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易门,位于滇中高原西部,属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条件较为艰苦的山区小县。 L5:1oH6?,Mw4:3u
易门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7月25日,1958年11月县矿合并,县检察院更名为易门矿区人民检察院;1959年矿县分开,恢复“易门县人民检察院”建制;1967年3月,县人民武装部派军代表对公检法机关实行军事管制;1975年1月,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使,检察机关被取消;1978年12月,恢复县人民检察院,设办公室、批捕科、起诉科、法纪检察科。1980年12月,批捕和起诉科合并,成立刑事检察科和经济检察科。1987年5月成立控告申诉检察科。1988年8月成立县人民检察院税务检察室(1997年12月撤销)。 h2=,rm6.1dF4-1M
1990年1月成立监所检察科,2月成立侦查监督科、审判监督科,撤销刑事检察科,10月成立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撤销经济检察科。1991年成立政工科。1994年6月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科、驻看守所检察室。1996年6月成立农税检察室(1998年4月撤销),8月成立烟草检察室(1998年6月撤销)。1997年6月成立易门县人民检察院地方税务检察室(同年12月撤销),7月成立检察技术科和法警队。1998年4月侦查监督科更名为审查批捕科,审判监督科更名为审查起诉科。1997年4月25日机构改革后法纪侦查科称为法纪检察科。1999年6月增设检察技术科和法警大队。2001年10月24日成立职务犯罪预防科。1997年4月25日机构改革成立监所检察科,2002年4月17日机构改革后监所检察科更名称为驻看守所检察室。 u1:3lx,.3ly3?7d
2002年4月17日机构改革反贪污贿赂局,法纪检察科合并为反贪污贿赂局。2002年4月17日审查起诉科、审查批捕科更名为公诉科、侦查监督科。2002年11月13日经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县委批准,易门县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部门,即:政工科(含纪检监察)、办公室(含政研、行装、法警大队)、反贪污贿赂局(含反贪、法纪)、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技术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政工科长、纪检组长、反贪局长各1名配备副检察长级干部,其余内设机构正职和反贪污贿赂局副职配备副科级干部)。2004年12月设立易门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规格为副科级)。2007年6月15日设立易门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为正科级内设机构)。 u5-8ar2!1Ck,;4Q
2012年11月26日增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2名(正科级)。2013年12月24日政工科更名为政治处。2014年1月9日恢复设立法警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级),新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级)。2015年12月10日驻看守所检察室更名为易门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机构规格不变)。2016年11月,司法体制改革中,将14个内设机构和纪检组、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职能整合为5个部门。 r9.5VY32Qc6!5V
2018年司法体制改革后,设置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Z1-2GQ2?,re9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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