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1948年11月22日保定解放,同年12月6日保定市人民法院成立。1960年2月保定行政区域调整,地、市合并,保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保定市人民法院随即合并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辖22个县和3个区。1961年5月,保定地、市分开,恢复保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保定市人民法院。1984年1月,保定市人民法院升格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12月,保定地、市合并,组建成新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w,.8cK5:1bw7+4e
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座落于保定市高开区天鹅中路1号(见上图),内设机构23个,辖区21个基层人民法院。 F,-1TQ5.4ya32G
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第一审判庭、刑事第二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民事第三审判庭、民事第四审判庭、民事第五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环境保护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技术处、法警支队、计财装备处、直隶审判厅管理处、督查处。 I1?8vx8-2kK2:4N
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分别为:涿州市、高碑店市、安国市3个市人民法院, 博野县、定兴县、阜平县、高阳县、涞水县、涞源县、蠡县、曲阳县、顺平县、唐县、望都县、易县12个县人民法院,莲池区、竞秀区、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5个区人民法院和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d5.,ht3.1Os,;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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