+9dB5?7PL7=4P

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调整教职员工的薪酬标准和福 G6.5AF,-,uy2=3a

利待遇,对教职员工实施奖励或者处理、处分。 a2.,xL8?2HQ7.4X

(四)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程 u7,ST9~5Ky3=6D

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 I3:6iX9;9JV6:4u

奖励或者处分,对符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颁发相应的学 r9:6ae9!6hU2;4O

位证书和(或)学历证书。 U9!6Bt7+1ws3-8W

(五)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补助、受捐赠财 e4.9tJ5?2rB3;8E

产以及其他由学校合法取得的资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保 p6:8BX7:4FQ98f

障安全。 q,!4fD6;5Xj6:5p

(六)依法收取学费及有关费用。 t5=1uO1;3RR7:7b

(七)依法自主开展与国(境)内外高等学校、研究机构 f5?2Km8:3Ys2~8L

的交流与合作。 Y5:4tA6!1gF1?7U

(八)依法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程规定的 m4;1cS6!8MC1=4J

其他权利。 n5!9Jm,.8cr99v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t9?9OA41Ox,?9T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政策, D3=1ES1!5LW5+6w

落实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校办学的各项要求。 M9~3J03.3Lp7:7F

(二)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开 s9-5GZ6=1hl2,i

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推进文化传承和创新,保 k4?9JZ3~5WA93R

证教育教学质量,彰显办学特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d1+6NT9+1ED6!1o

(三)执行国家教育收费规定,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l9.9hS2-3vn6:8B

执行国家和山西省人事分配政策,保障教职工收入合理有序增长。 k8~4gF4:1cU3?8H

(四)依法接受举办者的领导和监督,按照国家和学校的 t1!5PC9!6qS5+3d

信息公开规定,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 z7?,tq5=5Wz8;6B

及校内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K,!,MF8?2hL4-6j

(五)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0,3eT,!4qE6~3W

(六)依法自主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程规 z7!8nI9~70e3.6z

定的其他义务。 D1-5Pq7-7GJ2?2m

第三章 治理体系 t,+9Qn6+3PP6?9Y

第十五条 学校由管理机构、教学机构、科研机构及附属 u8;2rA1.2dS5!9Q

机构等组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相应机构成立 G2-1gP1=8Cv1=9b

党的基层党组织。 H54Vm2~9cf4~6n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以 R6:1xm7=8MM8-8u

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忻州师范 n5?8aQ3.1er5!1i

学院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院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U3;8n05:7yg6=8B

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 c,:,wM3:5UH3-3T

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l3?4kS4;4Pg3.5D

第十七条 校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5 Q2+3zD4.,AQ9!8t

年,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 X1?9SO8~5Yi,.1Q

任期制。学校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 N5.5SS6~6XM8=7O

告,审议纪委工作报告。校党委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党 H,.8QU9=9XK7:2u

委常委会),主持党委日常工作。学校党委全体会议和学校党 T1:4tp7:7Tm3+2D

委常委会依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y2:7zF5!1zC7?7R

第十八条 学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 w6:4ms,.,TA1.6q

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主要职 T7~5zA3!5YP1?7s

责是: h6~7fT5-9BD6!8f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 W3.2Jr6-2fw7-6n

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 S5.8a03-5un5~6F

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 m9=7JR,+6mK4-,t

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D6:,pD860I3?7d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 e9=2xE3.9Wj6=2E

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a2.8cZ3!7Ah7~3T

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 S5~4yN,;6eq1+2K

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 H3;,0x2;8DX6!4O

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W8:,dJ1:2BY3:3w

(三)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 P1=7TW6+1Ya4=2c

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E5:,Zd2~9lw3!6s

(四)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 T8:6by9:7gW4+9c

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 w9+,Mh2;5T09=4V

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V38VZ4:2jZ2!4d

(五)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组 i4!6UT5~3Hd8?3X

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 t7+3Nm1+5GT73L

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c7=9Iy4.9Li1=3x

(六)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 v3.5HB9!7QR2~5u

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 T8~7tG6~3DC,20

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A5~5Dc2!3mH6;5h

(七)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 f2;7KB,:1OX8~1x

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j4,kb1.5uB5=1H

(八)领导学校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a46fY1!6CD5.2F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 K2~4nO1=8TS8-8z

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 L3=9Pl8~3um7=8I

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加 Z3!6od77qY1=6e

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 B1-,dd1=1in,.,l

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决防范和 e74lx4!9Ko6:9J

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 Y7?90A7.5Pg9!8M

第十九条 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党委全委 i,~7kq45Ak1?3K

会”)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 R58IZ2.7TD9!7B

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 j27Yp6.2zb5!2N

题作出决策。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委员会全体会议,遇有重要 B,;,d04~5zD9!4z

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e7.1UB2=2rS6:7y

党委全委会会议由党委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党委常委会确 d7;,Ht4.8KI9:2z

定,党委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 u,:6GE4.40m5=1Y

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U1?6dd6=7NA7;7d

党委全委会闭会期间,由党委常委会行使其职权、履行其 Q4=6AC6.9P08?3j

职责,并对党的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 I3-,nd,+4jg3.1m

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 U5?7yg2.7wW2~7Q

项做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 m2+5wz7~9T09.4t

任免干部。 y7?,a05;7lJ8!6M

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 Z5=3nQ6!7kk4?,v

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党委书记确定。 V9?8FH9-,gn4~3c

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 R4;4Io9.8gT3=2t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 I6?2CB4=2yu,+3V

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 z1-4Tp6?5bv5+9T

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b2.3dO4+6fA85U

校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 t6!9XF2:3sL7?5P

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 o8.3Xa3=8Yf7;4q

主动协调党委与院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院长开展工作。 K2;8ff1.9Kt6:1e

学校党委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工作机构,开展巡察工作。 W3?9fn1+1fr3=,r

第二十条 中国共产党忻州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以 N4?7Ks5=1Sx1-7t

下简称学校纪委)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 z2.6DG3-3OW3-9K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 J35rf5-1Iv4:,j

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A69md4~2af,?6l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向学校派驻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 k8!2Tr4:8rp1!,D

公室,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K8~7Rz3=6FN6.6y

学校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 J2!9cp3~9jD5!2v

第二十一条 系(院)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 q3:9Js4.6Qr5=5i

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 k3+6dP3~2Vj1;,f

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 L,!1bb7.5lW3?1M

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b5=9f08~1VB6;8K

系(院)级党组织应当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保 y3+6LR7;9BQ52u

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 V23BT9?3Lu2:1M

负责人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 c3=9PE1;7Pz8:2B

工作机制。主要职责是: W,-8Wp45ES5=9X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 y3;4cH4:7gD3.7s

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J7,jk4?9aN3!1a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 h2=2vI4;4Ci8-,r

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 A91bo27Xa2?8G

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 X8-2oJ9:,Ln,:,E

项的,应当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w15GJ6~9mq1~2m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 m1-2EJ4?3ke,?9O

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u34Mr2?3tr3=70

(四)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 O,.7qF9~9aw2.8i

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 A2;6HL,+8Mw,+8v

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 B8~9Cf2.6Bq6:9E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 u1=5aY2~1rY9~7z

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 d3+6Nl7?5rj6?2z

(六)领导本单位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F7:,hO,:5pW89r

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B1!,iC8?5OL9+7I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 q4?4os9-5I07;1S

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 B1+,cn7~8ht3+3p

一般为 3 年。 R1+4ZM2+8JP29A

系(院)级以下单位设立党支部,应当与教学、科研、管 N5?8LP6!1iX9.,U

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照系(院)内设的 c2;9Ap8~2Ct4.9q

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照年级班级或者学科 A5?2sn7+5Pf5-5n

专业设置。管理、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照部门设置。将 O2.3Bw,:2fs3.9g

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j19ev3?8oc9.1N

第二十二条 院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 e,.8pg7:8IK4!2q

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 X1=5Qq,?,kL2!9e

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 F7-3no3.2fL3.7X

工作。学校行政工作实行院长统一领导,副院长按照分工协助 d3+3ty6:2ZD3!,b

院长做好各项工作,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学校院长 P7?8iI9+5DZ9?2c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l8-8qD6:3Au9-8g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 k8-1fh19TK2.8q

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 W3-3cj62it5!8M

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行政班子年度工作目标 Q1!7rs6~3hR4?7m

任务。 c1+6nu5=5Xf,7M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 b9-3ph6.7Dc5-7x

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院长人选, p,.6Xw6=4QW7:,c

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h9?7Hg2?,eg8!8V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 l,=2co7+4FZ,;9q

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 p,;5rn9:7GQ9;2L

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W11aC,+,sY3:7v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 W89GG4?2hU,-9D

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维 S8~4mV1.70p5?9A

护学校合法权益。 j4-1Bs9;7h052D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T3=8Ky5+5xG3=,Q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 07.4yI41CI2.9r

社会发展,提升学校综合办学能力,把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V9!5gT2;3pf6-4H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 c73ZZ,!7Qx9;4v

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D9=5JT3+5li9?1r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n36Jr1,gV2=8B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 a9:5yE5?,rt5:4V

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w9.2ZJ,=4EH,;8z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 v3+,IR4?7l07+,Q

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 E7.6Dg,+8h09.9v

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 B4?,t03:,Tg2=8Q

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N7!8Ij,!4vk4:7z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b5?4Ss5+5Ui8:7Q

第二十三条 院长办公会议是学校院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 Y2~6DS2=8BB5.1p

式,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常委会 R3:1Hy1,nZ4.4N

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常委会决议的有 G5!6ME4+7zg1-7j

关措施,研究决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学校院长办公 R9;5zK9;6IV86b

会议依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A4~6yS7~5Pp1+3M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行校、系(院)两级管理制度。二级 D,2vM2!7GI2.7g

教学单位设置以一级学科(群)为主要依据,也可根据人才培 U3~6TM54ZM1:7D

养和学科建设需要设置若干学部、单科性特色学院或研究院, I6=2rc3;9pY7:9W

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系(院)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x,+8BR6~8Pj,=4r

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设立,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 b1=90L1+8Oy3:5T

建设和社会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 C4:7PF4~7zN4:5L

具体管理。系(院)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经批准或同意下 p6=5Dn1.6kY9:9h

设的教研室等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不定机构规格,主要从事 0,1fQ6.5hX2?3Y

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 L3~7Gw8?3jD,~5U

第二十五条 教学系(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 Q,=,rn,!1vP4+7g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系 g65FL2.9Mh4!5J

(院)党政工作的最高决策形式。 P8.8ej2!8Wp5-2Q

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 l7.,Iv6~3pN,.7l

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建设、国(境) p2?2IA5!6Iz8.8e

内外教学、科研和学生交流合作、学术分委员会、教学指导分 x4+1zK,-1ED4;3Z

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机构组成人员和负责人、系(院) e3.4Um4?4Tw1;2I

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等重要事项。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选 L6;8Fp6=3uX5!5I

拔任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由系(院) i2.9yl,=1mP5=3N

党总支(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 g2?8lN1~5NQ7;,J

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由党总支(党委)会议先行把关, z5=2Ks2!,QU43I

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主要议事规则是: n7;,Za1?,OV6-8A

(一)党政联席会议由系(院)党政负责人共同召集。根 B4.8bO,:,0F3!4H

据议题内容,党政联席会议由系(院)党政负责人分别主持, g5?8yo7~5fW7-8s

也可经党政负责人协商决定由二者之一全程主持。 V4+4xP85UJ3?2T

(二)党政联席会议由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含党 U8+6VG6?7LA36M

总支部委员)参加。党总支部办公室主任、行政办公室主任、 G52eB9!7dV7:9N

团委书记、二级工会组织负责人、教工党支部书记等可列席会 w8!6Pk3;1OP3:1k

议,也可以根据会议内容由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列席 x1;1je8?4iv8.9l

会议的其他人员。 z5;7nd8:,ua3:1P

(三)党政联席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对 r9.4AB5;5Xb,~9j

重大事项进行 决策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到会成员到会。 I4:6sL3-,Tt9?3q

党政正职有一人不能参会或达不到规定人数时,不能举行正式 z4?4hw3.2Zm3~,J

会议。 s2.5LP4!1Jy9~80

(四)党政联席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 M41AQ,-7WP3+6o

策。会前,院(系)党政负责人要充分听取对方意见,必要时 R,;4zS4?4RK87Y

要与班子成员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对拟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x3=6OO6.9IQ8=90

会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视情况进行合法 v3.1PS2.9Au9;9F

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 J86nm5.4CN2=5x

(五)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要逐项研究、充分讨论。 s1:9rI7~7wr6+,F

会议议题由相关负责人作简要汇报并提出初步意见,参会成员 C7;,if6!2pF7!80

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会议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v6?3Ic9:,oF7~7H

(六)党政联席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 Z9:6Xm2?6FN,;2l

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 j2~2XT9.2XV4+,a

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 H1.6un1.3Nf1-7p

票超过应到会正式成员半数为通过。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 y3:8ju7?5iK2?8L

应当逐项表决。 z5:6Eq3;6bT,.6M

(七)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要根据职责分工, N2-4qA2?8ss4.1e

由系(院)分管领导组织实施,系(院)党政办公室负责传达 A8~9Od7;5Gv7~8g

和督促检查协调落实。 T5:4QI3.8YN7=7t

第二十六条 学校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健全以学术委员 p,~9Bn,:,kz8:,f

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并以学术委员会作为校 t,?1CG2?2ft2;6G

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 j3:9Ci4~2nn15n

询等职权。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可设立科研与学科建设、 W1=7lz9=9sP8?5V

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科研评价与学术道德、教师职务评审与 F3?,ax6.4kz6!4B

聘任等若干专门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在二级教学单位设置学术 g1;9Xa8!5PY,7A

分委员会;也可按照学科类别领域设置若干学术分委员会。 j6=7dA6;1nM4.9B

(一)学术委员会的职称、年龄等结构和人数应当与学校 e8.5qa4-,PD6:4R

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符合《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R,~5ZY4.2ng7.2a

(教育部令第 35 号);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由院长聘 M3-,yW8!2jo7+9y

任,每届任期 4 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超过 2 届,每次 W26vk,1DK4!4V

换届时,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 2/3。校学术委员 J5;1bF2=8Qq8~6S

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 E5?9Hk3!5YJ1-5L

员由院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F2?2RS9;9zd9-9a

(二)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学术委员会委员全体会 b1~9Op9=,nX6:3y

议应有 2/3 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 e2-5RQ,.1ah1-5N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议题由学术委员主任或授权委托的副主任、 x7=,0m1?8jS9?3f

专门委员会主任提议。一般事项经会议讨论后形成决议;重大 F1~2fa6.1JM5?9I

事项或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进行投票表决的事项,须经到会委 I2+1EO3.,nk23o

员 2/3 以上赞成,方可通过并形成决议;经学术委员会审定或评 01?,VW14gH77D

定的事项,报党委常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L5!8uY2?2Gl6+5T

第二十七条 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审议学科、专业及教师 w3;8ZA,=1FX5+8c

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 C4~5gB7+6Wv,.7u

规划;审议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审议学术机构设 o6+7Hy2+,yY4.6N

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 q7!7rD3;5Sw5=,W

源的配置方案;审议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 B8!7Tj1;1Lm8+4d

及考核办法;审议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 r5+9ZP4~4Ze7~6b

教学计划方案、招生标准与办法;审议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a3;5Hg3:5Tk8?4T

的学术标准与办法;审议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 02~4UA4!2gJ7=8B

规范,调查、裁决学术纠纷;评定校内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 E5:9Jf4~4BK1=4D

对外推荐科学研究成果奖;评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 s19qd2=4aG4?6a

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 h1?2BW6?1qK5;3m

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学科梯队建设人选;完成学校交付的 F,+8HK2+,bi1.6i

其他学术工作任务。 z6+1fL1?,yz,=6k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 j3?8tD6;2Ah4~3G

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 1-2 人。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工 O,7Gk2;,Yd4-2E

作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经主任委员提名,由全体委员会 L8.1du46bm1~,a

议表决通过。委员由各教学单位主任(院长)和其他具有副教 H3.4Gy3.3jh8+9m

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教学指导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 H9+3Qm7.3yZ9?1u

期四年。教学指导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D5!2Al8!5ml,+3b

议题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委托的副主任提议。教学指 G,~,SP7!9mO6-2S

导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 2/3 及以上才能召开会议;需 c,;4Fa7.7yp6.8l

以投票方式作出决定时,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 X2~6uu8:4jV7~1v

同意方可通过。各系(院)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分别 e54HP1;8Au5;9z

成立系(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Q8+7mw3+5UN6;9F

第二十九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事务的咨询、指 b4-7JQ6!1FO6!7t

导和评估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人才培养方面的发展规划和 X7.6du4!6Hq4.6o

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指导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质量标准;指导 J6+6IY9;6VY2~1x

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组织建设、教学评估以 k5!,0o6-3wl7~6p

及质量文化建设等;指导开展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k6-8BL,~6CR1=,V

改革;指导各系(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开展工作;完成学校 A3;4Yk7~5aR,:1Q

交办的其他有关教育教学事项。学校制定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g9;9zN,!3sz93k

规定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置办法、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等,明确 D6~9Oq7?2Lb3.3V

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教学指导委员会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Z7+3bT6;7XA5?6O

接受监督。各系(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Y4!2al2!7TF6=3L

的指导下制定相关细则并开展工作。 t5=,nH1=9na,.8l

第三十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设 g1+7OZ4~3Im7=8G

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 1-2 人。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 S7:6Bm7+,Ab9=3n

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务部部长、 u6~3pw7;3cX6~,f

各教学单位主任(院长)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实行任期制, s6?9LM9+3KG2-4q

每届任期四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 L1:1ND7:7OI8.2C

原则。议题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委托的副主任提议。 r6+8Eu,+5kJ8-7p

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 2/3 及以上才能召开 M69Ul1-3cP1.8L

会议;需以投票方式作出决定时,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不 B1~3Do4!4QK8!4j

含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各系(院)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指 G,+1wk,;6om79v

导下分别成立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z4+4BF35cw9?,0

第三十一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事务的审议机构。 G,:30p3.1DU7?6x

其主要职责是:审查各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的学士 q14Ge5?,aL4!6u

学位授予名单;做出授予或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做出撤销 q5+2hV9;2vQ8=90

违反规定而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研究和处理授予学士学位的 k8?6RV1?8BH6:8k

有关争议;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学位工作任务。学校制定学位 w2.1jQ53ye13L

评定委员会章程,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成立办法、职责和议事 E2.7iC3+2zk4.,P

规则等要求,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学位评定委员会依照 T1;4nW6+9Fo6!7y

其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监督。各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 y,.8Fq24QB4:8M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制定相关细则并开展工作。 u4=1zT5:7zf1!2Y

第三十二条 学校按规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按 I1-2IJ9:1en79t

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组建。高一级评委会可以代评同系列(专 m7~8GX3-4sc2:8c

业)低级别的职称。评委会一般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m2.7cW7:6xR2.8U

1-2 名,其中至少须有一名评审专家。评委会的主任和副主任委 n5-,xU8-3hV8~1H

员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 3 年。可从全 X3.5Ph5?7cF7+8v

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中抽取评委组建学 T2?8SY,?30S28Q

校各年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教师在职称评审过程中采 t7~8Al3~3VY9,Z

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 i5=,Gp,.9CP7-4O

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 2/3 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 y6?4yJ8+7Ch8~8h

第三十三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师职称任职资格条件 d11JZ2;4Me5!7U

等相关规定,进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对申报职称人员的申报 h8.9XG4;8rK2.9B

材料、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价,确定申报人是否具备相 i2;2Vz,4dp61u

应职称任职资格。学院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师职称评审小组,负 X5!8KB9:4qQ6+3x

责本单位申报教师职称人员的推荐工作。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F4~2FI5+3Vj3!7N

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并接受纪委和师生的监督。学校成立 P4.4Qo4?,CR5~6O

职称评审工作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构,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监督。 q9.1lV8=3yd9;5U

第三十四条 学校成立教材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学 d9;,QY1:2sp4-7X

校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G6~8Xp,6wM3+9G

担任,成员为教学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教学单位主要党政 Q4?5rp1:2Ay1?5L

负责人。教材工作领导组是学校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机构。 n,?4bq,:3oF4~8Z

各系(院、部)在校教材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系(院、 O2;8v01!8Tf3~1G

部)教材工作领导小组。 p5!2Ma62WX1!6T

第三十五条 教材工作领导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把握教材 E3=,Rw28uN8:3b

建设与选用过程中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确保教材体现党和 K2~9DW4=4hv,.7s

国家意志;健全教材管理制度,对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 T2?,VE58OT1=3t

用等进行统筹管理;对教学单位教材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完 Z,=4Md3;7Qa1:5h

成其他教材工作任务。学校制定教材管理制度,就教材管理原 u52Fa42wX15T

则、任务以及建设选用等方面做出规定,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及 032yp8~7Cq2;2f

要求,教材管理机构依照学校教材管理制度开展工作、接受监 a9!7Og6!9Un4=3L

督。系(院、部)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在校教材工作领导组的指 C4-4IZ3-9jS59i

导下制定相关细则并开展工作。 Y3+5lR4=9qa,!,M

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 a9=6yl6!1tz76T

简称教代会)。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 A9-5Ey4:7kU9+3z

每3年或 5 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教代会每学年 D77Mo9;9x04+6C

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议题应当根据学校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 B61VH,.9zF,+2x

遍要求,由学校工会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提 Q3-5gr58pj2+6Y

交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提请教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教代会 a7;2GC1~2ni6+8S

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代会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l4-4MQ5;6Rs19w

教代会在教代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 S6~4L04;5xh3~1U

成员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教师代表应占多数。教代会可根 T8+9sf22Zh5.4s

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完成教代会交办的有 X8!9Pc8.7zI3.7a

关任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在教代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 H18jn7-9sf1;2E

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执委会中,教师代表占多数。教代 O9+2fz9+7Sy,!,S

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一定数量的非教代会代表,作为特邀代表 r88ii9?5Cp5!8c

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数量不超过教代会代表总数 1/5。学校应 x9!4K02=4lu5?9v

当在其内部单位(院、系、所等)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或教职 U5=9DO9!,BR3:2Y

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二级教代会制度、教 Z1:5jT5.8iI5?9i

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规则等,与教代会制度 G,?,mJ8=1KC62a

相同。 S2:8ka2:2NP2.1l

第三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 m5.1Uq8=8MS7+7P

制定与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听取学校发展规 P4;7hj9~6wS2+3D

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 p38In2.5ZB1=9p

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 V,=3Ai1!20g1+5y

年度工作、财务工作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q,!2zO5;7eV9+4u

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 03~4wM,-1pu6-5T

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审议学校 K,=5sX2;4gm1?1Q

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 s,~,ST1+3ij8-3x

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 B,!9LL4=1Sh2?3B

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 n12OR7~9Sl3=9u

和建议;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 w9?3An3~9IN2:6S

其他事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 r5+2di2:9At9?5s

做出。 b1?8Sc3.4DT9+,L

第三十八条 学校工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在 y6+3yv9~,Ar8=1O

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 i5+2bs8;5Wj6;8s

力和履行义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与教 E7;6Hs7;6JA8!8K

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学校应当在其内部单位建立健 y8!5YK2!9Ri44D

全二级工会组织,在该范围内开展工作,其性质、领导关系、 O75NM7:,ZM,;1f

组织制度等与学校工会相同。 v5:4XE6.1WZ,~,B

第三十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青年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a7.2og8+5Nl,+2N

维护自身正当权利权益,制定重大工作决议的组织制度,是学 W,.5vF8+4HX9?9Q

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学 i1;2Xv5;6gV3=3f

生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和省学联的指导下开展工 u4~9Tl7?9TV4-7S

作。学生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代 s5!7pt8.3Cy3~8h

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由常设机构组织开展。学生代表大会须 L3+,ur8~8up9+8d

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学代会的 V1:2lf,+4bv3.5y

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应到会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k2?3Ni1=3oj2!5N

对学生会组织章程及其修正案的表决须以全体应到会代表人数 k2?3sL1+8yx3+4V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学校应当在各系(院)建立二级 j5;2fm3+9Fe5!1h

学生代表大会。二级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方式、性质职能与校 S8,KP,+,U09=9Z

学生代表大会完全相同。 U3:6XL1+7Us6?1m

第四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职责: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 j,?40N3?9MH4:5t

程,监督章程实施;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y39aC9:2uk7=6C

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 Q,:5jJ2-6uB,:9A

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选举产 w6!1ga8~8Cf7.2M

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征求广大学生对学校工作的 R9!7fc6~5tT71U

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学生正当权益;讨论和决定 d5-3MN3-6lx6+3R

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s9?3Vb3;3vg2.3N

第四十一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 j4:7dP5?3IZ5~7l

导下,围绕学校党政工作,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青 U1.5ST8=9CC6?4m

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学校支持共青团按照《团 f5=9hm6!6Mf6:4a

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团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学习并讨论 g1;5Py6:7uP3;2C

党中央和团中央的文件精神,以及团委委员的换届选举等。 h4+5mb2.9AY4-1P

第四十二条 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团体参与学 v9?1Xr,-2Lj1-2o

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学校为其行使民主管理、监督权利提 l5!3aW2~5wW2=3v

供必要条件。民主党派校内基层组织和归侨侨眷留学人员联合 X3!3eu9:7Jt18A

会、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等统战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 M9:10p2-,sz2;5a

展活动。 O,:5nL35Uq8=3G

第四章 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 u3;4GW,:8fu5?7g

第四十三条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y75PM1!8nd49I

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c38Jk3!7gd7!2e

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围绕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 g6;8DG9-5yu1-1T

发展需求,建立健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根据专业布局 B1?3Am3?9eo8~2J

总体要求,开展新增专业论证与申报,对不能适应社会变化需 i2;7wv7;7Eo5:8z

求的专业进行优化调整,紧密结合学科发展,主动适应高质量 u9+3DZ9+8bD3:4o

发展的新需要,深化专业建设改革,强化课程体系建设,加强 z7?8nD7-,An8+8D

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建设一流本科教育。 W76eR6,Hv5-,N

第四十四条 学校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 c2+1tk6-,jK1.8u

量国家标准》等国家教学标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制 S78Vs4;5RK6,l

定和优化培养方案,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各环节 u1-6ze3~8Wf3!,o

质量标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多措并举深化教育教 E,:9xt5-,IA8?4x

学改革,支持和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改革与实践,不 w1.4zF9:1mO8=5n

断更新教师教育教学理念,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执教水平。 s,:5ba1;8bO5:,l

第四十五条 学校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优先保障本科教学 R1:3sC2;5Gi3-3d

投入,完善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教学平台建设和实习 n2?6fp6:2ey6.5J

实训基地建设。学校设立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机构,强化教学 m4!3Cs6~9lo3:9A

质量保障队伍建设,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着力提升人才培 Z,+2Gt,:1Gn5;2P

养质量。 O,.9wd9+6Ch19S

第四十六条 学校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 s,?3AX4+5Xg9=3u

案》要求,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 f2~1TJ,:4jG9.,p

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 Q1;4gL6=4Bz7-1k

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坚持完善校地校企协同机制, I9?4lH1:9Nz1:7Z

加快推进非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 G7?4MA9.1RJ8!6D

更多高质量的急需人才。 I6~4gZ4:1zE4:3T

第四十七条 学校充分彰显以实习支教为重点的师范教育 j8:8yq1~7RC3!,K

特色,贯彻实践育人理念,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持 d7-,ro7?7pP55I

续深入开展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改革;深化实习支教内涵,进一 b9;7oO6=7KZ1!1h

步拓展附属中学合作办学,发挥教师教育系(研究院)重要作 c1~2zx63xD5!2u

用,“万人下乡村,千人出山西,百人走丝路”的实习支教格局 r53pI,:9qE9+5E

更加稳固;激发实习支教新动能,纵深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 s6=6bU93F06+,i

议与兴边富民行动,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在服务国家重大 Z,4VB,~5mh2=6R

战略中有力推动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充分彰显以五台山文 E9;8DN3,TI7~6l

化生态研究、长城文化生态研究、元好问研究、方言研究为重 j6.6EV6~8dG5-8V

点的区域文化特色,凸显学术高地,高端智库建设取得长足进 r3?7FC4!1ik8~8h

展。学校充分彰显以文化旅游产业学院、小杂粮产业学院等为 X5:4Rf8?9Rr5!2V

重点的应用服务特色,全面深化校地合作、校企合作。 X92SX7+3Nn,?8Y

第五章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N9?4Cw,?8yg6:,R

第四十八条 学校把学术研究作为办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和 t9?3GW4:4Ni,=2n

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建立有组织的协同创新与教师自由探索 K2.1Wn8!,bu2=7T

研究相结合的学术研究机制,坚持用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支 X7.4Wh2:3MT5+2u

撑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相融共进。 p4+,GR3:2G09.2Y

学校应落实国家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尊重和保护学 e,+3ju3=6TW3~3j

术自由,为广大教师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和干事创业的平台基 m,2kj83dJ1=9d

础。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道德,纠正学术不端。 K7-4DH1:6yY9:8R

第四十九条 学校根据办学职能的需要,设置研究院、所 P7:5Ly6:8X04.8B

(中心)、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机 B1.,dI31qS8=6z

构或学术组织。学校承建的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 f6+,vk9.9Qq4+2T

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学校可以与社会机构或个人 q8.1GT1+7sz2:9o

合作设置教育机构、研究机构或学术组织,依照有关法律和规 u3;,Sf6+9yi3!1P

定进行管理。 n5+7pq2+6pB13n

第五十条 学校科学研究必须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 R6?4DD8~9Zd9.4j

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积极向政 v1-6lC6?1YW1~9P

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知识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 L5~3JS7:6WP3:7N

育培训服务。学校坚持政产学研用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知识源、 M76xH8:9gk1~9F

思想库和高校智库作用,推进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为政府、 A6~7yO,?,lv4;3z

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服务国家和区 F,-,ak6+5lo2:2P

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f4-8qy7~1cG9:4g

第五十一条 学校把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增强国家文化软 x8-2RL,?7Nw,.8u

实力、服务民族振兴作为办学的重要使命,吸收借鉴人类优秀 e8?8Ti6~2Fl,~5Z

文明成果,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以先进的大学 p1-7dN1-2yJ3+4I

文化、师范文化引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加强社 u7.5002?6rp76e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B7+5Mz2+5Mu8~6s

第五十二条 学校积极加强与各级政府、行业组织、企事 U5?7De2:2Fn,?7r

业单位、科研院所等的合作,通过缔结协议、设立联合机构、 p6~,pj96nT2;6y

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等方式和渠道,拓展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 c1;,hV9!8cw7~7v

研究、技术开发、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全面促进学 X4:10A2,YP4+5K

校与社会的互动发展。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坚持走出去和请进 N7?9SR6.5Hb4:6w

来的战略,努力争取与国内外、世界高水平大学建立合作关系, Q2!8mK8.9zY1~5x

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g2~6nS,:5SS7=4I

第六章 教职员工 a3+5MJ2-2Xi5?4f

第五十三条 学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t69rq,;,Cf9~1B

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教职员工离退休以后为离退休人员,学 i8~1GZ5+9fg4.4w

校依照法律、法规、制度对其进行管理。 n7,mo,;9AD7=6c

第五十四条 学校实行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在 a7.4MV8:3ls7~,D

上级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限额内对教 H5+,Vm2+6MM,=9a

职员工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对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的教职工,依 a1.8pm6;1KU4+2g

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未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的教职工,依法 R5!,SC8:2xW7!4Y

实行合同管理。学校建立和完善教职员工考核评价和激励奖惩 L3?7Kn,=8rW3~8w

机制,对教职员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续聘、 d7!,WJ,~4lP,-3z

解聘、调整岗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Q,.6cm4.8sG,:9b

第五十五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员工权益保护机制,设立 P83md92EV7;3z

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维护教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c7?8qx1.1bB2!4H

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学院人事部门代表、工会代表、教职工 L4~4yr5!8cQ9~7g

代表和法律专家共同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工会。教职工认为权 R2+5PX3:1nW8.5A

益受到侵害时,可书面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 e74AP9=5dX83F

会依法依规组织调解。教职工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可向上级教 c2.9cL1!3qW1!4f

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V8~8vz4-,bx4+5m

第五十六条 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o,!8YY,!7a06:1S

(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聘用合同约定,按时获取 H6+5bC3.5s03!6Q

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参加进修或进 B3.,0a,.3pu,?4Q

行其他方式的培训; Z3~9lY9:6VE8?,X

(二)对岗位聘用、考核评价、福利待遇、评奖评优、纪 C9.6yq64FN5;1s

律处分等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N7;3xo5-4yl27j

第五十七条 教职工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R7-1PI8.3rp3~10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 e6-9KR8:9RX3~2g

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师德 O1?4ZW8~6jW2=5q

素养、业务能力和育人水平; i2;8FS,+5Gb6+6w

(二)尊重和爱护学生,落实“三全育人”,对学生开展思 H5;70K8-5fy8.6T

想政治教育和学科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T,~3sS6~6Lv8;9l

(三)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和岗位要求 l1!,hZ3+2wK3.3M

的工作任务,传播科学技术、先进思想和先进文化; o2+,ZE1-7ND9;2u

(四)珍惜学校名誉,维护学校权益,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i,:2db9:3ph2~7p

(五)依法自主履行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制度与聘用合 o5.4wg9=6XH1~2f

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C5?2qr9;2nH7~4z

第五十八条 学校根据办学需要聘请学术领域知名专家学 W4-3vp1.3VO,~3R

者做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和名誉教授、“学术院长”等,开展学 h9~9CR,!6no,.3O

术交流、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或管理等工作。工作期间,依据 g,:6bc4!6Xn8-6k

国家法律和政策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享受相 01~,zI44nr4.40

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l8:5lS8+,uq4+,W

第七章 学生 M8?4ih5=8co1~3v

第五十九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 n,!6Xn8!,iA9~,Q

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学生 Z1~8eU2+,KB5+,E

在校期间和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创业、就业、择业,按 X9+6QK3:1Zp3;5g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i9+5NQ6.4ru,-7Q

第六十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P5=5YM7=5Uu1~7B

(一)接受学校教育,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 x2!6hh7!2xn8+2g

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M6:4dE8+8Rr9!2O

(二)按学校规定选择专业、选修课程,获得在国内外学习 a2!7wE2~,0O7:6W

深造、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 l7+1BM7+,nA4;7s

(三)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社会公益、文 t8-4lb3=4hH9?2P

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m6:2Lu,.6Iv2=8G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获得 p8+1Sv3?4sW4-7j

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 I2~3Si,=7qM1-7v

历证书、学位证书。申请各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i9~6vd6~,kg1:7u

(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 c1;5XW19gj,;3l

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 02!,mf5:2St4-6J

监督权; d3;6OA6.5BU6-8P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及教育行 f7;6Pz9;4jw5:9b

政部门提出申诉; f,~1GZ,;4oK3~30

(七)依法享有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其他 E1:6rX3?,nU,-3v

权利。 B9+3rp7=8dT8?1L

第六十一条 学生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H9!,De16kl9.2w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E3.3in7~7En2+4K

(二)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H1.2bF1?9oM,!2x

(三)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奖学金、助 L5+6Bs2-6ot8!6l

学金及助学贷款的相应义务; 0,?,ZS,;,AF1.4n

(四)通过学生会、党团组织,依法合规参加学生团体并 g4!5xp,;4qY3-9n

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 z8-6kC6?5kB8-4K

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z7;7yQ8-,EF5.7f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 f9.80K3~9rJ,+7v

德和行为习惯; J6:9ml1?,hE1=5r

(六)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 W5~2fR3+6Up7!2E

(七)珍惜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J6~4Ss6.7yY3!6x

(八)依法自主履行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 g5=4Oo,7hK3.,d

其他义务。 m,?4Cq57TB8:,U

第六十二条 学校通过财政资金,以及企事业组织、社会 e7~3Pl,!2JY1!5f

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 u9:4yZ7:,Hx1-7m

奖学金和助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 W1;7rL5=8cb,+5Q

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 R9+3Tb9.1uX4~9N

学生提供帮助。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 A3+8TU1;5CR6+2T

供教育救助,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u4~7BY8;3PC4-3w

第六十三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 Q6=2sW6-6Bp,+5S

生对学校作出的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学生申诉处 V9.6zr1-4rK96S

理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包括 N61qY9=6aE3-1c

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学生会主席团执行主席、 p77db4+2Ff8=8L

学生代表、法律顾问。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 M5:10t4.9qV2!,q

的,可以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w4:9Ni3.1YV6.9X

第六十四条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 i9:9Og7.1sC5!,w

立学籍管理制度。在学校接受培训等其他类型的无学籍的受教 b99Nd72VU6.2u

育者,其权利义务由受教育者与学校依据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U42zx1!6Vb520

平等自愿的原则,另行约定。 n1,Oa4-9Zy8~3f

第八章 财务与资产 c5~4PT3~50F6;6w

第六十五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 f45Ma9;9vR6+6B

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学校依法积极拓展办学经 B,3pO9:7Zx2-3y

费来源渠道,依法筹措教育事业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校内各 C79pC1.5We8?2F

单位依法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学研究经费及各类奖助基金, a8=1Pa6!8HP71Q

接受校友及社会各界友好人士的捐赠,努力增加办学资源。 t9+4Ej1.3qn4:3Z

第六十六条 学校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集中财力办大事” 的原则,积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提 y6+,ot4.1bv,:,k

高经费使用效益。 N9:3qa2!9le2=4V

第六十七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的财务管 U7~7CF2?90C7-4K

理体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健全财务管 02!2Yj8=2Iu2?9w

理、经济责任和财务公开制度。按照国家和山西省规定的项目 h5.2gV2~,iv,=9W

和标准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F6.4bj1?7FJ2.3o

第六十八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日常财务支 a6;,ra1!9qO83E

出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由院长或院长授权分级审批;重大财 v3-7Yh2.2Oy2.9A

经制度出台、年度经费支出预算由院长办公会议拟定,党委常 t8:1LS,!7Nc8?4x

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N,4Vu9.9sG1!4h

第六十九条 学校资产指国家所有且依法由学校占有和使 b3-1zH3;3uB4:7L

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在 j6.6He6?1Ok1=2L

建工程、对外投资、社会捐赠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R9:4MX8!4iP4=2X

第七十条 学校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 Q9+3nx,~,cf,2R

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 B9?8yQ7~1mD2!9m

范资产配置、采购、使用、处置、出租出借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0,.1NM8.,Ph8.7D

依法保护学校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知识产权等无形资 C2-5ic4?2Es8.2W

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强化国有资产绩效 s5;7iU2?9kq6-2G

评价考核,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q2=5Dt1=9MM6~3B

第七十一条 学校财务、资产工作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 h,.6lC96Ar2+5E

督,接受学校审计部门和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并按要求向有 C,~7eS5=7Ro6.6I

关部门提供财务报告和资产报告。 r6?3ET5+6In8~9n

第七十二条 学校本着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 g4+9Gx9!7kr6.9o

进产学研结合、拓展社会服务职能的可行性和可能性原则,加 S8!6ub8;8nf,=1Z

强对外投资管理,依法行使投资者权利,履行投资者义务。未 x66Md3-5Us4-2o

经学校授权,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任何单位、团体、个人不 k8~7sh4+3rA4;9w

得擅自利用学校资产进行对外投资。 U5?1oW,+50g4.6V

第七十三条 学校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开财政 B9~80a,:7MG9.,i

拨款、办学收入、社会捐赠等财务信息,接受监督。 g4=9kK6+,sz7-5d

第七十四条 学校坚持完善后勤管理体系和服务模式,通 w13ka6:2BZ5.9A

过谈判、签约、致函、督查、协调等手段,对第三方公司物业 K2?6ec9=7iX6:5f

服务等进行监督管理。 j7=7Om,!2V0,=,X

第七十五条 学校建设图书情报、档案资料、网络信息等 a2~5mQ8;4Lm2-2X

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为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提供保障, U7+,Gk1?2Hj2!7N

为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服务。 K6=9cO3~3ij7!8Q

第九章 学校与社会 N,.7xS4~8my5-3b

第七十六条 学校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制 P4?3Zv6-6sf9.5f

度,依法公开在办学活动和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 J,;7Ui7~1Dp8!5L

获取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师生员工的广泛监督。 L8=9KJ5-,XY2+8g

第七十七条 学校坚持为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服 06:,0A1?6PN9=,g

务,不断推进内涵发展,努力提升服务能力。依法并经相关程 K5!2Ny,:,gx4;9m

序,向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荣 V76eK64ph5:,V

誉称号。 O,?1BA,?8eS9=6F

第七十八条 学校校友是指学校不同历史沿革时期(含合 c5-5Up4:4lE2+1w

并前原各所学校)的历届毕业生和曾在我校学习、工作和进修 w1+8IU2=8HG,+,l

过的广大群体,是学校宝贵的教育资源、人才资源和信息资源。 h,9jI4.,Zm8.4h

第七十九条 学校支持校友依法自愿成立具有地域、行业、 Q83If4-8Yz8?6d

界别等特点的校友组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 Z5!1wx4~3oK7.4h

积极开展活动。学校关心和支持校友及校友组织的工作,采取 I7+6hJ9~90p1:4r

多种形式与校友建立广泛联系,不断扩大学校与社会的联系。 q78Co1~4S08;4f

第十章 学校标识 F1.3mi62PB7-8q

第八十条 学校校训为:厚学启智 修德树人。学校精神为: g9;1vA2+1ie2;6O

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敢为人先的创造精神。 R2?9Id,.1sy76J

第八十一条 学校校庆日为 6 月 18 日。 i,6Pw5~8tT8:8G

第八十二条 学校校徽的主体标志为小篆“忻”字,校名为 i94gq5~9Ph51c

我国著名国学大师、教育家、书法家姚奠中先生题写。色值为 Q,5nL45Nv4-6b

C:13,M:87,Y:100,K:4。 R9-1Ru3+3TW8!7O

第八十三条 学校校旗为长方形旗帜,分正红色底(C:0, q1-2Lk7~3ka6.9j

M:100,Y:100,K:0)和浅蓝色底(C:100,M:30,Y:0,K:0) z8:1rh,!9HF4-1d

两种,分别适用于不同场合或同时使用,其中,正红色旗为主 l5=5LQ,:7Uw4-6M

旗,浅蓝色旗为副旗,主副旗同时使用时,主旗在左、副旗在 R8+2aK6.6yL7-,t

右。校旗旗面正中为学校中英文校名全称和校徽。校名中文字 F8?5pN7,Mo6=4d

样为姚奠中先生题写的“忻州师范学院”,英文字样为 Times 字 t82qp4?3TJ9;8M

体,字体颜色为桔黄色(C:1,M:62,Y:100,K:0),校徽颜色 b7+2gD1:2pl7+3Q

与字体颜色一致。旗面尺寸按国旗制作标准分为:288cm×192cm t2+,Xu6:1Xq2;9p

(标准一号旗)、240cm×160cm(标准二号旗)、192cm×128cm W2=6Fr8-3ZO4-7i

(标准三号旗)、144cm×96cm(标准四号旗),长宽比为 1.5:1。 D2:5Fd1?7ke6=2A

校外使用时可根据需要选择旗面尺寸,但必须大于同时使用的 S1~4FC4:7sN2;9Q

各单位及社团旗帜。 u6-3Kh5?9ub3+5k

第十一章 附则 x9;7JR,=1Wd5~5p

第八十四条 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名称以及终止等重 X6=6dM44Pp37y

要事项,由学校提议,经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充分讨论,由院 i33uY4=1WK,+5e

长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报举办者审批, S9~7ub54nv2+8v

方可实施。 F5-9vS,!3mc7!6a

第八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院长办 Y4!4DK,=4lU5=2O

公会议审议,提交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报山西省教育厅核准、 j2+5BE4.5tn5.70

教育部备案。 G4:5Ao4.1Ue8=1v

本章程的修订和废止依此程序执行。 q8;7HK2-,ju7.4H

第八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z7-6vq6=6KX6?1Y

第八十七条 本章程经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后,自发布之日 V9:2Qr1-5TV5.9W

起施行。 j1;6Iz1;8Qw,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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