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慈善网(泰州市慈善总会)简介
泰州市慈善总会成立于2000年,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公募资质的全市性、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组织,为中华慈善总会会员单位。二十多年来,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坚持以“慈善为民,服务为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为办会宗旨,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文化宣传,募集慈善救助资金,实施慈善救助项目。 a3;7bj9+7Ut5?2q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2020年9月召开泰州市慈善总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建同志当选为第四届理事会会长;会员由三届的81人增加到四届的206人,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总会坚持依法办会,现内设办公室、宣传部、募捐财务部、项目部、法律事务部开展日常工作。 F3+8QS5~3e04=,z
新一届理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注重把握新时代赋予慈善事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牢记“建会”宗旨,担当“兴会”使命,履行“强会”职责,遵循“慈心善行,提升社会对慈善工作的关注度;以善养德,扩大社会对慈善事业的参与面;依法行善,增强社会对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以爱行善,以善养德,以德树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壮大慈善实力,开展慈善救助,弘扬慈善风尚,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创新实践,积极作为。在慈善资金募捐方面,突出抓好每年的5•20“泰有爱慈善一日捐”活动,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职人员奉献爱心的示范作用;组织开展 “99公益日”活动,推动慈善募捐从传统到现代、从政府到民间、从大户到大众、从线下到线上的转变。同时,积极创新实施“定向捐”、“冠名捐”等,着力提升慈善救助实力。在慈善救助实施方面,强化慈善责任担当,积极做好后扶贫时代慈善帮扶工作,围绕助医、助学、助老、助残、助困精准设置救助项目,着力打造“慈善医院”、“牵手夕阳”、“幸福家园”、“慈善文化进校园”、“慈善直通车”等慈善项目品牌,努力将好事办好、善事做实。在慈善文化宣传方面,编印《泰州慈善工作情况》,完善泰州慈善网、泰州慈善公众号,在《泰州日报》开辟“慈心善行,大爱泰州”专栏,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加大对慈善活动、慈善文化、救助项目、凡人善举的宣传力度,激发全社会慈善热情。在慈善依法规范方面,严格贯彻落实《慈善法》等慈善法规,在全社会倡导学善法、行善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成立法律事务部具体负责项目协议、慈善资金使用、重要事项决定等合法性审查,并聘请律师担任总会法律顾问,确保依法行善、依法办会的要求得到落实;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按要求接受年度专项审计,在市级主流媒体及时公开慈善募捐、项目设置、重要活动开展等情况,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慈善组织建设方面,加强慈善总会队伍建设,优化人员年龄结构、提升专业化程度,努力提高网络募捐、项目实施、慈善宣传、依法办会的水平和影响力。在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和系统设立慈善分会,建机制,抓规范,强管理,充分发挥应有作用。联合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基层慈善组织建设,促进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Z5+3XW,+8aR,,S
2021年10月,泰州市慈善总会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先进集体”。 J6+,Xe4=2Qf7.,Y
总会章程
泰州市慈善总会章程 J7.70Z3!6Pl7-4r
第一章 总 则 p3;4mm7;8jR6-4H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泰州市慈善总会(英文名:Taizhou Charity Federation 缩写:TCF)。 M8;5Cc12fO5:8n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市性、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组织。 o8!3tQ95wz1-4r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倡导符合时代特征的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理念,筹募慈善资金,扶助困难群众,推进国际间、境内外合作,发展我市慈善事业,为构建和谐泰州,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服务。 v4?20d,?3NN15M
第四条 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H2.9gz6.1aP7!1q
第五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泰州市民政局。 Q3+4cO4.1Ye4:6i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泰州市民政局。 u88oQ62mN3!1I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g6+8Kr6!,Gz8=1I
第六条 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t6;9qf,!3lD7.9z
第七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泰州市鼓楼南路326号。 f3+60s8?8MM4:3n
第二章 业务范围 E2=9HV5?5Ze6~6O
第八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M8.6ib1?8lz6-3i
(一)筹募善款。开展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扶助和精神抚慰。 O7!5Kn1;3Od7?5H
(二)慈善救助。坚持以项目救助为主体,开展扶贫、助老、助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类慈善救助活动,帮助困难群众改善生活和健康状况,实现基本的生存和发展权利。 e,=2IB7;6vs4;8v
(三)赈灾救助。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接收、分配、调拨国际间、境内外向本会捐赠的赈灾款物;接受政府委托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生产、储运、发放救灾物资;抚慰在抗灾救灾中牺牲和伤残的人员及家属。 Q4+1KV3.7GW1~4M
(四)公益援助。支持和推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发展慈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L21gs1!,gl3:1W
(五)交流与合作。推动市内慈善组织的互动和协作,加强同国际间、市内外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整合慈善资源,促进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 q4+1Vk8:5aX5.3o
以上概括为:募集善款、扶贫济困、赈灾救助、扶弱慰勇、抚孤帮残、助学助医。 K6~4EZ9~4Yz8;9Z
(六)兴办与宗旨、业务相关的非营利机构。 G9.9VQ,~9XO560
(七)组织慈善宣传和业务培训,弘扬慈善文化,普及慈善理念,开展适合泰州慈善事业发展的理论性研究。 k58kR8.8dY7;9O
(八)对本会成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支持和促进我市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e,~,Ir7-6zB6?7V
第三章 会 员 F6+5xk5:3Bk4:,X
第九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Q9:4Zv3?6aO3=2s
第十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F,=3PF1~5EQ4:5e
(一)拥护、遵守本团体章程; u,7CU,-1Rq2;5m
(二)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a8~8ca7?2Qq7;6H
(三)热心慈善事业,对慈善事业有一定贡献。 k9+6Ai9?6I03:3D
凡向本团体捐赠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以上的团体(代表),或捐赠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可以成为本会会员。 q5;2er,:6ML9+10
在本会创始期间取得创始人或创始会员资格者,为本会永久会员;对本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团体(代表)或个人,为本会荣誉会员。在本会创建期间作出较大贡献,或为本会“创始基金”捐赠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团体(代表)和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为泰州市慈善总会创始会员的,享受永久会员待遇。 U78nV7:6rI3+3A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U8+7sN9.5KM2~3G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0,=9ks9;3YJ4+6m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B,~7lq1~,LR4?20
(三)由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k8;9kG,2HZ,.7U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e9~30F81yN75A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c3~3dO4-1jC38P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q12Yj9.8kD8-1z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p8-1WL52mf1=6b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q3:8NP6;2pR6!9h
(五)退会自由。 D57CO3:8Kf6-3X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09;4Sb6:9Sh8+4r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d2?2JU8~3Qr5-5b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Q,.30g67xR9:9H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D8-4Rp3+8CL1:9s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z4?1OP59Uv64B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K6!1HY9-8VL4!5w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L9!,kL7~1HT8+,a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L9.6Zg1.6yQ1:3U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s6+6Ug6.9HZ5+2p
第四章 组织机构 o8=7iV6?8jx1-2P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S1!6no8!6bJ4-8T
第十七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Q2-8xy87dM9+3t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n6!6VB9?9qQ2?9H
(二)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 Z,-6Dw7-,ee51B
(三)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T5!2QY2-4oG7?1w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N5.5qQ,~2Yj7.8L
(五)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l6+9Zi4+4by1?3L
(六)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H,:,Ft7+,Hy3?,j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e5-9MG6=3qm,?8m
本团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10日前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 j1:,Za44Ig51H
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团体5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z1:9Ps5+9hK2-3t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c57HU2;8Co2!5E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o9!,AI4?6vu4.9v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 U4=2Cj6.3GG,?6Z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o5.2aq2.6Vg6~9E
第二节 理事会 q4+,Ix6;5Hg6~,D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人数为会员代表数的1/3以下,且为单数。 Z2+7RX4?2hX4~5Y
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u3:1Pz6;7gK4:9i
(一)拥护、遵守本会章程; u8-9ui2+,Ze9?,L
(二)热心慈善事业,并在公益慈善领域有一定贡献; m2:5Zr6-4dF7=9u
(三)团体会员单位的会长、秘书长。 v1~9uu7-,ja4.30
第二十三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亦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定人员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团体,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 c4?8BU1.7gt9-1q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t1-8fl4+40J5+,W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X5~4Go81KG6=5A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E8+7NF5:8bX7?5p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A1-6OV,-3Me9=2o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I1!6xX3;,Yp8+8x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W5:2FS9;9yD4~1C
(六)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i3;4yP15nf3?8y
(七)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w8.8Pb2+4pc6-1f
(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Y1~2on5=3Jf29m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b7-5ik,!8kN6;1S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q2?,dX7+3lu3~8R
(十一)决定开展重大慈善项目; k1=3BF6;7os4.3T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x2?1zY3+7vL7~3n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e55bS6+9ia6?4n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v,4KN6:6Zz1?5k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e5.6jc8.4jp6-4d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 L,~9Sf6:7o091i
第二十八条 本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c3~,qH1?4IM2:1V
第二十九条 经会长或者50%以上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M8~6Ri5-5MP3-50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W1~1sW1-9tT2-10
第三十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理事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六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K2=2QD25Ak3-7Q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o1~4VE6.9YO4~3u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J2=1vR8~9IE5~3N
第三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原则上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U8+2Li1.7Fl1~,n
第三十三条 经会长或者50%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h,.1kW6?,Ob7:9B
第四节 负责人 v97Md,!9VX,6i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s1!1DD4=4dJ2-7j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07;9pG3;2KZ2-9g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s,.3NA,;5BO3+7c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 P6~4YT6=1Vx2-7q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R5?5fB7=3eD3:,w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f1?2Mf3:9eN,:2K
(六)无法律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t4:80I1!6mz7?8U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团体的负责人: Q23FH7;2ta9~3V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k,?5gI6-9MS7+2F
(二)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r7;2JQ3;,QW1-8R
(三)在被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被取缔的组织担任负责人,自该组织被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被取缔之日起未逾5年的; P9=,yu52xY6=5E
(四)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l3;8Ss9:1VC6;,K
第三十五条 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会长每届任期5年,会员代表大会提前或延期举行,任期相应改变,可连任。 a6:1Db3?9SE1:,B
本团体法人代表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W,9lO,?7yQ,~6m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A,.3os2-5Uu1!2s
(一)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g1,OJ,7HE75n
(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重要工作由会长召开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x7:8AR2?2CG6!7I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o86hl8;2PJ,~8K
(四)代表本团体签署重要文件; e6-1MF7:1ne6:4a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L2:9LE5-2Yy8:6x
第三十七条 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f7,Rd,~9Wc1?7I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i5;5WT1-7mO4~3s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H72PI5?8iY6:7b
(三)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K,~5Of92Bo1?5X
(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U9-8dn3+3SN4~1k
(五)拟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A1~3Go5:7cZ3-9Q
(六)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V5.30E8:5tO4=8Q
(七)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y8.,Kd9?7ZO3+1Y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G49Jm4~2fk32h
第三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U6!4kj86Gt4-2e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X4.5zq,=6Se3+7Y
第五节 监事会 s3.8fg,.10G7=8Y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s8-2Vr5:1Fg4-9z
第四十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M2;5Sh8?7BG35P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u7;4lu7,of45I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G69DI1?7Hz1?3t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r8;8sU6+4nm2?1L
(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n,?1Qo3:5hS5+3t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S3-5tL9:4Wo7;,b
(五)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o6?1Fb6?9XM9;,e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z3?6oq7!3BA9:3p
监事会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Q2:7LL7+3mi49k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K6:1zQ3;,SW4!80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的收入来源于: D1-6md8+6AX8-8w
(一)捐赠; X1:4Vh,!2ps9+4L
(二)组织公开募捐的收入; f8;5tO2=6bi7!2y
(三)组织定向募捐的收入; E57fd56BD7.4Z
(四)政府资助; x91UZ3;4FD7!7H
(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L7-6bo8~1mw19B
(六)利息; G4=6Pp7+,jF5?6t
(七)其他合法收入。 k4;,iJ,.7dl7+8J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T5-3qH3~7zP5=8I
本团体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T5.3ar2+3gx6?5N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费主要用于: N82Bw9!3hM2~2u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k4-6yB1-9BJ6.4P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r1+3Ah8.4Qo1;7T
(三)其他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J9:7BW5;5RO3.5T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慈善事业的支出和管理费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要求的比例。 E4+7TN3;4BM4~8J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01=3Pw1;6BR8!3n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r5!5yS9?5Sq2!4J
本团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H4~5Kv1!3qR8=,0
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U3-7jM5~7bF1~7E
第四十九条 本团体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T7:7qA97Nt6:9r
第五十条 本团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t1.3xS,!5aQ7-2E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Y5.,QN2?8B01~4j
第五十一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情况特殊时,采用通讯方式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H2+9Gx4=5C0,+7f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i,~,jW8+6Ut7~3Y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F3-6fR,.4Iq6!4i
第五十三条 本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F92gN4:,nZ,+60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h6;5Lh8~1cE7=6V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慈善活动的; m2-5TF2-8QQ46z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U860L4;5TM5?5T
(四)自行解散的。 X5:2ta,.9wS5!3l
第五十四条 本团体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n2!2wM5;3qI6?3w
第五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B8-,nJ6.8tT5:9l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Y42kY3;7Tu1!5z
第五十六条 本团体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V1:3KT27xh4+8Y
第五十七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c4+5MX,~2oV8:6o
第八章 附则 f3-7Q08;,rM56C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经2020年9月15日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T6+9sp,-6UW,=8L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理事会。 C5=8Cb,?6Dr53y
第六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H5+6XO,=3gl,-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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