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学位办)简介
武汉音乐学院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81年正式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1999年获批“法学”门类的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点并正式招生,2005年获批为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现有“艺术学门类音乐与舞蹈学”和“法学门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2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012年开始与武汉理工大学联合招收和培养攻读艺术学理论(音乐)博士学位研究生。现有研究生导师150余人,在校研究生470余人。学院研究生教育正在逐步加大国际化进程,与国(境)外高水平音乐艺术院校交换培养硕士研究生。 W,;,CX1!2Mg4+4Y
工作职责
研究生部(学位办)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和本科、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范围包括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籍管理、校内生活、日常教学和艺术实践等工作,本科生、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授予工作。具体如下。 D7~7DX4:8YC,!20
一、研究生培养工作 H7-3Bw8.8hb5.5u
1、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a,?8qr,?7mN,9T
2、研究生学籍及有关事务工作,包括组织研究生报到注册、学籍异动、评优评先、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发放与注册等。 K35Qi8~7UE3.8J
3、研究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b6?9gG1!5Qz7-4K
4、研究生校内生活、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工作。 R7;2m08:4qD5~,K
5、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包括专业课程的导师安排、各类课程的教学组织与考务、学位音乐会(舞蹈晚会)和学位论文工作、院内外艺术实践和成绩管理等; v6;9kf3!1TM27h
6、完成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 X2=2kX7+5VI2:9g
二、学位工作 h6:7EA9!1cy2;60
1、本科生、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申请、审核、授予及学位证书的发放与电子注册工作。 x7~4Rd,;2Zg8-8n
2、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立项、申报、评估和建设工作。 o1~,vK2.5hV4.8f
3、组织开展研究生导师遴选推荐工作。 T5=9Ak7:2nQ9:7R
4、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L8=7Ga4:6gh2.1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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