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人民法院(方正林区基层法院、清河林区基层法院、林口林区基层法院)简介
沿江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成立,是由原方正林区基层法院、清河林区基层法院、林口林区基层法院撤并而成。下设清河人民法庭、林口人民法庭。 E,.4AG8;3gm89m
沿江人民法院共配备7块LED屏,监控系统实现全楼无死角,并安装有智能巡防系统、打卡机等。功能布局上,一楼主要分诉讼服务区、审判区、办公区,实行三区独立管理,每个区域均设有门禁,诉讼服务大厅及审判大厅内设有安检门、X光检测机、大型LED屏,查询机、配备了饮水机、等候椅,并有法警执勤。诉讼服务大厅内设有诉讼服务台、立案窗口、接谈室;审判大厅内设有调解室1个,大审判法庭1个、小审判法庭2个、少年法庭1个、羁押室1个、远程提审室1个。羁押室内有囚室3间,有独立的卫生间,少年法庭采用圆型审判桌。二、三、四楼为办公区,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法官辅助服务中心、执行局、政工科、办公室、档案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法警队,四楼还设有图书室、活动室、法官沙龙、党建室。 k1:5rm79Ya6?5J
沿江人民法院秉承着“公正立公信,厚德济林海”的院训精神,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不断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使法院各项工作推迈向新台阶! z1+1NH3-20J5+5R
法院机构
(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c1:9v08?5sX4~6D
(二)刑事审判庭 q65SW,;,bH27I
(三)民事审判庭 a2:7tL7!8lo3=8y
(四)行政审判庭 i8:,ou73hu7~8A
(五)执行局 k,.5tX2;8Ox56x
(六)政治部(机关党委) k1+,nI7:9JD2,L
(七)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v8=5ES16Qu9?8S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n,2u04+6vO7+5O
(九)沿江人民法院林口人民法庭 n6.5Dn8!7Hh8=,G
(十)沿江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 沿江人民法院具有下列职能: I8-5WN7:5tw7-2Q
1、审理法律规定由林区基层法院管辖、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审判的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和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一审案件。 Q9-5CF4~3zS8!,U
2、审理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 B,=7qJ4;1Tx,.1X
3、对本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Q2,cJ5.5ej9+4J
4、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p6-3Zn6;9aL9:,Q
5、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和司法执行权。 e97cU7!7on4;5d
6、依法办理涉及本院的司法赔偿事宜。 d34HE31ds1:2q
7、对案件受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I41Lc3:,vt6!,J
8、组织开展本院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培训、评先创优、表彰奖励活动;协助上一级人民法院搞好本院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权限教育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工勤人员。 Y9;8qk9!2rb6+5y
9、负责本院诉讼费的收缴、使用及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本院武器、服装、车辆等专项物资计划,并负责管理和使用;负责本院有关业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并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决算。 i91Mc4.9Ql2+6B
10、负责开展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h3;1EN6!8kg,.7w
11、负责本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P9!3UE63Yx5?6y
12、负责本院对执行法律、政策和审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司法统计及司法统计分析工作。 V9+8PS6:,hh7-5y
13、承办其他应由林区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v8!8it,~8ZA6:1o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林业局 u9.,pg67mT6:1e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