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双一流”建设办公室)简介
湖南工程学院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高校;是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首批“2011计划”入选高校。2018年,学校入选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 M4~2pP9.3KH5!6a
湖南工程学院于2000年6月由原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始创于1951年,隶属于原国家机械工业部,是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始创于1978年,隶属于原湖南省纺织工业厅)合并组建而成。学校秉承“锲而不舍,敢为人先”的校训和“团结、严谨、诚信、创新”的校风,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形成了鲜明的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学校是“全国工程应用型本科教育协作组”副组长单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普通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划教材编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地方高校卓越工程教育校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和“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应用型高校国际交流分会”理事单位。2007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m7?6Ee9-7pn7=6u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工程,现有教职工1284人,其中专任教师1078人,高级职称教师39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955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71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3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教育部、教育厅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省级教学名师、省部级优秀教师1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4人,“湖湘高层次人才”、省“百人计划”、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等省级人才90余人;省级教学团队、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1个。 G7?3vG4;,up5+8M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 “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启动动力工程、纺织工程专业领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2年开始招收首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5年3月首届研究生毕业,目前已完整培养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施专业学位与研究生培养至今已有8年,学校发挥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传统优势,以“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创新模式、严格标准”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纺织行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特殊需求,转变教育理念,创新培养模式,完善管理体制,着力提升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努力打造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特色。 T1:8yZ4!8li830
工作职责
(一)职责范围 b8~1g07:8MV4~9o
研究生工作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双一流”建设办公室)是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培养、学科建设和学校“双一流”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d,!1HI3?9oP1;6S
研究生工作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内设学位管理与培养科、招生就业(学生管理)科、学科与“双一流”建设科。负责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b8=3rD9:8Fq26n
工作职责如下: c7~6fZ,.5UC4?9a
1.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双一流”建设方案、学科建设规划、学科建设管理制度和研究生教育管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j,~7Eq8:8bM8?2f
2.负责制定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考试等工作。 e,:3Mn9?4PA4!5r
3.负责研究生入学报到和注册工作,研究生成绩、学籍异动和档案等管理。 C9;6ZT1=7Bh4?6w
4.负责制定(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并检查其实施情况;负责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 D8-7Al5~6wt3:4E
5.负责制定(修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聘任与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协调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评定和授予。 r8-3XQ7!6Zd6-8e
6.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党、团组织建设工作及组织活动。 O2~40N3+7gi8.2q
7.负责学校学位点建设与管理工作。 E7+2xo5=4Uq2~1g
8.负责国家、省级重点学科的申报,组织各类重点学科的遴选、建设、管理和考核工作。 u6-6kN83bW3+4c
9.负责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的选拔、管理及考核工作。 L8+,gp4,xf1?7F
10.协助计划财务处完成“双一流”建设资金的分配工作。 v5!2CW2=3AF3+6d
11.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研究生招生录取、学位授予及学科建设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 Y5+5RC5=5ep9:8w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c,-1uL6:8YN,!6t
(二)科室职责 S3.2Ka7-8wT11W
1.学位管理与培养科 Q9-,nR7.2ja8;,k
负责研究生学位授予与培养。主要职责是: C1:8Pw8;6QH3=6W
(1)组织开展制订(修订)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大纲及相关管理制度和培养质量评估体系; s6+3zg3:8Qg5;8O
(2)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考试和课程免修工作; q5!3tT4-7tP1~7t
(3)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h5;5Hs2.7Zv5:2V
(4)负责研究生各培养环节学籍档案的管理; U45Kb9-6SZ7:5G
(5)负责学校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审核、报批与发放工作; w9?9ir1;,gf73w
(6)负责学校研究生转专业、换导师的审核与报批; U3+3dG38ZM4?1e
(7)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改革与交流工作; h2!7tE6=1y06?9J
(8)负责学校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的管理与教师工作量的统计核算; B2~5rn7,Mc9~6w
(9)负责制订(修订)学校学位授予管理规定、学位点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体系、导师任期考核指标体系; 05.,XM3.4AF8-7E
(10)负责学校各学位点导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组织导师的培训与任期考核工作; x6=7ea5:5ks,~7l
(11)负责学校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的审查; h,.9HH6?7Yr,-9j
(12)组织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 V8?1qC,~8DY,!9T
(13)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各级抽检评审与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p1=3Pe88As1+9X
(14)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和学位授予仪式的相关准备工作,承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R4=8TR,8Je3+9B
(15)负责落实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学位授予与培养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确保本科室不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s3=1rX8=4Hj6:5F
(1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f4;4eg3+,nq2-4F
2.招生就业(学生管理)科 f3.5gg7=3aJ1+6S
负责研究生招生、就业及学生管理。主要职责是: e2:30C,!7Pk5~4T
(1)负责拟定研究生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 f2!8yx4=,FC77u
(2)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命题、组考等工作; t3,PX6+1PQ6?3P
(3)负责研究生的报名、录取等工作; Z9:2wQ9=1Fi5=6U
(4)负责研究生档案、资料的管理; y,3JZ3~9Nt8=3u
(5)负责研究生的就业工作; J7,FG6:2gp5,r
(6)组织开展毕业研究生调查和毕业校友的联络工作; a9+9yV4?1bl6?8t
(7)负责学校研究生日常管理、学风督查与奖惩处理; e4.5km6!1og2:6s
(8)负责研究生奖、勤、助、贷和“三助”岗位的评定、考核和经费的发放; i3~6hX7;4yD2=1B
(9)负责研究生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H4.4RF,!1rm9+,f
(10)负责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与社会实践项目的申报; k5;5Jz1?6wb5.7L
(11)负责组织研究生学术活动和科技竞赛; 03~5xf9~6Bp1,C
(12)负责核定研究生缴费项目和各项费用的催缴工作; M2!1rp1?,ju6~2m
(13)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调查、心理健康咨询与心理健康干预; v,:6yY4:1lM1+7K
(14)负责指导研究生会、团委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校园文化建设; B,,By63jp4.9S
(15)负责落实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研究生招生录取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确保本科室不违反廉政从政有关规定; o5-4qO4+5Xg8!4D
(1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j7.9tM15Qp5;2V
3.学科与“双一流”建设科 b1+1Cs,-6QX23K
负责学科与“双一流”建设与管理。主要职责是: g38cB2+3Kc1~3z
(1)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双一流”建设方案、学科建设规划、学科建设管理制度和研究生教育管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i7=2aJ3!2Rc1.7H
(2)负责组织省、校级应用特色学科的遴选、建设、管理和考核工作; D6!5df8~2fW68R
(3)负责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的选拔、管理及考核工作; I7;5DJ2?5Ma6?2y
(4)协助完成 “双一流”建设资金分配工作; y4-2al4-7tV4=3Q
(5)负责落实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双一流经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确保本科室不违反廉政从政有关规定; A8.6UT6;9Vk5+1d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u1+5CM,:1HE2;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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