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医疗保障局简介
机构职能 F6.9OE8;9qM1-1D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A7=5eg3-6Ma,.7l
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q6?8EM3,YS5;7a
(一)拟制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x9~1dr8.2Xe4.7S
(二)组织拟制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X89Af8+3vm3?1V
(三)组织拟制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制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L,7zs430Q8;,s
(四)贯彻落实湖南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I2;1OM68PW7~,x
(五)组织拟制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H2!4qR2;8Aq5~2a
(六)根据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w2?8yR91VH3~1x
(七)拟制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q7-7fL99Fb2+3c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拟制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N3.4Qn4+7uX1.9y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y6~9Jm9~2iS,?1L
内设机构
办公室(信访科) J6.3cX9=1Lw9.6x
规划财务和法规科 Y2+7Bb2-9ho8.1R
待遇保障科 q8!7PT,:8rd8-3w
医药服务管理科 z,8xT6-2Oq8=1V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p,;9fM86Sh2,f
基金监管科 X6!4SS8!5XF,;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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