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8月1日,其前身为安东市人民法院(1959年1月与成立的安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1965年更名为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丹东中院现辖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东港市、凤城市、宽甸满族自治县6个基层人民法院,21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现有在编干警691人,其中,中院169人,基层法院522人。在全市法院干警中,员额法官291人,其中中院72人。全市法院案件数量逐年攀升,2015年以来,两级法院年审执结案件4万余件。 U4?5Cn9-3q01-6C
丹东中院在编干警169人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109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51人。内设23个职能部门,其中,审判、执行、立案、信访、审管办、研究室、法警支队等部门14个,组织人事处、宣教处、办公室、司法行政处、技术处等综合行政部门9个。审判办公楼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 B2:9Ol2?6fj4~,Q
多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科学指导,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丹东中院党组带领全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突出抓执法办案、抓风险防控、促队伍建设三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进法治建设和保障丹东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8月,丹东中院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抓住历史发展机遇,坚持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求真务实,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努力提升司法公正公信,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 A6+7Pl5~3jl7-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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