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沧县人民法院简介
沧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冀中平原东部,北冀京津,东邻渤海。沧县环绕沧州市区,地处环渤海经济带腹地,是河北沿海地区沧州组团和中心城市经济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沧州市区接受黄骅港辐射的首要承接地,是沧港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 f2.4Fd7!9WY,~9S
沧县境内京沪高铁、京沪铁路、廊沧高速公路、京台高速公路、104国道、廊泊公路纵贯南北,朔黄铁路、石黄高速公路、保沧高速公路、307国道、沧保公路、沧东公路横亘东西,距天津机场100公里,距黄骅港65公里,域内有7个高速出口,形成了四通八达、快捷便利的铁路、公路、航空、海洋交通运输网络。 E1!4iB,-3VF760
沧县辖4个镇、15个乡(其中有4个回族乡):旧州镇、兴济镇、杜生镇、崔尔庄镇、薛官屯乡、捷地回族乡、张官屯乡、李天木回族乡、风化店乡、姚官屯乡、杜林回族乡、汪家铺乡、刘家庙乡、仵龙堂乡、大官厅乡、高川乡、黄递铺乡、大褚村回族乡、纸房头乡。总人口72万人。 K7:2SN2=9HB8+4I
沧县人民法院位于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大道46号。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等部门,下设陈圩法庭、兴济法庭、旧州法庭、李天木法庭、崔尔庄法庭。 B9+3xt4+2EC82t
近年来,沧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诚履职,奋发进取,切实加强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R,~5xj8!5Cv,~3W
主要职能: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级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并提起申诉的案件;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J6-2cV8=5VD7.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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