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简介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更名于1984年11月7日,现审判大楼位于玉屏侗族自治县平溪镇40号。原称玉屏县人民法院。实有在岗干警共50人,男性干警33人,占总人数66%。女性干警17人,占总人数34%,少数民族占总人数的88.5%。大学学历人数42人(其中在职教育23人,全日制教育19人),占总人数的84%(在职本科占总人数的46%,全日制本科占38%);大专学历6人(其中在职教育5人,全日制教育1人),占总人数的12%;高中以下学历2人,占总人数的4%。审判大楼占地3180平方米,是汇集会议室、审判法庭、办公室为一体的综合性审判大楼。内有党组会议室、视频会议室、全院干警会议室各1个,有大、中、小型三个审判法庭,中型审判法庭为数字化法庭,可以开展远程庭审活动,立案大厅装有电子显示屏幕、触摸查询系统,已建成内部办公网络系统、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及省、地、县三级联网,法庭安装签章系统、监控系统和安全保卫设施。 S3~5dj36UX2?9C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工作局、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政工科、书记官室、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法警大队共计15个内设机构。辖大龙、田坪、朱家场3个人民法庭。 X3=5SG6=2UQ4;,G
玉屏法院始终坚持理念先行,着力引导法官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提升司法能力的自觉性、主动性,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全院共33名中共党员,11年来未出现违法违纪等情况,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市法院的前列。近年来,玉屏侗族自治人民法院年收案数量均在800件左右,案件审理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的民事审判政策,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全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试点法院之一,我院先后拟定了《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考核办法》(试行)、《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风险评估方案》等方案和实施办法。在改革中,我们落实的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要求,主审法官是案件的审理者和裁判者,同时也是裁判结果的责任承担者。自我院正式启动主审法官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主审法官认真履职,为了确保裁判结果正确,便主动向资深法官学习请教,主动向业务书籍学习请教,学习形势空前高涨,表现出对案件程序和裁判结果较强的责任感。 d71Cc,?5cK3?,L
近年来,我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连续两年人民满意度排名全市第一,全院有2名个人获全国表彰;2个集体获省级表彰(今年被省纪委、监察厅确定为贵州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2名个人获省级表彰。在业务和效能考核中,有10个集体获地级表彰;有党风廉政等6个集体、4名个人获县级表彰。还有4名个人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1次、刑事审判庭被记集体三等功1次。 B3.2Ll8:4VF4.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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