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人民法院简介
阿克陶县坐落在天山与昆仑山交界处的帕米尔高院东麓,塔里木盆地东西边缘,总面积24176平方公里,阿克陶县共辖11乡、2镇、2场,119个村委会、556个村民小组。常住民族有维吾尔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汉族、回族、哈萨克族等10个名族,总人口近20.32万,其中,汉族占总人口的4.89%。拥有380公里的国境线,西部、西南部分别与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族斯坦接壤,阿克陶县巴仁杏驰名区内外,2000年阿克陶县被国家科技部和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巴仁杏之乡” E5,sn51P06~6L
阿克陶县人民法院于1955年11月9日正式成立,除1975年至1980年规划喀什地区管辖外,一直归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管辖。 f1~9eS6=9Bs1=1U
1973年4月1日在阿克陶县和克州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和支持下,阿克陶县人民法院机构迅速恢复。内设机构建立,法院的各项工作逐步开展。 n3?4zP5=4fT7.3e
1982年6月,成立经济庭、奥依塔克法庭和巴仁法庭。1989年1月成立了行政庭和执行庭。1990年增设皮拉勒、塔尔人民法庭。1991年成立“政治工作科”。1993年增设告诉申诉庭。1994年在原编制基础上增加4名干部,期间多次增加编制。1994年成立托尔塔依农场法庭。 n4-9bi5?4CI7+,q
1997年3月,根据改革需要,将原有的告诉申诉庭撤销,成立立案庭、审判监督庭。2001年1月,法警大队成立,2000年12月,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设置条件,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撤销皮拉勒、塔尔、托尔塔依法庭,首批保留巴仁乡人民法庭。从建院至今,发展到15个庭室,分别为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办公室、政工科、审判委员会,在各乡镇下派有巴仁法庭、阿克塔拉法庭(位于克孜勒陶乡)、奥依塔克法庭、布伦口法庭。现有编制85名,在职人数为77人,其中,少数民族干警55名(柯尔克孜族15名、塔吉克族1名、维吾尔族39名),大学本科学历干警62人,大专及以下学历15人,审判员34人,党员42人。 T4;7Qe9~1ek2:7r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克州中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反恐严打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四项重点工作,以推动阿克陶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己任,阿克陶县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治院不放松,不断深化法院内部管理,将院训“厚德、尚法、为民、清廉”作为全体干警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指南,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阿克陶县法院先后被授予全州法院系统“优秀法院”、 自治州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08年1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e4.2uz1!,Aa9?9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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