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1997年伴随重庆直辖而成立,前身系1988年成立的四川省黔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I,~,vC6=2BU6~3l
法院坐落于重庆市黔江区,地处大武陵山脉腹地,下辖黔江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5个基层人民法院。辖区与鄂、湘、黔三省毗邻共居,襟黔带楚,人文同脉,贯通渝湘,连达四省,是全国罕有、重庆唯一集中连片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辖区面积1.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20万人,分别约占全市总面积、总人口数的20%和10%。 t2=,DV3=4wp8;7a
辖区两级法院在岗1087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06人,临聘人员481人),员额法官223人,占在编人数的36.79%。 s4!,zx7.4sA8~5b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内设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环资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研究室(审管办)、法警支队、行装处、监察室共15个部门。现有政法编制97名,在编92人,硕士以上学历41人(含博士研究生2人、在读博士1人),占正式在编人员44.57%。 R,;5YK3.6AK1~5K
【2020年思路和方法】 a1~5LB6.5y0,?,u
工作思路:2020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对标对表抓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法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o3?8gj36Br2!2y
工作方法:把对标对表抓落实作为新时代法院工作的基本方法,坚持问题与需求导向,做好结合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在结合的过程中创新,在落实的过程中改革。 X,;6PY7.3cK9!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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