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人民法院简介
1949年12月23日,宾川县人民政府内设司法科行使审判职能。1950年7月1日,撤销司法科建制设立法院,属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1958年10月,宾川、祥云、弥渡三县合并,宾川县人民法院随县并入祥云县人民法院,宾川片下设宾川、平川两个法庭。1961年3月,宾川县建制恢复,宾川县人民法院随之恢复,先后设立了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委员会等机构,调配人员开展审判工作。现审判楼位于宾川县金牛镇仁和路49号,现有正式在编工作人员67人,其中,中共党员43人,预备党员1人,占全体干警的64.17%;女干警26人,占38.8%;大学本科学历61人,占91.04%;在职法官41人,法警9人,书记员6人;副处职务1人,正科9人,享受正科级待遇7人,主任科员3人,副科14人,副主任科员11人,科员21人、办事员2人、工人1人。 B3;3my,=5KZ4~8V
宾川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商事审判庭)、行政庭,州城、平川2个人民法庭,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等共计15个部门。 03!,RP1+9PM1?6J
近年来,宾川县人民法院每年审、执结案件数均在1700件左右。随着社会转型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婚姻家庭等大量涉及民生的纠纷案件涌进法院,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甚至是恶性案件,直接影响社会稳定,2014年,宾川法院结合县情,将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确定亮点工作,重点开展。 一是建设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立案审查、收费退费、司法统计、登记排期、勘验、送达、速裁速调、涉法涉诉、判后释疑等庭前保障事务,进行集约化办理,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零距离”服务;二是发挥人民法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之间的联动,搞清楚群众的利益诉求,找准利益平衡点,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发生地;三是加大巡回审判和就地开庭力度,除了派出法庭外,院机关的民事、刑事等各审判业务庭均组织一定数量的案件到案发地开庭,以案释法,威慑犯罪,引导当地群众树立法律规则意识,为社会秩序树立正确的导向,与公安、司法局协调,做好庭审安保与法制宣传工作;四是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从一些典型案例中总结出化解基层矛盾的好方法,实行审判业务庭与乡镇调解委员会挂钩,调配经验丰富的法官进行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五是建设执行指挥中心,打造“网上执行局”,构建公开查询、执行信息查询、远程指挥平台,对被执行人身份信息、下落、财产信息进行快速查询和控制;对重大执行案件、重大执行活动统一调配人员、装备,快速处置,预防暴力抗法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向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公开案件执行进展情况。通过中心建设提高执行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以阳光执行取信于民,使外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 B7~6qI4!,nt4!4L
宾川县人民法院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人民的好评。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和省、州法院的表彰奖励,荣立集体二等功、集体一等功各一次,集体三等功3次,200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200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两个内设部门先后四次荣高集体三等功,州城法庭先后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司法厅、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表彰为人民调解先进法庭,2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执行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撰写的调研论文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3年度审判管理优秀论文,多名干警获得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表彰。 D5!5gu5=,fY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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