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简介
东河区位于大青山南麓、黄河北岸、土默川西部,有近300年的历史,总面积423平方公里,人口近60万,东河区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便利,素以“水旱码头”、“塞外通衢”著称。 E4=7Tz9!2KI,+6G
东河区法院成立于1956年10月。有16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法庭。分别是立案庭、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纪检监察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执行裁判监督庭、法警大队、沙尔沁法庭。 f6;8gS9!1cP8-1O
东河区人民法院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新中西路12号。 K5+1XL61Lw5=8X
东河区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严格规范管理为抓手,以狠抓案件质效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平安、和谐、美丽、幸福新东河而不懈奋斗! q,+8UF4:90m6=,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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