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介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23号)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保定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保字[2017]21号)和市委《关于印发<保定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字[2018]40号),设立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保定市城市管理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J2?8jo7;9tI2-,o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拟订和实施市城市管理有关规定。 c8=1wG6?9Ke91c
2.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V3?8RI7:50c5!5e
3.拟订和实施城市管理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数字城管智慧化。 s3+6TR4;6vJ9:1E
4.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排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M,~2ih6=5xa7;2t
5.负责城市公用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设置,门头牌匾外立面装修、“街道家具”管理工作。 w4!6Vy1?4OH,!6q
6.负责城市交通管理方面的便道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z,+,SO8;8II8=,e
7.负责城市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道路扬尘、露天烧烤整治工作。 H9!7Ie5!7eD3;4D
8.负责城市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道路融雪以及城市道路、桥梁、照明应急保障,供水、燃气、污水处理应急工作的指导工作。 R61iJ7-5mR4-4K
9.集中行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 e5:6rO4;3iV84p
10.承办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职责。 k5~1Yt8=3ca9:,L
历史沿革
2007年2月,为加强城市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和谐保定,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04]19号),经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研究,河北省人民政府授权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保定市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冀法函[2007]100号)以及省编办《关于组建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批复》(冀机编办[2007]32号)批准,设置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保定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主管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h4~,dF,-4Qd7;4k
2017年10月,为更好的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Q1+8Nv5?1OQ3-5H
2018年年底,按照市委《关于印发<保定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字[2018]40号),设立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保定市城市管理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n3.6no8+,JL4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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