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简介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最早可以追溯到清顺治五年(1648年),建旗后,由旗札萨克负责审理案件,旗札萨克因故不能行使权力时,由一名管旗章京协助札萨克处理审判事宜。民国时期,由林东设治局负责审判工作;建县后,设承审员,负责审判事宜;伪满时,由旗公署警务科负责刑事审判,后设立审判署,设有审判员一人。1946年6月建立林东司法处,1948年12月巴林左旗政府内设司法科,处理部分民事纠纷和婚姻案件,1949年9月撤销司法科,建立巴林左旗人民法院,院长由旗长马耀光兼任。 Z1-6ub,?8Hn8!3z
现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位于林东镇西城区,到2019年,全院现有干警202人,在编人员102人,其中政法专项编93个,事业编9个,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等8个内设机构和司法警察大队1个下设机构,隆昌法庭、城关法庭、十三敖包法庭、碧流台法庭、富河法庭等5个派出法庭。除受理全旗案件外,还受理阿鲁科尔沁旗和巴林右旗的行政案件。案件受理数量且呈逐年上升态势,201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555件,结案11301件,结案率90.01%。 k7.3XX8.7ZD,?4G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始终秉承“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理念,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管理、建机制,抓审判、促和谐,抓执行、重监督,抓廉洁、保公正”的工作思路,不断开拓创新,为巴林左旗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高效司法服务,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区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 r1:,MP9!9gf9=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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