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简介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61年6月,时为丹东市郊区人民法院,1980年4月更名为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振安区东泰路,辖区面积669平方公里,人口20余万人。 Z5=3Ak6:1Rq8+6O
全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64人。内设刑事审判庭、三个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共计15个部门,以及2个人民法庭。 m9+5NF,:2Hj1?6q
近年来,振安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主题,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服务大局,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先后被振安区人大授予“人民满意执法单位”称号,丹东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平安建设优胜单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执行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T9~9Eu4+5my,8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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