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馆(楚雄州文化馆中心馆)简介
楚雄州文化馆是楚雄州人民政府设立的文体局直属的公益性正科级文化事业机构,始建于1962年,是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重要场所。2012年初新投入使用的馆舍位于楚雄市阳光大道州文化活动中心,广场占地10000余平方米,建有综合楼和小剧场,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除办公室外,还设有多功能厅(含舞蹈教室)、书画展厅、综合培训教室、老年及少儿活动中心、非遗展厅、录音棚、小剧场等业务用房。楚雄州文化馆内设办公室、美影部、文艺辅导部、《马缨花》编辑部及非遗保护部共一室四部,现有职职工22人。2011年初被楚雄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11年11月被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州级文明单位;2011年12月被国家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馆,并被国家文化部评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集体”。 x3-7lt12CZ6~8Z
馆址:云南省楚雄市阳光大道楚雄州文化活动中心 a7~7ZH3+6BW5~1y
开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 B6.6xz4~3zv7:9A
上 午:8:30——12:00 x9+4ny7!8qI4=1d
下 午:14:30——18:00 A4~5bM9:1Zg5:6P
晚 间:19:00——21:00 P9.7iM,;8Yz,~6j
公交线路:附1路、5路(楚雄州文化活动中心) J2!,yl1.7aR1=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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