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人民法院简介
云南省剑川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北部,国土总面积2318平方千米,其中山区面积占87.78%。截止2013年底全县总人口18.038万,有白、汉、彝、僳僳、回、纳西等民族,其中白族人口16.1286万人,占总人口的89.4%,是大理州主要白族聚居县。剑川法院成立于1950年12月10日,原址在县城四二路,1986年5月迁往县城徐公街,2003年3月迁往县城腾龙路,新建审判法庭位于县城金丝路和剑(剑川)鹤(鹤庆)路之间,2015年下半年有望完成搬迁工作。截至2014年11月,共有在编干警42人,其中法官23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9人,专科3人,干警平均年龄38岁。近年来,年收案数量均在400余件。工作中,认真贯彻“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矛盾化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物质建设及社会管理创新等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案件调解率和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办案周期进一步缩短、新闻宣传采用稿件数不断上升,人民陪审员参与普通程序案件审理参审率达100%,巡回办案、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等方面得到上级法院和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U7+5Mi1=8fL9.9X
剑川法院现设有15个内设机构,具体为政治处、纪检组、马登人民法庭、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 B7!6ib1!6zU9!7l
近年来,剑川县人民法院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构建和谐为己任,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公正高效地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全力促进剑川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发展。 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力度,对于已调解的刑附民案件,尽量促使被告人及其家属于案件宣判前自动履行,达到案结事了人和。认真贯彻未成年人刑事政策,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做好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诉前调解,合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审结案件中调撤率达75.51%,自动履行率达65.3%。扎实开展巡回审理工作和“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使庭审进村入社,方便群众司法维权,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去年以来采用小额速裁审理案件49件,案件标的157.9489万元,其中调解40件,撤诉8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调撤率100%,平均办案周期4.3天。 完善司法为民措施。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窗口建设,优化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指导,积极引导当事人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司法救助机制,积极构建以执行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困难救济等为内容的多层次救助体系,保障生活确有困难的特定案件权利人及时获得救助。 减缓免缴诉讼费1.97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7.1万元。 夯实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网络和媒体宣传优势,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各类典型案件及时进行公开报道,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3年以来,国家级和省州县级媒体共采用稿件300余篇次,在省州县电视台播出电视专题片13片次。 r4.3kO4+7Rx4:6G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2013年以来,剑川法院共获得以下荣誉:被州法院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三等奖”、2013年度绩效考核位列全州第四,被大理州中院党组记集体三等功和个人三等功各一次,马登法庭阳光司法案件被省法院评为云南省“百件精品案件”、被州法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马登法庭绩效考核位列全州第二,被大理州中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被中共剑川县委授予综治维稳先进单位、2012年度先进平安机关、先进职工之家县级示范妇女之家等。 z6~2ky,-3zI7~3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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