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简介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其前身为蚌埠市中市区人民法院,于一九六二年六月一日建立。二00三年十一月,院址迁至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558号。二00四年三月,蚌埠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更名为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X8;7EC5-6mR2-1L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蚌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z1+7kG3;1kx3;4C
蚌山区人民法院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和研究室、监察室、法警大队等十二个职能部门。担负着刑事、民商、行政三大审判任务和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宪法赋予国家审判机关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在促进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全院现有人员76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100%,其中硕士占总人数的16.7%,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J5-4Me1+3Ot7:7y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于二00三年十一月落成,建筑面积九千平方米。配有“一大、四中、七小”共十二个法庭和五个调解室,全院配备有现代化的网络办公系统。一楼设立案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便捷、规范的一站式服务。 Y1,da8~3xr1+1m
近年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政治建院、人才兴院、以制治院、科技强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推进法院各项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以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为抓手,努力建设一流司法队伍,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蚌山法院近年来先后荣获过“安徽省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法院文明接访室、蚌埠市“文明单位”、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蚌埠市“双拥模范单位”、全市优秀法院、蚌埠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Y1.2IR4~6nu7?9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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