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资产管理处简介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独立设置资产管理处的通知》(闽中医〔2014〕68号)文件规定独立设置资产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 Q2?3sa6~1Oa1!,m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制定资产管理的规章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V,~1Kh7=1Xr2?1D
2、负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及学校其他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统计、评估、处置,明晰学校产权,处理产权纠纷。 Z,!6kN4=3mJ12j
3、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及年检工作,编制学校资产年报,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学校资产变动及效益状况。 x2~3hg6;,rV4+7x
4、负责组织仪器设备、家具及大宗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09+3nP1:5vT8?3S
5、负责学校各类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工作。 r2=3RG9+9K06-1a
6、负责学校房屋、土地等资产的租赁管理工作。 f13Kx5+8Hi6!60
7、负责对学校投资校办产业的资产进行宏观管理,并办理产业资产变动、转让等审核、报批。 l6;3Rw9?1jU4.7d
8、及时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K37mI3:6AZ4: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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