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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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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农、工学科为优势,农、工、理、经、管、文、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大学。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广州,有海珠、白云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2000余亩。校园集云山之神秀,汇珠水之灵气,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 网站名称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 网站别名
  • 所属类型-
  • 所属地区广东 广州
  • 网站地址 www.zhku.edu.cn 直达 推广 修复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网站详情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简介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农、工学科为优势,农、工、理、经、管、文、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大学。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广州,有海珠、白云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763余亩。校园集云山之神秀,汇珠水之灵气,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F8=5Ob4;2Ca57B

学校前身为仲恺农工学校,是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近代民主革命先驱何香凝先生等提议、国民党中央为纪念廖仲恺先生爱护农工的意愿而决定创办的。学校于1927年招生,何香凝先生首任校长15年。1984年,经教育部、农牧渔业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国家副主席王震同志题写校名。2008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u4?,ab5+5tv92q

为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办学,促进学校发展,1987年4月,根据国家副主席王震提议,经中共广东省委同意,成立了学校董事会,王震任名誉董事长,广东省省长叶选平任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此后,历届学校董事长均由在任广东省省长担任,现任董事长为马兴瑞省长。董事会成员包含有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以及港澳知名人士。 C9?,WG8.,Ml9;6U

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备受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与关心。党和国家领导人叶剑英、邓小平、杨尚昆、王震先后为校园内的廖仲恺何香凝纪念馆、廖仲恺铜像、何香凝汉白玉塑像和廖仲恺纪念碑题字。国家主席杨尚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承志、何鲁丽、周铁农、万鄂湘,全国政协副主席廖晖、霍英东、马万祺、齐续春、郑建邦等多次亲临学校视察指导工作。海内外各界人士深怀对廖仲恺、何香凝及其开创事业的崇敬和景仰,不断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大力支持,霍英东、马万祺、何厚铧、崔世安、曾宪梓、何鸿燊、杨钊、刘宇新等一批港澳社会贤达为学校捐资兴建实验楼、图书馆、教学楼等,添置教学科研和医疗卫生设备,设立奖教学金,为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不遗余力。 j5-2lR9;2uE7?1l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2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为37.97%;现有柔性引进院士8名,国家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1人,973首席科学家1人,珠江学者讲座教授5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青年珠江学者2人,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广东省教学名师3人、南粤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15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12人,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15人,广州珠江科技新星5人,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0个,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7个。学校图书馆藏书124.8万册,电子图书4.16万种,各种类型数字资源库43个。 k5.1zo5~4hV1-4h

学校于2006年1月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9年1月被教育部评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现设有17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和华南地区最大的雅思考点(IELTS);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博士工作站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5个、本科专业62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1个,省级一流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12个)。学校面向全国16个省市招生,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3733人。 y2+,0s47zi4-5B

学校拥有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强特色”学科3个,珠江学者设岗学科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科研平台53个,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7门。近年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2项、三等奖4项,教育部科技奖(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8项,全国农林牧渔丰收奖三等奖1项,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二等奖1项;通过国家级品种审定3个,通过省级品种审定25个;获得授权专利632项;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收录论文699篇,出版学术专著69部。 B52qw,!8HP3?1J

九十多年来,学校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其中包括基层农业技术干部、专家、学者以及省部级领导干部,中国工程院院士曾溢滔、原农业部部长陈耀邦等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L1?1Ke8;2lG4=3g

学校先后与英国利物浦大学、诺丁汉大学、布鲁内尔大学、布莱顿大学、爱丁堡龙比亚大学,美国夏威夷大学、威斯康星大学、圣道大学、密苏里大学,加拿大圭尔夫大学,澳洲中央昆士兰大学,新西兰林肯大学、梅西大学,日本创价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工业大学,德国富克旺根艺术大学,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等建立了友好互访、人才培养及学术合作关系。 B9.7aw8~,Gk4?1F

近年来,学校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安全文明校园、全国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无偿献血贡献奖金奖单位、广东省回乡大学生开展农业科技下乡活动先进单位、广东省青年志愿服务优秀集体,在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方面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 l9;7Ry1+3pP4?9B

(2021年4月) J6.8ZX7:8qA,;1r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纺织路东沙街24号 c6-3zs,=,fJ9;3u

学院章程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章程 g3.5rV1;5ba6-7s

序 言 N3.5Tj7+4fy3=4t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农学、工学学科为优势,农学、工学、 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省属本科大 H6.4Ix8,Ky,=5y

学。学校是 1925 年由近代民主革命先驱何香凝先生等提议、国民党 W6~5xK7?8sU9?9o

中央为纪念廖仲恺先生爱护农工的意愿而决定创办的。 1927 年正式开 Q9-3mE8~1Wu9-8O

学时定名为仲恺农工学校,何香凝先生首任校长 15 年。1984 年,经 P2+9HD5.5Gc7!8N

教育部、农牧渔业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仲恺农业技 R8-9Ui2~2rx9~6R

术学院,时任国家副主席王震同志题写校名。2008 年 3 月,经教育部 G3~9dc8!7Fv1.9t

批准,学校更名为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p2;9gX4.5zA1!3u

第一章 总 则 n3.2Ms8-,uz9~,f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Q640r4-3Qv9;4r

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 L1=8Kl,~3yS6;4t

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英文名称为 Zhongkai P2?2yO64bP8~,r

University of Agriculture and Engineering)。 I7-3Dl,?,Wb8!4A

第三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东沙街 24 号。学校 t4;7UZ41Zm4:7Q

设有海珠校区和白云校区。学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发展 R3?8Bg1!,gQ4+5V

需要可以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A7:8xn52Ew8~3P

­ 4 ­ A6=8Er,!2MG2:2C

第四条 学校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行 Z8?,JF39oX1.2U

政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 学校举办者对学校进行宏观指导、依法监管,任命学校行政负责 y1~1m011mo4,o

人,为学校提供办学资金,保障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支持学校依照法 A6-6je2~5nJ58l

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自主办学,保护学校合法权益。 M2;,Ez5=4qH4~6u

第五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t7~,PU8+5qh6;2w

为基本职能,实施普通高等教育,开展继续教育,开展对外合作办学。 第六条 学校弘扬廖仲恺革命精神,秉承何香凝办学思想,坚持 l32Kl79gC48Z

“注重实践,培养有真实学识的人才”的办学理念,培养有真实学识 f1-3Gf8-7kO9!2h

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七条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享有以下办学自主权: S4;2Ky8!6Sz6=1A

(一)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 H6?6wp5?8vW1.4T

案,自主调节院系招生比例; L8?9MD,-6Dj3~,W

(二)依法依规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按照国家学位制度 e95bF6-4iK4~5F

的规定授予学位; Z7.6Qw6-,ye3-8p

(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自主制定人才培养 d,?2Pi64hB9-8r

计划,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 l,;9gN3!5vw1?6H

(四)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A2=3aR8!20P5;,F

(五)依法依规自主开展与国(境)内外大学、研究机构的交流 X21VK6~6hA6+4i

和合作; r1;8IV8?6ge9+6R

(六)依法依规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 o99aJ22XA,:9I

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其相应 n2?,rp,=9Yu7=9D

的职务,调整内部收入分配; j49yV8+1ra9+5q

­ 5 ­ L7+1FO99Gl2:8b

(七)依法依规自主管理和使用国家提供的财产、财政性资助、 z5!4Le2:6SF7-2G

受捐赠财产; C7+3Pk2:9Hz3.6K

(八)自主行使依法依规获得的其他办学自主权。 u1?2mr2.3Qw1!70

第八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以下简 Y9=9tQ7+9dK4~3T

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Z9;4hw4=,BE2!1D

第九条 学校依法依规建立和实施“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 02:1rS8:5mI7!5A

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体制,坚持依法治校、坚持以师生为本,尊 K3:,Mc2.2vA8.2J

重学术自由,实施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接 h85Pc6=8bU6-8Y

受监督。 k3=,fp2:,we9-4x

第二章 办学活动 Q3+4Gb,?7So2-3X

第十条 学校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一条 学校主要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以全日制教育为主要形 S6-7vn6~6lk7.2z

式,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开展 g2=3QS77fZ1:7f

继续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U7:7ox6=2er2+8L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国家法律、社会发展需求和办学条件,按国 M9;1AL6?4EU7~8I

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依法依规鼓励和保护学术探索和科学研究,推动 q1+1Ns2+8RE6?50

知识创新和科技进步。推进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校内各单 l2-3vb5+8qi39J

位和师生与政府、校外科研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 b5;7BD6~1rz7!2X

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 V1?5ME3~4Vc,+7P

­ 6 ­ i1?8OS2?4UM2!2v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满足人 q8:1lN2;6Tc85f

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宗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吸 m8+90p8~3Mi2-9j

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Z2?5FI7!5nc38N

第三章 组织管理机构 U8?5Rl78zr1~1w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学 J4;9jt84BX9!9z

校机构由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教辅及科研机构组成。党政管理机构 T4!8iL7;1Fp5.6D

根据在校学生规模由学校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综合设置;教学、教辅 s6~8ME56Wb5-1P

和科研机构由学校自主设置。 学校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可依法依规实行相对独立 h2-7qe3-3HH6=8g

的运营与管理。 学校依法依规可与其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家机关、政府和 v5?,Tk68sO86E

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联合设立相关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合作研究 G8-7gN3;6TE5-6Z

与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活动。 n4:8sO7;8QL6!7L

第一节 学校党委 第十六条 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 x7;,FL8!5Fk6-1M

职权并开展工作。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 m6:9nN7;3nV9~6b

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 J2+3nu4+9pH9?5f

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B9=1im3!9AV41K

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B5-6Eg5.9Er1?6x

(一)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 t8~2vP2:9kP7.,I

­ 7 ­ O1?2Dt3~1rN75X

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 03=1vX5!6sD,.7P

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z9-,SX,.1cj,=,z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 q,+6Gx23rL2+9L

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P4:1N087ZU,~4Z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 B,:1Yx1!9mk3=4k

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 w7+4IU2+9QV5=6P

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 e,;1jM3?4hu2=1s

老干部工作。 a7-3jL5.2Rw1:8J

(四)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 M6?1La17Yt,~5s

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 q9=9zx2:,MQ6=8P

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L,-1XS3-5cx7.,T

(五)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 T3=3TD9!7Rk4~3y

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E7!4iQ8?2oq3.4Y

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 b8=5kI2~7Ef4+3d

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k6=,gQ6.9Zj3;2a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 z3+3lF1+8ap6=2I

风教风; U9.1TV6:2NN,+3p

(七)加强对学校院(系、部)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 X1?6st2=1NU2=5L

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 j86Hl6?2Pa7.6i

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 G4!7oW2-8fd4!5X

建设; P1;4jF5:,Gw6!8Z

(八) 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e5=8HC,8uY9=,F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k8;,mE9-1mZ2:8A

­ 8 ­ P78NQ3;5wb5.9D

(九)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 T6+2NF3;1OP5?7B

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03-,EW,=8pA9;4R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党委会议,党委成员根据集体决 Q2+7fY,+9NS1!3m

定和分工履行职责。 学校党委会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5 年。 y8?3Aj52pk3:4L

学校党委会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C6~6nq1.2lX4!,0

党委书记、副书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产生。 学校党委会在学校党代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常委会主持党 S5;5Fo3~,MV92C

委日常工作,对学校党委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学校党委常委会由学 c1-4ER3.2RS6?2y

校党委全委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 学校党委全委会或常委会每月举行一次,根据需要或 r7~7Fh2;1Ua1;4q

遇重大、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 M7+6ub,.6o02-3i

党委全委会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 H7-8VH8+,MG1?9c

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 O9-,Hz,-,cR9=3y

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 s44Jb4-8WJ3=5J

必须有 2/3 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 H6.,pX,9Ay9:5H

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常委会主持党委日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 m8;9kd8~9sD4:8o

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 j4?1EM,~1Uk6-6S

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 L22kK49ev5?2U

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 Q3-8AY,?,sP8,k

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 B3,tD1:8Wl9+7a

­ 9 ­ k5~2xi5+5dj9-4h

时,应有 2/3 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 K6~5e0,!7Ws7!4s

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根据会议需要,可召集相关人员列席,列 X3~7ap1?7V09=5S

席人员由党委书记审定,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 H,;8Ph,?,dn8-3S

议。 b1~9uX1=5Ek6+9W

第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 f6~5lW2,sZ2!8h

校的党内监督机构,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 检查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监督领导干部行使权 k5=4YQ6+7LI6=,D

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 z7!3jC2:7RD6+3h

监督责任,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节 校 长 第二十条 校长由符合教育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校 W8?4Fb2.5Zv3.5P

长、副校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命。 L3;5jB27XO,+3w

第二十一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校长在党 X9?2Gh17Ch7?8Q

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 R8;9Wj7.2cU9-6M

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 e9!9mQ,+,zY1;4j

工作。 S,-2xS4~4dj8~6c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n8!6fl9=7ld1+8r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 b71YY4:3YK1-1z

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 a1;2ND6+5lv58F

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H,;,WF1?9ur8;,G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 n8~9UK6!,nC5-7S

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 H1:2sn5?8lt,+6K

机构的负责人; K2:2fl,~3xl4:1B

­ 10 ­ R8?3Xf2+2rM3.1n

(三)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 N,.9ay3.6cy2+1h

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和解聘教师以 P3,Av3!6rH6.2A

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K8;,J05:,mw7~4n

(四) 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 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 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S4~1zv1?1X033d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 L8:6LN2+6Mr9!9Y

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W7-4rV5-6iY3+9Y

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X8~2xt58lo,+8Q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 E1-8jI3;,KR1~4i

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T2+5JQ6-6jn2!9M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A5!5Wf6-7lK6~9m

(八) 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 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 r8=9Ek4!7UT,?3o

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L7!8ZD4~7XY64W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 D47nV3~1Wx2-3x

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 D9-5f08;,ww7?4W

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 L5:,AY6+7wG9?6G

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i5:1LX3!8mM6.1T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s9+3Dg8~6mU5!4e

第二十二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 H5!2Zi7?,By7~3d

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 Q7?5OB6.9Ln5-1N

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 x1:1VM6;5Cg,.4m

和主持。会议成员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党政办、监察部门和工 n8!,dE7;8Eh5?4C

会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列席,列席 y,+4Jo9=3n09;7s

­ 11 ­ F6;2vl42BU4:8W

人员由校长确定。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 s88Jh9+2FX2;4o

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 i9?8jh7-8Az9~5g

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n3+6MU8+2mp3~2b

第三节 学术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 s2+9lc3-5Mf6~2o

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C8;1ZQ5=1qm1!1d

(一)审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设置调整方案,招生的标 B7+9uQ,=5Fi4-9l

准与办法; l9+4xz33Um1:3S

(二)审议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 e6!2ZZ5-2js3.4z

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配置方案; n8.9bm,~1ge1?2W

(三)审议重大科研规划及年度计划方案; O9-6Sk5~6HR8+8V

(四)审议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对外学术交流合作规划; k97ar3~2nP2-5w

(五)审定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X2=6Ud1-1FI1=4H

(六)审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审议专业技术职务聘 Q65Rs8=,ng49t

任的办法; T,-1Rq,-4fZ5!3U

(七)审定学术评价标准、学术道德规范、学术争议处理规则; U7?4MY2~9ER4=2g

(八)调查和评定学术争议和学术失范行为; v2.5So5.7TH2-8V

(九)应由学术委员会评定和咨询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 z2;1Qp9+4Ww6:,l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人数不低于 15 人的单数。其中,担 W2:8nL3:,uS7!8Y

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 1/4; W6!5Ui2-4ak33Z

­ 12 ­ H7?6Qm3?,Ww9?8u

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 M,=9RN4~7qF1.7O

数的 1/2。 第二十五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依照民主、公开、自愿原则,自下 x5=8zU5~4ix6:,m

而上民主选举产生,任期 5 年,可连任两届,连任委员人数不超过委 V3?1Yk3.8ob,~60

员总数的 2/3。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委 L9!8YI,~3Lh6+6N

员直接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全体委员 N2;3mF,!9Ub1~8Z

选举产生。 第二十六条 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学期召开 1~2 次,如有特 b8:1pQ79AQ53v

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由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 E9-7Jb6.80G1=7W

召集并主持,实际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 2/3 以上,会议方可召 l9-6UL7:5Vw3=9O

开。 H6~3yS9:1Bz4-4S

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应当以 w6;2fO8+5RJ3:9y

与会委员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j,+6jD2!5Uv54H

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或者评定的事项,一般应当以无记名投 H7?9sG8-2uD5:3o

票方式做出决定;也可以根据事项性质,采取实名投票方式。 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评定的事项与委员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 X,?8Az3;4GH7+8L

属有关,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委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七条 学术委员会会议可以根据议题,设立旁听席,允许 04.5Yn6~8OG8=4Z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师及学生代表列席旁听。 学术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予以公示,并设置异议期。在异议期 P5+8xR6-1An2;,V

内如有异议,经 1/3 以上委员同意,可召开全体会议复议。经复议的 b15GB,=7mm5.9n

决定为终局结论。 n1+4TM8?8lu4,v

第四节 学位评定委员会 e5.5UJ7~5nk7-7i

­ 13 ­ N6-5xo1-7eZ6~4K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置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 B9-2kO8.5vv7=5n

依法负责学校学位管理的机构。 C8+,SY9!6NV8+7R

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a1.4aw4;1Bb6=2n

(一)审查通过接受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i7;2Oi5?4Kt3+4t

(二)确定硕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审批主考人和论文答辩 Z8-7Et5+1yf6;9k

委员会成员名单; t7.5cZ5~2E06.5n

(三)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j4+4jP4=4nF7.1i

(四)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C2;,lb9~9GH5~2N

(五)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W51Iy9;90e5.3J

(六)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任期 5 年。 委员会设主席 1 人, 副主席若干人。主席由校长担任,副主席由主席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h7!4sT9;,Pk4?7I

与学位授予工作有关的校领导,研究生处、教务处负责人,国家或省 U6+9Mq6-6ft9~5s

级学科评议组成员,各开展学位工作的二级学院(系、部)院长(主 c1+5WG6;8hI3:5W

任)等专家组成。 y6~7un,!2Fi2;8x

第三十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举行两次全体会议。如有特殊情 g4~,PW,~,jc9~,C

况可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席或由其委托的副主席 I,;1Mp1!7XB5~30

主持,会议必须有 2/3 以上委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 F6;6mR5-1NU8!3K

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1/2 方为通过。 P59pv5-4sF,=3H

第五节 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体教职员工在党委领导下行 e2:5YO6;6ba2+7y

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校长向教职工代 l6!7gS3~9st6~1v

表大会报告工作。 b3+8Iw6,Bl9!9g

­ 14 ­ y6?8SV3?,rx7.,K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T1!,mq8=1na3~3s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 U5+5WX4+7ul5;5c

和建议; a5!9VE67Rs2=7r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 A8?1KZ7?8nm,:60

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 y4!1tZ5=1MD3=8y

议; W1:6iz5;4mX8~3S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 a8+7tr5!9Zu1,X

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k72mQ,-6tS,.4A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 x1=9MN8:1Nw8:7J

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m7?9yx1-8YQ3~2e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 l4+1Au7~7sH4+8b

告; h65OO4;3xA1:3S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u2=8dU,:5gD9:,M

(七) 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监督学校章程、 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N9=,Hi8!7Kd4:4m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 v9:,hs,:4HD3;4O

事项。 h2;1eP5=3kS,:3a

第三十二条 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任期 5 年, 可以连选连任。 教代会代表受教职工和选举单位的监督。教代会代表由学校各选举单 l1.3lq4.5Zj4+7t

位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选举由选举单位提出代 H5?2C04;7fa4+2a

表候选人名单,提交教代会筹备委员会审核,再由选举单位按选举程 d8.5xv8:4yr5;8h

序进行。教代会代表须经选举单位 1/2 教职工赞成方可当选。 X9.9PO,~7SN2:7I

第三十三条 教代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遇有重大事 h9!,SO7-5Kz6+1z

­ 15 ­ J7=8fY7:2Cs5,B

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 1/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由 j9-2no5+6sF1:8a

工会临时召开全体代表大会。大会由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大会必须 M1;1Oh4~2HM6;8W

有 2/3 以上代表到会方能召开,采取表决制作出决定时,赞成人数超 H,-2ba2!1aD6=2D

过应到会人数的 1/2 方为通过。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学校工会承担教 O8;2OC8+9ec1!90

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M8?3Wo2+9Yv4+5k

第三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学生在学校党 R5~4Gx9:7L05~3O

委领导和学校团委指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 X3=1AM,+2It82F

式,按照其章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学代会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 u3+6yX9+3FB1~7D

生,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 e3+1P01=7Dw4;7z

学代会的主要职责是: A8;9hv8.6Fa11m

(一)制定、修订学代会章程,监督学代会章程实施; V76iT4!2DD5:9s

(二)审议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 x6;2Lv6+2GQ3!2N

(三)讨论决定学生会工作方针与任务,审议通过学生会工作计 d2;4pr6~5Zt8=5s

划; x3!5uw5;3Jf6-9e

(四)选举学生会委员; h1=8TC6.1hK5.2q

(五)参与学校有关事项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z1=8RW,-6Ug3.8Y

(六)讨论决定应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v1:6jq1+5JT2,N

第三十五条 学代会每两年召开 1 次,须有 2/3 以上代表出席 W9!7Eh8!5xo3=7T

方可召开。如遇特殊情况,由学代会常务委员会提议并经 2/3 以上委 w8-2rc1-5oH6;5W

员同意,报请学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延迟召开。 W7+2eQ4;3kd6+40

第三十六条 学校工会是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 t9:5rx2!8yU6:7h

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 k1?3DL7;9ss6!4O

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履行工会职责。 U52sa3:7TB3?7O

­ 16 ­ t8.7cv4;8Hb8,z

第三十七条 学校共青团在上级团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 M6=7hJ3=,ps4.3a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活动,在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 U5!5pH2=1ZB3=6q

建设、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素质等方面发挥组织、引导和服 J9~5eG3!1fq6=2Q

务青年等作用。 第三十八条 学校内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依据法律和各自章 Z4~8ox2!8iQ9:,T

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f1:4oR2+5MU9=5g

第四章 教学科研机构 E6=6Ca1.2ED1!9Z

第三十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需要设置学院 B5=1RM8.6UJ1?6F

(系、部),并根据发展需要予以调整。学院(系、部)可根据学校 f9=1VR1!1zf2~5v

整体的发展目标和办学思路, 提出设立教研室、 实验室等机构的方案, 报学校备案。 L,:5SR47hH3!4a

第四十条 科研机构是学校依据学科发展规划或重大研究任务 06.9sx1+7Ni6+1Z

需要而设置的、以科学研究为主要任务的学校直属机构。 第四十一条 学院(系、部)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 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的组织实施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 o3=8kS5:3hg3!6Q

实行自主管理。 学院(系、部)的主要职责是: f,+70i4.8JB5.9c

(一) 根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提出 G5;6SJ,:3iM7-9C

年度招生建议,制订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S46EB8-5cX19u

(二) 组织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以及社 V1+2RW,8uF1~9z

会服务活动,实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 M5-2Dz65Lp7-6P

科研水平; l6!5Pn1+6TD1;6A

­ 17 ­ e,!1uG6;3uH6?4W

(三)拟定对外交流与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Y2+9kk7~1tY1.7f

(四)设置内部机构,制定内部工作规则和办法,决定本单位人 s4=4Ug,!3kn,+,P

员聘期工作任务与考核管理办法; S9=3gX5~5B0,5N

(五)负责本单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管理工作; A8-,Yx2?,Cx5+5G

(六)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和筹措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经费和其 h,:2VT1;9ny4-3V

他资金,并在学校授权范围内,管理和使用有关资产,维护资产安全; F9,Wb7:5ty6+6b

(七) 负责本单位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 V3~6nd8=4Py8?6J

审资格的推荐工作,制定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业绩 Q3:7jN4~5AI8=1j

考核、奖惩及分配方案; V8-2ly5;,xq8-5Q

(八)履行学校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 学院(系、部)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和党建 b7=1ff3+2Sj1;2F

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 z1~5yU8.6uh8~4C

的贯彻执行,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 P1.7rA4~,aY4~9o

要事项,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做好本单位 W2:5ll54zu8-,u

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支持院长(主任)行使职权,对本单位改革、发 S1:7Em9:6aC1!6K

展、稳定负有重要责任。 第四十三条 学院(系、部)的院长(主任)是所在单位的主要 V,=6Uq3!2Gw9+60

行政负责人,受校长委托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队 W1?,aI,;7QC6!7W

伍建设、行政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日常工作。 G7-1cG6=4UP6:,f

第四十四条 学院(系、部)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对本单位 O3-1fI7;6SH9!,k

的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安排进行集 Z3+4QD6?5Za1?5B

体讨论,表决决定或协商确定。党政联席会是本单位最高决策机构, y5?8bC6+8Ey4!7B

依据讨论事项分别由院长和书记主持。 H3+5j02:8ah,-1d

­ 18 ­ x9!2JM7;5xm6-2l

第五章 学 生 I4;3zP3;8mc5!9L

第四十五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 o,.6UP4.6wU9~8r

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四十六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M,~8KG1!,Im15u

(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 P6+9FC6?7eT4-40

动,平等利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 v5=9We4.2vE5~2v

(二)参加素质拓展、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 V9?8SN4;8uY2=3W

学生团体及文化体育活动; W7-9CB7;5SO2?2v

(三)公平获得在国内外深造学习和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 s7-,Rz4;,yE6?9J

会; J9!2te5.7Yv2;5T

(四)在满足学历及学位条件后,分别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q4?8Tp9.5AM6!9f

(五)按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 X9~3gE7.8gK6=3d

学贷款; h5.6QN69yQ5+2I

(六)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B6?4DH7-9Kq5~3A

(七)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 z35RQ3:2mR8;1t

(八)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t4.6io5.8WU5;9X

(九)对纪律处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和提出申 u,+5bL2+9DN16M

诉; d8-2Gj7;7Ob9;,x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 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w7;7rI6+8Mi1?1l

(一)努力学习,完成学业; u1;1Og6;4HT3+9I

(二)珍惜和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 X2~,ip5;9vX16b

­ 19 ­ Y3+5CO5-5HX8.8K

(三)尊敬师长,遵守学生行为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0,?6Df3:7pB2=7d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U1.9do5+2wj6-4e

(五)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z1;6wQ1.5jv,!8l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 F7~5tw4;4cG6;,p

品德和行为习惯,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文化体育设施及相关服 V4=6Gc7~9aO,-1P

务。 p3;6wP1+7yj2:9J

第四十九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权益保护机制,设立学生申诉委 U8.5ay1=,kf1!5k

员会,受理学生申诉有关事宜,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生也可通过学 L42ad1;6vb6+8r

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党团组织等维护自身权益。学校为在学习和生活中 H8;6tQ7-6qp68w

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十条 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 u86ME28Va9:7W

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十一条 学校鼓励、支持和保障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P94GI,?5hV4.8Y

学生自治组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G9-3hM5;6WL7-8c

第五十二条 学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成立学生团体,依照法律法 T5!5CT1;,Au3;6K

规和学校规定开展活动。 第五十三条 在学校接受培训、成人教育、在职学习等其他类型 e5-4Qk,~,yv6-8V

的无学籍的受教育者,其权利义务由受教育者与学校按照平等自愿的 M8.5Md4-9vA4:9w

原则依法另行制定。 x9=7Yj7!,Ej8?8v

第六章 教职员工 i6?4GP4;2VR3-2C

第五十四条 学校教职员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 l6?,Ki5.9KD3?8g

­ 20 ­ 02?5Uv27qk6?7c

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Z4!1qw1=5Rm1+9J

第五十五条 学校实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度: f6=,MX2~,Lg,!7A

(一)教师资格认证和职务聘任制度; A4.2Gv1:4cN4!7z

(二)专任教师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y11th7:2EQ1:4g

(三)管理人员岗位聘任制度; n9+8UW9!5Uz,.2C

(四)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和岗位聘任制度。 第五十六条 学校按照依法制定的人事管理制度对教职员工定 P2+3IR5;6Ww8!2s

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 教职员工依法依规享有下列权利: d6;1qd1.7KJ4!9v

(一)按工作职责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E9!5km7;,Mu2+6F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 e56NG6~9Ne2=5q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I5!8HI4~40w7.7L

(四)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 Q8?9LL5-6y02.7E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 j8.1tG17yo52h

(六)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m93HQ,-9OL9!6t

(七)就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 T9-80x66hX8;9j

异议和提出申诉;对自己认为学校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 E8:,Qw,?4iR,4C

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M2?3cX6=6Eh8=7L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g6:1f05.1hr47Y

第五十八条 学校教职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b7.5JI8!6qF3+5s

(一)尊重和爱护学生; Y7-7Xy1;9OB3=7E

(二)恪尽职守,勤奋工作; q8?1uf9=5Yi3~2A

(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K98DK7-8Ia6~6J

­ 21 ­ 04=4rY1~2Df6+2u

(四)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u,:5fn1+8qM9~8a

(五)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O6.6pk1;6xZ8=8H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r5:4hO7!1wb6;4P

第五十九条 学校应为教师开展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 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w4?3eY9~8ly5-2A

第六十条 学校应建立教职员工发展制度,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 o9?2ZG5=9hg6-2s

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f1!9za6;2dC5-8J

第六十一条 学校应建立各类表彰奖励制度,对为国家及学校做 O69Hi7;6dx86v

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J,6Xq9:8zD6!8e

第六十二条 学校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依法建立教职工权益保 e5-4mg33YR4?3Y

护和救助机制。学校设立教职工申诉处理机构,受理教职工申诉有关 O3-3IP6.7BT5;4s

事宜, 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逐步提高教职员工福利待遇, S5-7xZ47Ih7.4J

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切实保障和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第六十三条 学校应鼓励和支持教职员工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 H7?9Sm2~5Fg3:9V

和监督,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P,:1nB3.4AW3:3a

第六十四条 学校可聘请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等其他 B9-1oC6-8Yu58r

教育工作者,他们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活动期间,依据法律规定、 x9;2Ws3~7ZB1+3J

政策规定、学校规定和合同约定,享受学校教职员工相应的权利,履 k8~7Cg9-9Ha6~4a

行学校教职员工相应的义务,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u1!9Nf2=9BK6-1h

第七章 学校董事会 H5=4iE6;1wL8-6I

­ 22 ­ l,!6hy4~6Xk9-8K

第六十五条 学校董事会是经中共广东省委同意,由敬仰廖仲恺 o6=4Mg3~5BI1;,l

先生、何香凝先生,热心教育事业的国内外各界人士组成的,支持学 W4-7Dp9-,Ne2;1A

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 r8.7Qz7.2sg5?,J

第六十六条 学校董事会宗旨是发扬廖仲恺先生的爱国主义精 N3;5Kr2;20j8+2c

神,继承何香凝先生的办学思想,凝聚海内外一切热心支持高等教育 d6-,ZN8=6fL6+8h

人士,致力于将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助推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全 T5-9sK5;1oc5;5U

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u,3bs,!7Ef1;4j

第六十七条 学校董事会成员人选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政协广东 r7~4Se,?4Zh,-6j

省委员会、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或国内外知名人 y1.,zP6?9g01.4h

士推荐,经有关部门和本人同意后,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备案,由广东 w6=8si4:1sp4?,l

省人民政府(省长签署)授予聘书后,成为学校董事会成员。 第六十八条 学校董事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e5+2xW8-,sD6.4N

(一)听取学校事业发展汇报; W6.2SQ81VJ1:3W

(二)审议和监督执行学校发展计划; k2+5mw4-8dR,4f

(三)监督校长履行职责; D6+7Yu9.4ey8~,f

(四)监督学校董事会筹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R8+,Yu5;2lI7:7l

(五)参加学校的重大庆典和学校董事会组织的会议,并享受应 F3=9eH6~9al9~5f

有的待遇。 第六十九条 学校董事会成员履行以下义务: J,?4Jy,;3T01+,h

(一)宣传学校的办学宗旨、历史、现状和发展规划; q1:,es83XR,!2Z

(二)推荐和组织国内外著名学者、专家、教授到学校讲学、交 H8~7jS3;7pS5.8I

流或指导教学和科研工作; i2~8uB6?2ZE1;,g

­ 23 ­ L2+9Rd5~4Rm7.,y

(三)献策献力,并动员国内外知名人士从人力、物力、财力等 c3!9Km3:,zV2;8i

方面支持学校办学。 q13yS,=8Fp,~1O

第八章 校友和校友会 U6.1TC2-4yG5+9L

第七十条 校友是指在学校学习、毕业、结业、肄业的学生;在 S,3uK6-5TS8;9y

学校工作过的教职员工;学校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经校 A1=9oK,;6JU3?9N

友理事会批准,获得学校校友会会员资格的个人。 k3:1bF1+1ne6;4O

第七十一条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校友总会是学校依法注册成立 Q43YO5=,Nk17M

的由校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章程开 K,~,Rl4+1Ax7;8N

展活动。学校鼓励和支持校友成立具有届别、行业、地域特点的校友 K8?5Wz9+1ms7!3M

分会。学校通过校友会及其他多种形式联系和服务校友。 V1~5Kp9=7Ot4~5Y

第九章 广东省仲恺教育基金会 y8!50X1;7qz3?1k

第七十二条 广东省仲恺教育基金会属于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 w4.1ak5+,Vq6-2f

登记管理机关为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为广东省教育厅,隶属 q7;,We6!5Kt9;7L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第七十三条 广东省仲恺教育基金会的宗旨是汇八方涓流,襄教 I2~,Ev6+5AT7-8T

育伟业,全面支持和推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l7+3Vu1=8wK6;3u

第七十四条 广东省仲恺教育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 R4=9yI4:8gk4=2Q

人,并不得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F6+1hM,2lv1:2t

第七十五条 广东省仲恺教育基金会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 E92pH1;4bD2?9O

规,符合仲恺教育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接 L3+3qK45XH6?1J

­ 24 ­ W4.4nK9.3UJ8:3c

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广东省教育厅和 F9~3cy3;9CC6!9N

广东省民政厅备案。 l8+1jk1:8zr6;9q

第十章 经费、资产和后勤 O3!3Vg6.,Gh2-5T

第七十六条 学校经费来源: e4?5Tl,8Jz4+9H

(一)财政补助收入; q3?8iK2:,Ct1;,t

(二)事业收入; l6:9GE2-5ko6=2b

(三)上级补助收入; I5~7wz7.9xC8;2p

(四)经营收入; r7~8au,.3Gi3-4B

(五)社会捐资; c4;5aa9:2Sk7:2b

(六)其他收入。 B9~5FV9:7cB5?3J

第七十七条 学校应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 O9.1SD5;6aS9?,a

金使用效益。 f4:5XK5+5za9:4w

第七十八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经济 x1:7jf5-1qr,!2v

秩序;构建财务监督体系,严格控制和管理财务预算,防范财务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第七十九条 学校应依法依规公开财政补助收入、办学收入、社 I,+7K037Jv8:8a

会捐赠等财务信息,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D9-6PW8;20011l

第八十条 学校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 u5!2IR3~2jU7;9y

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保 A9=6ZR7?,AD9=3t

障资金运行安全。 u6;7Zm6~2Hw9=1i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对校内单位实行经济责任制管 O5;7Hr7:9CE6:7a

理,执行财务审批制度。 s8=5he6=7uy83u

­ 25 ­ I4?3hT,!9vT5+1v

学校执行审计监督制度。学校审计部门代表学校对学校收支情 Z8!8hO6-7sa6-30

况、校内工程决算、校内各单位经济责任人进行审计,并建立审计报 I,=9Pj3+9pc,+6E

告制度。 V6+5UC,?4tq5=,y

第八十一条 学校应依法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资产 M6:,VZ1=9pX8-9f

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g2~,lO2:9yc9;1H

第八十二条 学校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 X4-7ap,:4Tq1+8t

学校无形资产的管理,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 f4!,Ga7.8jo7-8A

第十一章 学校标识 I3=1Gc6-2xO5+6b

第八十三条 学校校徽以“仲恺”二字及麦穗为主体结构,深绿 r8;7Vn4+8ty3?8c

色为标准色。 “仲恺” 寓意学校是一所以名人名字命名的 “纪念学校” , 麦穗和“1927”寓意学校的前身是 1927 年创办的“农工学校”,现 R,=,h04=2yn9~9X

在是我国高等学校中的农业院校。“仲恺”和麦穗两者衬托并环绕着 n5?6lt1.5ZG3=4U

大 写 英 文 校 名 ( ZHONGKAI UNIVERSITY OF AGRICULTURE AND w9;6tm3;3ky2.6Y

ENGINEERING)和建校年份(1927)。 h7=4cW6,Os2~5P

第八十四条 学校校庆日是 4 月 23 日。 R6!8ID,!2Ma6~8u

第十二章 附 则 t4;1ll7~2ti,!,f

第八十六条 本章程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可以修订。 本章程的修订可以由以下任一方式提议: L2~2pb1.5Pj7?6f

(一)校长; R7-8fp1;70l8?5K

(二)学校党委常委会 1/3 以上常委; t6;6QD2-9Jj6?8T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 1/3 以上代表; t4~3rR4~,Zp5?4J

(四)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1/3 以上执行委员会委员。 F2~8VM7;8PD8+6f

本章程的修订决定由学校党委全委会 1/2 以上委员通过。章程的 d4:7kA8~4Yn4-5b

修订程序应当符合章程的制定程序。 g7?7xx3?7BI4+2K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订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征求意见,经 b7~4xk8!8Ie8~8a

校长办公会审议,由学校党委全委会讨论审定后,报广东省教育厅核 a2;5zZ1~1sB4=5l

准。 H3.1iz2~1Jf1=5U

第八十七条 本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 b4?4nS5=6Oj68G

的基本准则,学校其他规章制度与本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 j44uv6;7mv2?5C

准。 Y2-9ql7~5di3-2U

学校成立专门机构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依据章程审查学校内部 A9?,wD5=3bj19h

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受理对违反章程的管理行为、办学活动的举 k7;6Ae9!7df4?2E

报和投诉。 第八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全委会负责解释。 J4!4fy8?1Bo9~5x

第八十九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核准后,学校公布之日起生效实 w4;5tp3+,cX9;6r

施。 w,=6Cj,+1zJ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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