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四师军事法院。1975年兵团建制撤并地方,法院也随之撤销。1982年兵团建制恢复,法院系统也恢复组建,1984年6月1日正式履职办公。 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所在地一直以四师师部驻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为址,下辖有伊宁、霍城、昭苏三个垦区人民法院。2014年中院在编干警32人。所辖区域人口22万,管辖面积六千多平方公里,共计有21个农牧团场,26个工交建商企业,33个行政事业单位,分布于自治区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最西端。国境线长达420公里,与伊犁州直八县(伊宁县、霍城县、新源县、尼勒克县、特克斯县、昭苏县、巩留县、察布查尔县)一市(伊宁市)为邻至毗,荣辱与共。 L58BZ7:5en6-5O
机构设置 e7=4Wh8~,Bm,=,s
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共计10个部门。 H,=7Kz,:6iU1~8v
法院建设 o1;2cV4~5AD,~3d
通过三十年之不懈努力,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三个垦区人民法院的审判水平和自身建设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作为审判机关,两级人民法院牢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致力于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守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作为自强不息的建设开拓进取者,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从两间低矮的办公室走出,一直发展到现在的四层办公大楼,多部各种机动车辆、局域网络履盖,法庭规模齐全的现代化司法机关。更值得一书的是,这支法官队伍的整体结构有了极大的改观,学历层次由建院时的初、高中毕业为主提高到现在的大学本科为主,知识面拓展并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办案数量和案件质量逐年刷新,为本辖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和谐幸福、,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支撑。 N28hm4+2Dl6=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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