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与创作处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与创作处,原名艺术实践中心,成立于2006年,是负责学校艺术实践与艺术创作工作的部门,对全校艺术实践活动与创作开展系统化、程序化管理,整合、协调学校艺术资源与人力资源。负责文东校区大剧场、小剧场、音乐厅,长清校区美术馆演展场所的管理与服务提供场所有关的技术支持。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和洽谈,促成双方合作共赢,增强社会服务的能力扩大学校影响力。艺术实践与创作处下设创作实践科、演展科、社会服务办公室三个科室。 D1;8wH5=3ie3-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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