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简介
鼎城区人民法院组建于1950年4月,原名常德县人民法院,1988年常德县撤县改区,更名为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自组建起,鼎城区人民法院经历了艰难创建,曲折前进,蓬勃发展,与时俱进的历史进程,近年来,鼎城区人民法院加快了发展的步伐,在鼎城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公信立院、和谐兴院,改革创新、管理严格,文化引领、科技优化”的治院理念,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e5;3ka7!9Sn1=,e
鼎城区人民法院位于常德市鼎城区金霞路与桃花源路交汇处,现有在编干警130人,聘用制书记员48人,内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10个内设机构和黄土店法庭、江北中心法庭等5个人民法庭,管辖区域面积2451平方公里,人口88万。主要负责审理由该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后,管辖区域为市直机关、武陵区、桃源、汉寿、澧县);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该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执行二审的判决、裁定、调解;执行本区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承办其它应由法院负责的工作。 y9=9Wt8~5Kh2+4c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应有新作为,鼎城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以法院新址的启用为契机,振奋精神,务实重干,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实实在在的行动自觉和责任担当,全面实现鼎城区人民法院事业的新发展,努力创造鼎城区人民法院新业绩! s9+1LF1.6ko7:7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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