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人民法院简介
扶绥县地处广西西南部,全县总面积2836平方公里,辖8个镇3个乡,共132个村(居)委会823个自然屯。全县人口43万人,壮、瑶等17个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83.1%,素有“甘蔗之乡”、“瓜菜之乡”、“剑麻之乡”、“白头叶猴之乡”、“恐龙之乡”的美称。全县耕地面积150万亩,人均3.7亩,排广西各县前7位。扶绥交通区位独具优势。距南宁市和崇左市分别为52公里和67公里,是两座中心城市的“半小时经济圈”;距南宁国际机场28公里,距中越边境凭祥市152公里,距越南首都河内300公里。南友高速公路、322国道、湘桂铁路、左江穿过扶绥县境内,积极筹备建设中的扶绥到南宁的二级路和规划建设中的崇左至钦州、北海的高速公路经过扶绥县境内,造就了扶绥“毗邻南宁、面向东盟、通边达海”的独特地缘区位优势。 K1;2JG8:5Vq1;9t
扶绥县人民法院组建于1951年6月,经历了艰难创建,曲折前进,恢复重建,蓬勃发展,与时俱进的历史进程。扶绥法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院办、政工科、纪检组,下设三个基层法庭:渠黎人民法庭、中东人民法庭、东门人民法庭。法院现在编干警80人,其中审判人员45人,书记员23人,法警7名,其他职工5名,另有聘用法警11人。 p2?,Ft5?7bH7+4k
近年来,扶绥县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对照内炼素质外树形象的目标,努力打造“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形象,法院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2004年,扶绥法院荣获“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立案庭、档案室、法警大队分别被区高院评为先进集体。2005年荣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区优秀法院”、“ 全区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法警大队获得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建制大队业务技能竞赛团体第一名。2006年该院被评为广西“百家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人民满意单位”,法警大队荣立区高院集体三等功; 2007年,扶绥法院被评为“全区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综合目标管理先进集体”;刑庭被评为全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东门庭、中东庭分别被区高院评为 “规范化人民法庭”。 2008年,民二庭被评为全市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先进集体。2009年,扶绥法院被评为全区“五化”法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中东法庭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C8:2ps1+6uW6!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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