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巴彦淖尔市中院前身为绥远省人民法院陕坝分院,成立于1950年,1953年更名为绥远省人民法院河套行政区分院,1958年改为巴彦淖尔盟中级人民法院,1967年实行军管,1972年恢复巴彦淖尔盟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改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M3:3lG7?8Rk1!2Z
全市有7个基层法院, 33个人民法庭,年均受理各类案件22000件左右,其中中院1800余件。近三年的受案数年均递增5%左右,列盟市法院第5位。全市法院现有干警844人,其中有政法专项编制818个,实际在编766人,其余均为事业编制人员。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干警152人,占总人数19.8%;中共党员664人,占86.7%。 r4.,cL7=4Pp1:7V
2011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以“快速崛起,争创一流”为目标,昂扬进取,扎实工作,在自治区高院对全区中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巴彦淖尔市中院获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进入了全区法院第一层面,实现了历史性跨越。2012年在既往成绩基础上,巴市中院继续坚持 “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快速崛起,争创一流”奋斗目标,提出“降低三率”(即案件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和信访申诉率),“提高三率”(即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和调撤率)的审判工作思路,确立了“稳中求进、‘保四争三’”的具体目标,以提升法院队伍的能动力、亲和力和公信力为突破口,强力推动全市法院整体工作再上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n3?7AY,+7ds4!3X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