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简介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部门工作职责】 c4;,YQ6,NX5+9j
· 党委组织部 n3;6vq5~2zA2!9G
1.承担学校基层党建规划、基层党建类制度的编制、起草和组织实施工作; y,-1oZ7;8bK3-2d
2.组织开展党内主题教育工作; q4?5RO8.4Az1:5a
3.研究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监督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G5:3cu1+8oB4?6f
4.负责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统筹实施党员发展工作; x6+4eq7+,PO19V
5.负责辅导员考核定级,承担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P3-5Vw,5Bf2!7L
6.负责落实基层党建资源保障、党的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管理、党费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 r93Ef3!6nx1-6U
7.负责校党校和指导党校各分校的建设,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w4~6PQ2:4dC55A
8.负责组织工作调研和党建理论研究等工作; s2=4iV6+8Ko2=,D
9.负责学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相关工作; K1:9vn7:1AA2?,O
10.承担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干部选任监督管理相关制度的编制、起草和组织实施工作; P7;9Cj27rk5!6C
11.负责全校中层干部、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 k,-6vu96Tq95f
12.统筹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和培养锻炼工作; u7?1Fm3?5EU6:3Q
13.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承担干部调训相关任务,牵头下沙高教园区干部联合培训工作,负责办好校际联合培训班和下沙片区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c9=10p5=3QB7:7U
14.负责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兼职和因私出国(境)审批相关工作; J37aD1=3Km8?,F
15.负责干部日常监督和提醒、函询、诫勉和组织处理相关工作; I1.7Ri8=3Aq9~7G
16.负责教师因公(私)出国(境)备案、会签、赴台人员政治审查,教工亲属入党、参军等政审工作; J1=8GQ92us8:4E
17.负责全校教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h4.2HI7=3zl8:1o
18.按照党管人才的工作要求,做好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等工作; V9!5lb,+3VA,!4i
19.负责干部和党员有关问题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X8!1zz7.2Hs4;5G
20.负责编写校组织史、部门工作年鉴,审定、汇编、移交部门文书档案工作。 d6+9CP46sT7+9I
· 党委统战部 P5.5oI2=5lQ2!7Z
1.建立健全学校统一战线工作机制,承担学校统战制度的编制、起草和组织实施工作; H1=6hK8-6sd8!8r
2.统筹协调全校战线工作,加强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08+3HQ9~1AF9?5C
3.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o8=60W8.9kU,+,i
4.建立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召开学校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等,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U,,bl5.,yv6?6o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做好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凝聚、引导、服务等工作; K1=3fq,.,Bl,:3N
6.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挂职锻炼工作; Y5.6aW,?8ZC71K
7.举荐、联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助他们开展调研、视察、提案等活动; Y5+1Kb3;8Mv75w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民族宗教工作; E1+1My8?3OP7~,V
9.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港澳台侨教师和学生、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以及海外统战工作; q8-9vY1;4DE1;5Z
10.组织开展统战宣传、信息和统战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加强统战工作队伍建设,负责统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z3=3rz8.9IQ,?5b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AB岗制的通知】 z1!30t8?4PZ3~,F
为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共浙江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i7?7lR5=2NE2=3v
· 首问负责制 d5:6qq1.8jT7!7k
第一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办事人来访咨询、办理业务或来电、来信,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及时办理或给予答复和解释。首问责任人是指组织部、统战部接待办事人员办理业务或来访、来电、来信咨询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N1;7eZ8-9vV8.4c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应依照工作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优质高效、清正廉洁。 o4-5oE7;4vs3=1L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 o93eS,,IU,-1t
第四条 对于接待办理事项,承办人不在岗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以及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a1.3Js8:3wX4?6t
第五条 对属于岗位职责范围的事务,首问责任人必须按照职责要求,详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告知有关政策、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到的,应当马上办理;应办但需待时日的,应予受理,并说明原因;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做好解释、说明、指导工作。 v12or1+7bN7+9R
第六条 对不属于组织部、统战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协助。 d4~2Ti2?8LL1:6A
第七条 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务,应分清事由,酌情处理:当事人需要找有关处(科)室或个人的,应将办事人导引到有关处(科)室或个人;有关人员不在时,责任人应当做好联络或转交工作。 v1=7vY4=2Ua1=4t
第八条 办事人员通过电话方式要求办理公务、联系事务或咨询业务,接话人作为首问责任人应参照上文规定热情受理,重要事宜应作好电话记录,及时呈交有关领导或有关处(科)室。 w9;8rv8-2hy8;4F
第九条 首问责任人因公务繁忙无法履行职责的,可请其他同志代理,代理人应履行并承担相同责任。 G5!7sh,+8Vd8+2q
第十条 违反本制度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S2+8WG7+,rK2-5P
· AB岗负责制 y15PY6-5Dl61z
第一条 AB岗负责制是指组织部、统战部部(科)室在工作过程中,明确A岗责任人的职责,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时,由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即B岗责任人)为替补,B岗责任人暂时代替A岗责任人履行职责,确保工作顺畅运行的工作制度。 z1+2eb4:1kL5:8T
第二条 A岗责任人是履行岗位职责的第一责任人。B岗按照业务相近、职责相似的原则,一般在A岗责任人所在科室中设定。 F8;4jU7+4Lo6?3X
第三条 A岗责任人因公务外出或其他原因离岗时,应报相关领导同意,并提前一天告知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的移交,其所担负的工作职责由B岗责任人代理。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 k8?6RF9~2kc,;1U
第四条 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承担A岗的工作职责,并享有A岗的工作权利。A岗责任人返岗后,B岗责任人应主动移交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h8-3ty6.6Tf,.1V
第五条 A岗责任人离开岗位,未交代B岗代行承办业务,造成工作缺位并引起不良后果的,由A岗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B岗责任人在代行A岗职责期 间,不 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相关职责,造成工作失误和不良后果的,由B岗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n3=5HV2?9Lc,+5P
· 限时办结制 Y9?8Kk8-1jE5;8w
第一条 会议议定事项在会议规定时间内办结;因故未能办结的,要向部门领导报告办理进度并说明原因。 b3?3gt,!1tK1!60
第二条 收到的要件和急电,收件人应立即送部门领导按公文流转程序办理,一般文件应在当天送部门领导批阅,由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后交有关人员办理,并按文件规定时限办结;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应在规定限期前主动向交办负责人说明原因;未提出办理时限的公文,承办人员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V9=9tl8!9XD6:1z
第三条 对办事人咨询的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各类事项,应即时解答;暂时无法解答的,应说明理由,具体按首问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处理。 z38Aw6=,yt8-6E
第四条 在处理各项事务中,凡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理完毕。对没有时限要求的,属有关科室报送的办理件,且资料完整的,要从收到办理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 M6!4Jz2:4DB,~,h
第五条 对上级部门和领导督办、交办的事项,要按照督办、交办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完毕。未明确时限要求的,要在收到督办、交办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因客观原因未能办理完毕的,应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原因并说明办结时限。 F3+6xv4=10Z6;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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