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人民法院简介
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温泉街,成立于1997年9月,是内蒙古自治区第101个基层法院;法院审判综合楼于2007年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4029平方米,内设机构20个,派出法庭2个。核定政法专项编制63个,地方事业编制4个,现有在编干警61人,聘用制人员22人,其中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学历53人,大专及以下学历4人。司法改革后,法官13人,司法辅助人员37人,司法行政人员11人,法警10人。辖区内有四镇四街三个处级林业局,面积7408.7平方公里,人口6.8万。 m3!4aU3=7An1,x
目前法院及派出法庭办公全部实现了自动化,电脑普及率达到100%,安装了信息资料传输系统,引进了数字化法庭审判系统,实现了庭审实况网上观摩、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做到了审判案件一卷一碟。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实现无纸化办公,通过观看回放的庭审现场录像、电脑查阅案情、展示证据来讨论决定案件。避免案件承办人汇报案件不全面或者因办理“三案”而隐瞒案件真实情况。 l4~2rB7+70q7;,f
近五年来,年平均审结(执行)各类案件700余件,审限内结案率100%,践行了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近年来,我院始终以审判、执行为第一要务,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提高审判管理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民。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M26Wt5?,sd5-9x
近年来,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先后获得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区优秀法院、第一批全区文化建设示范法院、全区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等区级荣誉和全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全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盟级荣誉以及阿尔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市级荣誉。 f8+8Vg6~,ST1?6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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