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1月16日的重庆市人民法院;1954年7月重庆并入四川省建制,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随之成立;1983年重庆成为计划单列市,四川省永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入;1997年伴随重庆直辖,于同年9月更名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分设为重庆市第一、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目前,该院下辖江北、沙坪坝、北碚、渝北、长寿、合川、大足、璧山、铜梁、潼南10个基层法院,涉及880万余人口,辖区地处重庆市经济、政治、文化中心,覆盖了两江新区、西永微电园区、保税港区等多个国家级开发新区、园区,年受理案件超过20000件。 E6:7bq6+1sD4~5I
目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局、研究室、审管办等13个审判业务部门,办公室、干部处、宣教处、老干处、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等6个综合部门和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T7;5KR7=,ns2;8f
在新中国法治史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其前身留下过许多开创性的印记,在全国率先创建经济审判庭,起草全国第一个行政诉讼程序的地方性规范,成功审理了全国第一件国有大中型企业破产案、央视现场直播的綦江虹桥系列案以及张君系列抢劫杀人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 l1~4Xp5-,vz,!1G
近年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秉持“民为上、法为是、德为本、勤为先”的一中法院精神,着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全力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努力实现自身科学、持续、内涵发展。先后荣获“全国审理企业破产先进单位”、“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全国节能示范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并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获得重庆市创先争优“群众满意窗口”、重庆市市级机关单位“优秀学习品牌”,并多次获评重庆市优秀中级法院,涌现出了全国法院优秀集体、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一批先进典型。 z3.2t07+2ak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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