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法院简介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月20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大姚县金碧镇金安路13号,设有大、中、小法庭8个,配有立案大厅、审判业务庭、院党组会议室、信访接待室、职工活动室等审判辅助设施。安全检查、门禁设施、法庭监控、电子显示屏等设备已安装投入使用,法院四级联网、法院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全国案件执行案件系统等均已建成投入使用。全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73名,实有干警68人,其中员额法官23人。法院按照“抓队伍、强素质、提质效”的要求,以“五个司法”为引领,秉承“崇法、厚德、敬业、为民”的院训,司法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Z4=1jN5=1tw5.40
(一)强审判,全力保障公正司法。近年来,大姚法院各类案件逐年攀升。2015年收案1576件,结案1277件;2016年收案2010件,结案1581件;2017年收案2522件,结案2289件。面对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大姚法院着力构建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同步提升的“四位一体”格局,实现了收案率、结案率、服判息诉率上升,发回重审率、申诉率、改判率下降的“三升三降”良好局面。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大姚、生态大姚建设。坚持调判结合,积极化解各类民商事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依法审查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出台《关于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重拳出击执行难,开展执行攻坚“迅雷行动”、“利剑行动”,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推进“两到三年时间破解执行难”的有效落实。 D4:7SN1;6EI8?8n
(二)提服务,全力践行为民司法。以服务为着力点,打造群众满意的诉讼服务中心,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以便民为着力点,打造集法律宣传、预约立案、庭审公开、判后答疑、以案释法等为一体的巡回审判民生工程。以利民为着力点,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努力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诚信为着力点,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惩戒失信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以普法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营造学法知法守法尊法氛围,受教育群众上万余人。以为民为着力点,深入基层精准扶贫,落实帮扶资金,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A5-4GQ3?4nK9.2F
(三)促改革,全力推进严格司法。有序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在23名员额法官的基础上组建10个审判团队,员额法官全部充实到一线办案,稳步落实“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要求。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分析讨论疑难案件,保证了司改后案件审判质量。深化院庭长办案机制。探索建立员额法官动态调配机制,合理调配审判力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在全县12个乡镇选任128名“网格化”送达员,成功送达率达95%,缓解了“送达难”影响案件审判质效的困难。 I3-7R018Zz1!9v
(四)转作风,全力保证廉洁司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为目标,深入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体现。集中整治“六难三案四顽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司法巡查、审务督查、纪律督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队伍实现了连续20多年的零违纪。 H3-5sJ5!8QC98P
(五)受监督,全力打造阳光司法。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重视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加强庭审直播、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建设,直播法庭实现全覆盖;规范法律文书上网公开工作。借助宣传平台,通过各类媒体同步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及时报送法院工作动态信息,加强官方微信、网站等自媒体建设,扩大外宣影响力。 b8~7uh2-7gr9~8U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院领导班子的精诚团结和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大姚法院各项工作成绩获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院,全州法院集体三等功,全州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40多项集体荣誉,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党建先进个人姜光文,全县最美职工马云等先进个人。面对新形势,大姚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盯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和改进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新发展。 z83UX1;9NE,~3M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