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简介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职责: x3+6bk9!,xj12b
学校设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为学校的职能部门,是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主要职责有: b4.5sK,?8Bs6:2h
(一)贯彻国家采购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学校有关采购与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o4!6Ng6?,eV3-8i
(二)接受采购申请,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需要,指导项目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采购项目技术指标、概(预)算等进行论证; e2:4SI8=6yn4-1t
(三)研究讨论确定采购方式、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m2=4oK28OI8=4x
(四)编制采购与招标文件,发布采购与招标信息,接受投标报名; w8;4rU8.4Sa1=4U
(五)组织对供应商、投标人资格预审或后审,向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投标人发售采购与招标文件; I4+7zS7!7be5!,f
(六)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f1~7Cl5+3gb9!6U
(七)组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T2!2GU5.3Xh9!,w
(八)发出中标通知书; j1+3UD,!9ei4.6h
(九)指导项目承办单位依程序审查会签采购合同; S,.9Ym25Bb7~2R
(十)组织需纳入上级集中采购与招标项目的申报; G13eu,=8SI2=3U
(十一)负责采购与招投标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u5.5Ou9:90N5-8a
(十二)负责组建学校“采购评标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 08?4Kw8;7Vg5?5Q
(十三)完成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X9=7ck,?5mu,~5x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g5?,BU4=9ug54Z
学校设立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采购与招标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主持日常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有: M5:8cy6!8p08~6z
(一)全面负责学校的采购与招标工作; K9.5Jn1:2dr4;3f
(二)决定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e1.5OZ8=1Wg5-8j
(三)讨论、审定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规章制度; B6.7cV9.2Zt,-8j
(四)讨论研究集中采购的范围与限额的调整方案,提交学校办公会议确定; h7~2qL93Et54O
(五)审定学校“采购评标专家库”成员; n8+4PT7!,XW2+6a
(六)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a1.5TZ5=7BD7.1O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责: A2:5EQ9;,Gx3-6d
学校设立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校国资委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贯彻落实校国资委会议决议与日常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P8=5vy2~,cA3=2e
(一)按校国资委的要求,检查、监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对全校国有资产实施宏观控制、统一管理。 v2?8kf4.2ns5?60
(二)负责拟订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制订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 07.8UI2-4sh2:1X
(三)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宏观协调与管理,做好学校资产管理平台数据的采集登记、维护、上传等工作。 C1=6MW85zV7=9P
(四)负责督促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学校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产权界定等工作,协调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具体事宜。 m6~2np1!5UN2-1Y
(五)负责办理授权范围内学校国有资产处置(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审批手续,对各类资产处置过程实施监督,并会同归口管理单位调剂闲置资产,推动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 Y75KW5!8tp97S
(六)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界定与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对学校拟开办的经营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进行论证,根据校国资委的授权,办理资产投入相关申报手续,并依法对投入经营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 y7~,fq5-3cc3:1M
(七)按校国资委的要求,对学校出资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改制与重组、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及权益变动过程实施监督。 o9~50h6+,yn8?5T
(八)负责学校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申报、国有资本收益汇总申报及上缴督办工作。 o7=3kc,.3Ht6~6A
(九)负责编制学校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资产信息统计报告、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 B9~4Oh6.3mp4=1Q
(十)负责校国资委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并汇报贯彻落实情况。 g81fT4;9OA5?5x
(十一)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g,;5vN8+9XC12u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 Q2;9UK18LX2~8J
学校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国资委”),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决策机构,在校党委领导下代表学校统一领导全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U2+,OR8.5iZ1=6P
校国资委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副校长担任,委员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计财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资产管理处以及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y5;9Gp4?8go2+3q
校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 X6-3fw7+6nu3:3E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和政策,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F3~2LR3+9cm1+7r
(二)负责制订学校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方案、绩效考核制度,推动建立学校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 M6+1ru2!8mF32o
(三)负责上级授权范围内的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事项的审批,并研究决策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的重大问题。 B92vh5-2yr7~4d
(四)依法对学校的对外投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企业改制上市、资产重组、产权转让、拟开办经营开发项目论证等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d8?2aQ2.7Qq51j
(五)代表学校依法对学校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资产权属清晰、责任明确、经营资产保值增值任务具体的产权管理体系和现代企业制度;负责推荐或委派学校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企业高管;审定、考核学校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任期和年度经营目标、保值增值任务;通过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依法参与学校参股企业的重大决策和监督管理。 Z,:7yC5.9WR1!5u
(六)依法对学校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资产占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督促各单位将管理使用责任落实到人。 K9-,hK1~1N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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