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简介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61年,现辖区1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面积91.6平方千米,人口17.8万人。 D2-4UV9;1ck3~8U
全院现有在编干警6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17人,大学本科学历51人,大专学历1人。具有法律本科学历和研究生学历的共51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73.9%。干警平均年龄43岁。内设政治部、执行局、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共7个部门,以及派出法庭1个。负责审判辖区内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近三年,年均受理各类案件4000余件,年均结案率96% ,审判执行质效逐年提升,较好的发挥了人民法院惩罚犯罪、调处纠纷、保障人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 A,=1bH1.5Xv78Q
近年来,元宝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服务大局,审判质效指标位于全省基层法院前列,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先后被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丹东市委丹东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院”荣誉称号,丹东市委丹东市人民政府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记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集体三等功一次。 r,2ED8=2zC7-8C
全院干警将始终牢记初心和使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动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j36MZ1!7US3.2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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