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医疗保障局简介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 f,!4jG8-5Jz4=8q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u6:9Kr88tD3!6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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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邵阳市机构改革方案>(湘办【2018】60号),制定本规定。 F6~2Dk2~6Xm6-9z
第二条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056JD3?,lq6.7i
第三条 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l8-3rC2!9rt8:4d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w1=7bt3;6IP9:6q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Z3:5vM1-,aI3:1D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H4~3pq,+5bv9;7c
(四)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V21om9?3zg5.1s
(五)组织制定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G4.9RS5?4wy4,f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t7;3uh7?,pt6;3o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P5=7fS9~7Xa2:6u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定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x3+3tm2;1Yt5;2s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4!8vk4!7mh6~7P
(十)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t1!1Y08.9eR4+9J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r6;3uV7!8BV2=7F
第四条 市医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k7.5UC7.6wZ5+7O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文明创建、绩效考核、后勤保障、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09~5aW7=4tU2-6w
(二)策划财务和法规科。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统计运行分析。组织起草医疗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k2.3Qs6+,AS55q
(三)待遇保障科。拟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 s9?5Md55mG6-9A
(四)医药服务管理科。拟订全市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专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a3?5BS1;8kF1!4s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全市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和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 y7:3ID8~9n0,-8i
(六)基金监管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拟订基本医疗保障专家委员会管理制度,完善专家库。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J4;,HC3~6IF75m
第五条 市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X2.,vl5,cQ7~4R
第六条 市医保局所属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B5+5Ny1+,Tu3;3I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A1!5eW9=7Md9-9H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24日起施行。 S9~,Pc3!6Hj7: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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