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大网(黄山市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黟县人民代表大会
黟县人民代表大会是黟县的国家权力机关。 m5-,Hf1+7ig8?6u
1954年7月12日黟县在县城召开了黟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县正式建立起来。到现在已是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本届人大共有代表147名。黟县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时,方能举行。 m13Ks47kB1+,D
黟县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J71vw9?9BW52G
(一)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包括审查和批准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R7?1Ao6+3gm1?2s
(二)监督本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包括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专题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监督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c3+7GO5.4sK4:4T
(三)选举、罢免本级国家机构领导人员。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本级人民政府的县长、副县长,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出席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J2.1Af6?7lk87x
决定是否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有权罢免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本县选出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罢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A5~7zm7,Xs6=7G
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黟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黟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黟县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k5;8hL8:5gO1?2e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的决议,须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S3!9pH3+9zm88r
黟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z,-2mS8:,hz4-7I
(一)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u6-7sw5.4bX2?1E
(二)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指导我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e3:1oa8;3aE4+8M
(三)讨论决定本县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 J,:1Qc4~4IJ3=6l
(四)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提议,决定对本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的部分变更。 h6;8EA1!5XV,+8Q
(五)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决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i4;6Md6+6db2~1J
(六)撤销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及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b7=7VD6=,Bu2=6m
(七)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x4=3CH7;1oN6;8M
(八)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a8?4JN3?8Ji1!2c
(九)行使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g9!1qm5:3yQ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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