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简介
新疆建设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84年3月,原名庆达拉垦区人民法院,2000年6月更名为博乐垦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楼现坐落于博乐市建国路南23区。现有干警23人,男干警16人,女干警7人;其中维吾尔族干警2人。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21人,大专学历2人。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事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办公室、政工科9个部门,并下设一个托里法庭。管辖7个农牧团场和师直属22个工、交、建、商企业和事业单位。今年来,随着新近人员的增加,法院队伍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特点。 B6-7VL8-5Rt2+5h
机构设置 K52zd8.8Mp3:7u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事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办公室、政工科9个部门,并下设一个托里法庭。 e4.4IT68Xb2-6Y
所获荣誉 z4+9Wh,?8rV1;1l
博乐垦区人民法院多次荣获 “文明单位”、“平安单位”、“花园式单位”、“卫生红旗单位”、“兵团青少年维权岗” 等荣誉称号;连续4年被第五师党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多次被评为“先进基层法院”;2007年,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十佳法院”荣誉称号、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兵团分院、兵团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基层法院”荣誉称号,同年我院托里法庭被兵团分院评为“规范化人民法庭”,和兵团信息化建设“二级单位”;2009年,被五师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基层法院”,被农五师党委授予农五师“三个文明”建设争先创模“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先后15人次分别受到自治区、兵团、师党委的表彰。 N6:5Od3+1Mv7.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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