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伴随着兵团的成立而成立,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4年设立的农八师军法处,1956年改为农八师军事法院,1975年6月石河子市和石河子地区成立,石河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随之成立,农八师军事法院撤销。后来,由于兵团恢复建制,1987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将石河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新疆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归入兵团法院序列。2013年,随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八师”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也更名为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e2~3tB2~4ij8=4D
目前,八师中院内设15个部门,共有编制77名,实有在编干警70人,其中审判一线法官36人。管辖石河子市法院、下野地垦区法院、莫索湾垦区法院三个基层法院,派出人民法庭5个。 s18dd,=4ma9=6u
近年来,该院先后提出了“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干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创一流的法院,使农八师两级法院成为兵团法院系统的一面旗帜”和“打造和谐团队、服务和谐发展、推进和谐司法、构建和谐法院”的五年奋斗目标,探索出了具有本院特色的“一二三四”规范化管理模式:通过确立一个奋斗目标体系,着力文化建设和廉政建设两项基础建设,抓好思想基础教育、调研培训工作、竞争激励机制三项“提素”工程,健全案件流程管理监督、庭审质量保障机制、内部监督机制、目标量化考核机制四项长效机制,从而实现对全院的队伍建设、审判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系统性、长效性统筹管理。 M2?5BR4:60Y9-1J
通过坚持不懈抓审判、抓管理、抓队伍,两级法院审执质效、队伍素质、整体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有较明显的提升。2012至2015年连续四年审判绩效获得兵团法院系统第一名。同时,八师两级法院分别在刑事、民商事、知识产权、破产、立案、执行、审判管理、调研、法警、青少年维权岗、指导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法院文化等方面也走在了全疆和全兵团法院系统的前列。五年来,八师中院单位和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的荣誉54个,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有76个。中院连续六年荣获师市政法系统领导班子考核一等奖, 2012至2014年连续三年在兵团各中级法院综合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荣立集体二等功。2014年至2015年连续两年在师市绩效考评中评为优秀,其中2015年在师市政法系统中名列第一。2015年,该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M4=6sn3:2mZ4.7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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