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简介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61年4月,坐落于乌鲁木齐高新区苏州东街,是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法院之一。2011年初,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原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原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实行“区政合一”,案件管辖范围相应做出调整。我院现所在辖区面积约300平方千米,人口约102万人。 h5;9ck,+,GR1:1Z
近年来,我院在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维护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抓班子带队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与“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审判质效、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在奋进中发展,在挑战中前行,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取得良好工作成绩。 Q9:5cE5+2wR6=5N
我院于2001年被命名为自治区文明单位并保持至今。2002年至2013年连续12年荣获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近五年来,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司法宣传突出成绩法院”、“司法理论宣传工作突出成绩”,两次被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司法宣传成绩突出单位”、“文化建设试点单位”、“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优秀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及“全区法院办理专案集体三等功”。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多次评为“公正之星”法院和“效率之星”法院,荣获市级民族团结模范单位。 0,.7PI,~5iM,!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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