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一、机关职能 E5!8jE8=3sc6!2i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P4.1qB7?7Fo4+8y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受委托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B49Dq2+,ww7-7f
(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统筹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参与编制全市城建项目计划;拟订村镇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建立城建项目库,开展城建项目前期工作。 U6;3Sb7~6pv1!3g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事业项目的建设行业管理;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j48hS6.1ol7=6F
(四)负责全市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城市供水、燃气市场并规范市场准入;负责城市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综合管廊、燃气管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监管工作;负责强电、弱电地下管网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负责统筹内河、内湖水环境建设管理;负责海绵城市建设;负责统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监督相关公用事业的服务质量。 A7=2R02~9qS2.6g
(五)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P,!6t08?5hu7!,u
(六)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和各类建设定额工作;按权限管理全市建筑企业及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机构及从业人员;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b7.8gh9=8hH4+1n
(七)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包括供水、排水、污水、综合管廊、燃气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重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w3+40Z2-5cB8!3s
(八)负责政府投资城建工程项目施工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Q,;30o4?1lb9.5p
(九)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推广应用。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与信息项目研究开发;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材料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推进建筑工业化项目、基地和研发平台建设。 B7:8vl1-,Zj5.4Y
(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旧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等城市更新管理工作;落实私房政策;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旧区改建、“城中村”改造、直管公房维修、改造等计划;负责管理及协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A6;,WC3;6uN,6V
(十一)承担全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职责,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租售、退出和运营等工作;参与拟订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销售价格和租金标准。 I,;6jR,+1gS6=9G
(十二)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发展的职责,负责房改房的监督管理工作。 F67OL4.1DE2~9K
(十三)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职责。组织拟订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评估、经纪、咨询等)机构从业行为;负责商品房预(销)售、房屋租赁、房产交易等管理工作;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收集和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参与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参与确定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指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抵押、出租等土地二、三级市场管理。 Z35pd8.1eX1?2Y
(十四)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工作。制定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准;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招投标。 C4!9dv4?1xv36P
(十五)负责全市房产资金监管工作。拟订全市房产资金监管办法;指导全市房产交易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改资金等资金的归集、使用并实施监管。 09:,b08-1mn2+3w
(十六)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相关制度;制定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技术标准并指导、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机构及其从业行为。 b,;4Vq4.9MG4~6X
(十七)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信息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全市住房、建设管理等信息,建设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平台;负责发布住房和建设行业相关信息,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发展行业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 A8!6Ll5-8zJ8!7Y
(十八)负责城市节水、供水、排水、燃气、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的组织编制,建设工程方案的审查和实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H,-3tm6;4dd9.7r
(十九)指导全市各县(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f7;8yC7!5fl5;5U
(二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u7!8cY9-30T5+4F
(二十一)负责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v4=7GA9:5kf9:2Y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b4:2Ca19Pv2:9Q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s7;3Oq6:8xb9!,B
1.市区内涝应急抢险工作有关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区内涝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市区内涝应急抢险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水系统的清障疏通等排涝工作,指导城区、开发区做好相应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市区内涝应急抢险相关工作。 G,?5LS2!6PJ5:,k
2.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在建设工程规划与建设、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等方面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整合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Q4-1HK1=9aj9.3L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内河、内湖水环境建设管理。市水利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相关行业管理。 x1~9MW9!4vJ9+5A
二、机构设置 L5-,Bp27hh5!9w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承担信息、保密、信息化建设、卫生健康等工作;牵头编写年鉴史志等工作;负责联系市长协会。 l76Hn6=5wD1:9U
(二)法制宣传科。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外合同(协议)的法律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行政复议答复及诉讼案件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统筹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的编制和管理;统筹政务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M9.5B03!5BM7?,v
(三)规划发展改革科(政策研究室)。负责牵头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性行业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问题并提出指导性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业研究、统计、运行分析工作;统筹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b5:6Mr5+2UF8-9q
(四)建筑市场管理科。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落实建筑业经济发展指标;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检测机构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劳务市场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拨付审核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参与制定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建筑行业研究、统计、运行分析。 a4-9Lr3.3lt2.5S
(五)公用事业一科。负责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相关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综合管廊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方案审查,施工图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备案;负责全市综合管廊的监督管理,指导竣工备案并参与竣工验收;统筹指导全市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维护管理、信息化建设及绩效考核等工作;指导所辖县(区)综合管廊的管理和有关协会的业务工作。 J2.,WM98eh6+,p
(六)公用事业二科。负责全市城市燃气、节水、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方案的审查,施工图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城市燃气、供水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竣工备案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燃气、供水行业的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负责对非居民用水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政策的实施;负责组织开发、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强电、弱电地下管网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参与燃气设施(含燃气场站、加气站和供应站点)规划选址工作;监管燃气企业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所辖县(区)供水、燃气的行业管理和有关协会的业务工作。监督相关公用事业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市政道路公共消火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02=7oC3+8m05+50
(七)公用事业三科。负责全市城市排水和生活污水的行业管理;负责统筹内河、内湖水环境建设管理;负责城市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方案的审查,施工图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备案;负责排水特许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排水和城市污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相关排水设施、城市水环境等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建成后的排水设施的运营维护工作;负责城市非工业性排水(雨水、污水、再生水)设施维护;负责组织开展污水直排口、溢流排口整治及防江水倒灌整治工作;监督排水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推进相关排水设施项目、城市水环境项目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工作;负责统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水系统的清障疏通等排涝工作,指导城区、开发区做好相应工作。牵头拟订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完善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标准和验收技术指标;统筹组织、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参与海绵城市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 q9+6XT,.7Or3~6R
(八)村镇建设科。研究拟订全市村镇建设规章和政策措施;参与全市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重点镇、乡村风貌提升、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统计工作;指导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r1.1ks,:8dQ1-1b
(九)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科。组织拟订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政策文件,对全市有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招投标行为进行监管;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工程建设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管理;负责建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参加交易活动的诚信档案;负责组织对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受理处理招标投标举报、投诉。 V6+4hJ,;3hJ1.2s
(十)标准定额科。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工程建设全区统一定额;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修订和解释;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01;6nn5?9zW8=9w
(十一)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应急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及配套设施的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开展房屋建筑工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 f9+2fk8+7PX8+8u
(十二)市政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应急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评价体系,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 C6:4QY6-5LB7+9J
(十三)工程管理科。负责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和建设过程的管理、进度推进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协调;参与编制全市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城建项目计划;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建设过程中的绩效考核工作,参与考评和评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建筑市场从业主体的诚信;参与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参与建立城建项目库和城建项目招商审查。 k44SO6~3RF9.5C
(十四)科学技术科(工程建设抗震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建设技术地方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指导行业科技项目的研究,参与科技交流活动;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负责非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依法应重新审查的设计变更审查情况备案;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和工程概算审查;参与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审图机构等建筑市场从业主体的诚信考评和评估;负责全市建设行业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 v9+3mf4-,Dn,~1y
(十五)建筑工业化发展科。负责组织制定建筑产业工业化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筑产业工业化的技术标准、规范、导则、指南和图集;指导创建建筑产业工业化示范园区(基地);研究推进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制定推进建筑产业工业化发展实施考核办法;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相关工作;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和新型建筑材料。 075zp8=2hD9~3i
(十六)城市更新管理科。指导和协调全市旧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等城市更新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年度计划;负责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城市更新项目前期工作;对县(区)、开发区的旧区改建实施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直管公房管理,指导全市公有住房管理和租赁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承担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t2:4Vg5?6sT6=1y
(十七)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科。编制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组织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安置房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统筹跨城区项目的协调工作,负责需要由市级实施的重大项目房屋征收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负责开展全市房屋征收业务培训、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负责管理已取得拆迁许可的项目。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拆迁安置房管理等工作,指导城区开展建设、销售、分配等工作。 x8;6aG7.4Bk7.4j
(十八)住房保障管理科。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体系;指导保障性住房项目前期、建设,负责房源的筹集和调剂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运营和后续动态管理等工作;拟订人才住房政策、人才住房房源筹集和分配管理等工作。 O5+6if58RU15r
(十九)住房制度改革管理科。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建立和完善政策性住房管理综合平台,实现政策性住房档案信息化和网上业务办理;督促落实全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建设计划;监督管理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及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负责房改房、全额集资建房的清退工作;负责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和房改资金的审核等管理工作;承担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F5;8XO51YF2;2G
(二十)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负责推进落实房地产业经济发展指标;参与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验核并实施备案;指导监督房地产项目交付使用;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评估、经纪、咨询等)机构从业行为;实施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新建商品房买卖、存量房买卖、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市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收集和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参与商品房价格管理;参与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参与确定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指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抵押、出租等土地二、三级市场管理,参与房地产市场管理。 f8;2gx9-6fo2=4w
(二十一)物业与资金管理科。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和房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地方性物业管理和房产资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监督各县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物业行业标准,指导实施物业管理项目的服务等级评定,指导全市物业服务项目的创优考评工作;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指导监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指导监督物业行业协会活动;参与老旧小区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房产交易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改资金等资金的归集、使用,并实施监督;负责各类房产资金缴存比例、标准的动态调整;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使用、监督;负责指导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收益分配管理工作。 Y8?7Bq4~4dX2!4t
(二十二)房屋使用安全监管科。参与房地产项目交付使用监督;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依法交付使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白蚁防治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安全、白蚁防治的预警预报体系;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白蚁蚁情监测监控,指导白蚁防治新技术、新药物的推广应用;负责住宅室内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参与竣工交付后的房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s7!7ig,=7jO4=2j
(二十三)消防管理科。牵头拟订消防设计政策法规、技术规定;组织编制消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牵头研究消防设计重大技术问题;组织开展消防设计培训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X,-,qr,=,T05-6T
(二十四)信访督查科。承担信访、投诉受理、综治、维稳、督查督办、绩效考评工作;负责组织行政调解工作;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f3;20z6-3Oe5-2y
(二十五)财务科。负责编制机关、所属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落实;负责机关日常开支、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负责监督采购工作;负责劳保费和墙改基金的财务核算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配合编制全市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和运行分析。 L1!5Dg36Ad,2R
(二十六)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工队伍培训教育,统筹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N74Au3+5Af2-2B
(二十七)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两新党组织开展工作。 j2;,hb5.7eC8!6b
(二十八)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w5.3sn3!9dF,!3Y
三、办公地址 t1!6Pz3.4yd71E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1号 a7.8gX9=7x05!8m
四、办公时间 d7;1ra6,hp5!4d
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H8~6GO3~7KF5~4w
直属单位
一、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i5.7nO72Yt2!8E
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根据委托负责市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具体实施工作;承担本市建筑企业、建设工程安全、建筑劳务市场、建筑材料、建筑业职工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机械设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设工程信息化等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指导具体工作。 i6;4xJ3=1Wl2+,a
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下设16个内设机构: Y3?,PY2:6eI1~4j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综治、政务公开、对外联络、人口与计划生育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 f52AX1-8uI1~1t
二、人事科: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的申报及初审。 T2.6Ah3+5zt8:7k
三、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编制、执行预算、决算;负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W7!3Ba6;1tU6:4j
四、法规科(质量安全督查办公室):指导、监督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城区、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行检查指导的事务性工作;协助起草规范性文件;承担施工案件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辅助性工作;负责本单位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Z7+,yU7?60g6.1c
五、建筑企业管理站:承担对驻南宁市建筑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实施资质动态核查和诚信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务性工作。 f8!8lv5!4xo5-50
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站:承担本市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建立驻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人员的信用档案。 v5;3PW7~6ui99q
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江北站:负责邕江以北片区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承担邕江以北片区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处理所监督工程的质量安全投诉。 f7!6bb8;50b4+4V
八、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江南站:负责邕江以南片区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承担邕江以南片区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处理所监督工程的质量安全投诉。 l5!5JL6=8kN1?3B
九、建筑业职工培训站:承担进入本市建筑市场的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组织、监督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以及上级部门交办各类专项培训的事务性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建筑施工现场从事技术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检查。 y,-1GN,+7MN,;4g
十、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站:承担建筑劳务市场准入申报受理具体工作;承担对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劳务企业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和劳务队组的信用档案。 04;3YS7?2YZ1-9E
十一、建筑材料管理站: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产品准入备案管理的初审具体工作;负责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原材料、商品混凝土、建筑构配件等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预拌混凝土、预拌沥青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信用档案。 F7?3jX5=7JU2~1k
十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江北站:负责邕江以北片区市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承担邕江以北片区市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处理所监督工程的质量安全投诉。 04:1kt3:3hR5?3e
十三、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江南站:负责邕江以南片区市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承担邕江以南片区市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处理所监督工程的质量安全投诉。 s5.8Xn7:1Eu6?7c
十四、建设工程机械设备管理监督站:负责本市辖区内建设工程设备安装质量、建设工程所使用的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等监督管理;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备案;建立驻市租赁、自购起重设备单位及人员的信用档案。 E3~4DS3=5zU5=1e
十五、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站:拟订本市建设工程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网络建设总体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南宁市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运行和维护;承担建设工程监督档案管理。 D1+2zq3-60m9;9n
十六、城市轨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全市城市轨道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城市轨道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城市轨道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处理所监督工程的质量安全投诉。 L6!7Kl7.2zb5.4n
办公地址:南宁市金花路3号 v,.8qe85uu,~1p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y4!5UA1~8xn4;7n
二、南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q3~1mV5-6RA5-,W
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开发和利用工作。 K5.1SP4?8zX3!5a
南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下设7个内设机构: H1-20y6;9Qx4-2R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综治、统计、对外联络、人口与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 n1:8BF4?7OU3~8T
二、业务指导科: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的业务指导;指导、检查全市重点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工作;负责接收城市建设档案;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的业务培训。 s41lW7:6jY3-1L
三、档案管理科: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鉴定、入库及提供查询与利用服务;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负责保管期限已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工作。 V9=5Rw6,wi3+1j
四、档案编研室:承担城市建设档案地方性法规政策调研和起草、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标准和规范组织编制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汇编城市建设档案史料;承担城市建设档案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F,!7CW8;,SN8+5W
五、声像档案室:负责收集、拍摄和编制城市建设工程、名胜古迹、市政工程、公共建筑、园林工程以及重大工程建设过程的声像资料;负责拍摄记录与城市建设有关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 p7;1Wt5?3wP3;9v
六、地下管线管理科:负责各专业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业务指导;参与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竣工测量和档案验收工作;负责各专业管线工程档案的审定、接收。 s6=1Md5!9Nv1+8z
七、数字化信息科:承担拟定我市城市建设档案数字化与信息化的技术标准与规范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馆藏档案的目录著录、扫描、备份和数字化利用工作;负责地下管线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数字化课题研究工作。 b,?2WM17TV1:6f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花路6号 G1~6mw9=1yH8?9d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Y4!8lS8~4DF3?4w
三、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W7;,Zi1?3od2?4M
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消防技术规范及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性、基础性工作;负责消防专家库的维护管理;负责消防档案的日常收集管理,组织消防业务培训、专家评审等工作。 k1:9HC5.,XZ3+,T
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下设四个内设机构: p7+4sV7+5YS9,Q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筹综合事务等日常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组织采购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绩效考评、后勤服务等工作。 I1.6lK,:5oN4+,Z
二、技术科:承担消防技术规范、消防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以及跟踪落实的基础性工作;负责业务培训、消防专家库的维护管理、消防信访投诉及纠纷调处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消防档案收集、管理、移交等工作;协助指导、考评县(区)、开发区消防工作。 l5=4ix3!8DR2-4q
三、审查科:负责消防设计审查及抽查的技术性、基础性工作;负责组织专家评审。 b9.1jZ1;2hU4:,T
四、验收科:负责消防验收、备案及备案抽查的技术性、基础性工作;负责组织专家评审。 u8~9AC4=8nV3:6O
办公地址:南宁市金花路3号 l7-,xo2~9rs7.9B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M5-9Oe77oG9+,k
四、南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南宁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 V9!9Fj1?5kO9-2W
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商品房预(现)售管理、存量房交易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房地产从业主体信用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存量房交易及房屋租赁交易资金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房地产市场发展研究、基础信息收集统计、动态监测分析、价格指数监测等基础性工作。 O15FU,;7tb9=4g
南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下设6个内设机构: V5-5Sx,~9nu4-6Y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保密、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党群、宣传、计生、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P6=,RM7?6OK,+3b
二、法制宣传教育科:负责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辅助性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及普法教育工作。 h8-1wu2;5sw2-4r
三、商品房科:协助开展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核、商品房现售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商品房销售价格指导、调控政策研究与落实。承担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的制作发放以及相关档案的查询、协税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j2-6QQ4~5iP3?8x
四、房屋交易科:协助开展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房源核验、买卖双方主体资格核验、交易合法性审查、政策性住房出售及交易审核、存量房交易政策研究与落实。承担房产交易资金管理以及相关档案的查询、协税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g3=2tH74TW9.6P
五、房屋租赁科:负责租赁信息平台建立、房屋租赁网签及合同备案指导、房屋租赁主体资格及房源核验、租金价格水平发布、房屋租赁政策研究与落实以及相关档案的查询、协税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Y6!6u07!7to4+4v
六、房地产市场科:负责房屋交易基础信息(包括商品房销售信息、存量房交易信息、政策性住房交易信息、房屋租赁信息)收集统计。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信息收集及评价,以及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征收评估评审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N5=3sT4:,jS,:3M
办公地址:南宁市园湖北路35号 Y1=,Wt6?,FD2:8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i2?,EG8+1hx3:8P
五、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C4,GB1;2io6-2n
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旧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等城市更新管理的事务性和基础性工作;负责物业服务市场日常指导、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直管公房日常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协助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的事务性工作。 d3!4fj5+3Jr7=9r
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下设10个内设机构: p7?7Cn8-1QK3;2N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性宣传、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卫生 健康等工作;负责统筹信访维稳和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与中心业务相关政策法规起草的基础性工作;负责日常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相关网络信息分析处置工作。 P8+6Pm7=8LC2+2C
二、人事科: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职工培训、队伍建设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扶贫、计生、综治、统战、双拥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Y4+8TB1.8tT8+8E
三、资金管理科:承担全市城市更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 分配和使用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编制中心年度部门预、决算并监督落实;负责中心日常开支、财务核算和统计工作。 C6;5Y027ft6!1j
四、更新科技科:负责城市更新业务具体指导、合作交流及成果推广应用;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勘察、设计、审图等从业主体的诚信考评和评估;负责建立和维护城市更新业务专家库;负责具体指导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协助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的基础性工作。 U2~8qQ64hU9!9w
五、微改造项目科:负责微改造项目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起草的前期基础性工作;负责微改造项目年度计划、 中长期规划制定的前期基础性工作;协助建立和完善微改造项目工程建设规程和改造标准;协助指导、考评各县(区)、开发区微改造项目工程实施和验收工作。 G6.8Vc4-5cc3?3N
六、旧城改造项目科:负责旧城改造项目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起草的前期基础性工作;承担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前期基础性工作;协助组织协调县(区)、开发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T7.4Qc6=,Vn3+1X
七、物业综合科:负责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起草的基础性工作;负责协助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及物业管理用房的核验工作;负责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管理;协助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1=9LY63Mk2!6U
八、物业指导科:负责物业管理信访接待、协调处理物业信访投诉和矛盾纠纷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物业行业信用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等级评定及创优考评等工作;负责 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协助指导物业行业协会工作。 S32FV6+1Xx3?,Y
九、房屋安全科: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起草的前期基础性工作;负责危险房屋鉴定的事务性工作。 T3:2Hx6~2gp27m
十、直管公房科:负责直管公房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标准 和规范起草的前期基础性工作;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的接收、测绘、办证、注销等资产管理,招租配租、租金收缴、使用权变更、违规违约查处、腾退等动态管理,安全、维修、危改等安全管理,拆迁及相关信访维稳等事务性工作;协助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M8?8Tj24fo,.3g
办公地址:南宁市园湖北路37-1号 Q1?5sx8~7LQ6-7q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0,1bF6.7za6=1e
六、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 a6.5uN4+9cd4:4z
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具体协调、服务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人才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准入、分配、退出的事务性工作及档案管理、信息查询;承担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需求状况调查工作;承担市直单位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还建住房和非还建住房资格审核、资格退出审核等房改业务的事务性工作。 B7=3iC7-9sW7;9g
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下设9个内设机构: y9-7AY5:9Em2.7G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综合性宣传、政务公开、保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综治、计生、维稳、节能减排、后勤保障等工作。 P8.3nc9!6er9+3R
二、人事科: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党群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绩效考评和扶贫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活动的创建工作。 F8!5rs38mD3?1S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科:承担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具体协调、服务工作,包含项目立项、跟踪落实、征地拆迁、前期报建;承担非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具体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房源的筹集、调剂和移交的事务性工作。 P2.6Im8~7kF6:8B
四、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科: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竞配产权移交住房(用于保障住房部分)等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资格审核和资格退出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直单位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还建住房和非还建住房资格审核、资格退出审核等房改业务的事务性工作。 y7+9xF96Hx,;5W
五、保障性住房分配科: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竞配产权移交住房(用于保障住房部分)等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的事务性工作;协助督促指导运营管理单位对已配售、配租的保障性住房开展运营及后续动态管理工作。 t13FH1+9QS7!2O
六、住房保障退出科:承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竞配产权移交住房(用于保障住房部分)等保障性住房转完全产权、上市交易、回购或作价收回、退房及经适房货币清退核算的事务性工作。 o9~6As5~3rc4:80
七、人才住房科:承担人才住房及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供应对象资格准入和退出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人才住房的配租、配售、退出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住房购房补贴额度计算工作;负责全市人才住房需求状况调查的基础性工作;会同运营管理单位根据高层次人才公寓房源年度需求计划拟定房源年度筹集计划工作;协助督促指导运营管理单位对人才住房开展运营及后续动态管理工作。 w4+1Dy6:7Cl5+1X
八、住房保障资金科:负责制定和统筹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测算安排并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销售型保障性住房差价款收取及退缴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回购或作价回收资金的预算和拨付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转为完全产权(商品住房)或上市交易补缴相关价款的收取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专项经费、住房保障货币补贴、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拨付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g8=4wL9!7qC4!,o
九、档案信息科:负责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业务需求收集、分析及与相关技术部门对接开发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等档案的建档、保管保护和利用;负责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档案信息查询工作;负责本市保障性住房状况调查的基础性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相关工作。 u5!3YU1+8qm4:7A
办公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 f8-,Hi2+,Ky4-4k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V7-5vV2+4JY3:7O
七、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 W3=8or8+,qN4.1g
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城市供水、排水(雨水、雨污合流)、污水、燃气、综合管廊等地下公用基础设施管线的建设、运营、维护、应急处置以及强电、弱电地下管网工程建设协调的事务性、基础性工作;参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综合管廊等特许经营行业的技术性工作;负责统筹内河、内湖水环境建设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Z9+2OQ3:3Kn33k
南宁市地下管子网和水务中心下设12个内设机构: N96vJ9;4ks1=3R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综合协调、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材料撰写;负责后勤保障、卫生健康、政务公开等工作;编制、执行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以及相关建设资金、项目的决算、结算、审计等工作。 x9?5dF4!8LF6-7e
二、人事科: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出国(境)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群团、工会等工作 z7:9Tc,-3gg9.2M
三、供水管理科:负责供水(含二次供水)、节水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供水设施建设、运营、维护以及应急处置等日常监管的事务性、基础性工作;协助开展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管理和绩效考核;参与编制供水行业(含二次供水)专项规划, 及本市规划区域内年度用水计划;参与组织开发、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产品及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政道路公共消火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n1=,A07?1tD8:2q
四、污水管理科:负责污水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污水设施建设、运营、维护以及应急处置等日常监管的事务性、基础性工作;协助开展污水行业特许经营的管理和绩效考核;协助编制污水专项规划,制定污水设施运行和管理的标准、规范等并组织实施;协助指导县、镇级污水处理工作。 J8~,DP5?9Gb,!2v
五、排水管理科:负责排水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排水(雨水、雨污合流)设施建设、运营、维护以及应急处置等日常监管的事务性、基础性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水系统清障疏通、维修的市场化运营服务监管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排水特许经营的管理和绩效考核;协助编制全市排水(雨水、雨污合流)、 专项规划、政策法规、实施细则、建设标准和验收技术指标等并组织实施。 o71AI1:1yJ4-,G
六、海绵建设管理科:协助编制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发展战略、专项规划、政策法规、实施细则、建设标准和验收技术指标等并组织实施;负责海绵城市建设本底调查、现状普查、管控制度落实情况、海绵城市建设效应综合评估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j,:,Jd,7sF4-8K
七、内河管理科:负责牵头推进城市内河全流域黑臭水体治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内河、内湖水环境项目建设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内河流域治理PPP项目的协调推进和考核评价工作。协助指导市辖县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K,~9Yw4-1Oe8:3J
八、强电弱电科:负责全市电力、通讯、广电等强电、弱电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综合协调的事务性、基础性工作;参与供电、 通讯等强弱电管线设施行业规划编制;协助编制相应的技术管理标准、拟订相关的管理制度。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建设管理。 Z2?2FY4~7kB,.1Q
九、综合管廊科: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设施建设、运营、维护以及应急处置等日常监管的事务性、基础性工作;协助开展地下综合管廊特许经营项目的管理和绩效考核;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实施细则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c,:8YP3~9uF4?9o
十、燃气管理科:负责燃气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燃气设施建设、运营、维护以及应急处置等日常监管的事务性、基础性工作;协助开展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管理和绩效考核;协助指导市辖县燃气行业的监管工作。 T2:9El3.4eV8?4I
十一、信息技术科:负责地下管网监控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负责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及数据的整合、共享、更新、 维护、分析等工作;负责推进信息化建设。 y4~70q5!2ip,+3n
十二、绩效督办科: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和内部绩效考评;承担对特许经营的供水、污水、排水企业在雨水、污水收集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服务质量、水平以及已实施内河流域治理和黑 臭水体治理PPP 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绩效考评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相关工作。 O9:1aJ5=7qI6:5j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80号 R4;1dw3-8gj4=3X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T2?6VI8!8Ty7;8I
八、南宁市白蚁防治所(南宁市白蚁防治质量检测中心) K1!9DR8:4DU7+8m
相当正科级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负责白蚁蚁情调查研究;开展白蚁防治质量检测和白蚁科研工作;承担白蚁防治新技术、新药物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南宁市白蚁防治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r4;6hB6~7RB9:2x
负责人姓名:覃天乔 W5=6C01+5OE6;,F
办公地址:南宁市园湖北路37号B座6楼 k1+4qx9=8nC9?5m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e77Xk1!9Pr6-4w
联系电话: 0771-5663050 y2.4UV6:6EJ7!9U
九、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管理中心 n3!5br,!6ig3~5S
相当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住建行业信息化发展研究规划、技术指导、标准与规范制定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安全管理及推广应用;负责住建行业数据归集、整合、共享、开发和利用等;负责电子政务、信息传媒服务、住建行业网络信息分析处置等事务性工作。 S2:7xi120T3=6W
办公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u6;3UO4-,eb3~3l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R4+7rG8:7We,=5e
十、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管理中心 Z2;5wo3-50y3.3P
相当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房改资金、墙改基金、建安劳保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的归集、管理、核退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h6:9Nh6-3Ie1=8l
办公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 w5?6oJ4;2wy89S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o45ma6?8wR59K
十一、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U5~4am4:6Wc5:9M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由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 y4+4rb6!3xG88s
办公地址:南宁市茶花园路31-1号 e3+6sy9+8eN8+3z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x2!5XO2:3Bf9:20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