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人民法院简介
永兴县地处湖南省东南部、郴州市北陲,东邻资兴,南连苏仙,西靠桂阳,北接安仁、耒阳。永兴县辖8镇17乡,总人口63.85万,是郴州市人口第二大县,系黄克诚大将的故乡,有“中国银都”之称,已形成以金银、煤炭、烤烟、烟花、旅游为主的“五彩经济”。2007年11月永兴县被正式列为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县,在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排名中居全省第11位。 B1~6xv4=8qs7-8k
永兴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11日,现设内部机构21个:办公室、政工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监察室(人民监督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司法技术室、立案庭、法警大队、刑事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法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快审庭、林业庭(生态环境庭)、审监庭、马田墟法庭、金龟法庭、柏林法庭(巡回庭)、鲤鱼塘法庭、执行局(执一庭、执二庭、综合管理办)。现有干警141人(含临聘人员40人),其中院领导13人。 U7!8JV2:8lk8;4Z
2016年,永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05件,办结4509件,同比分别增长31.2%和30.6%。其中,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零,平均办案周期60.02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5%,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排名第二。 K,-8RQ5+2mj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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