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人民法院简介
万源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下辖9个人民法庭(白沙镇、旧院镇、罗文镇、草坝镇、河口镇、黄钟镇、竹峪镇、官渡镇、大竹镇)。全院现有在编干警104人,其中研究生4人,在读研究生8人,本科学历70人,大专以上学历占全院干警总人数的96%以上。 x9!3kW9?7Nt6=4P
万源市人民法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等业务庭室,以及办公室、政治处、行装处、法警大队、机关党委、监察室等行政部门。 R,=5Zd6:6RZ4;1r
万源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工作目标,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大力改进司法作风,切实解决“六难三案”,全力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文化建设,立足审判职能,强化服务意识,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公正高效,全院上下形成了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风尚,为促进万源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j7!3kw2?7bS4:4v
万源市人民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被四川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攻坚破难”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开展“服务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先进集体、法院党建宣传报道先进单位,被达州中院评为“先进基层法院”,连续八年被万源市委授予“四好”领导班子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一次,多次被万源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w,+8iD4:1sb2-5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基层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01﹞57号)等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万源市人民法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民编制规定如下: j2+1XV6+,hG1=6H
一、主要职责 P3!5Zu3.7jj1;2V
万源市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审判辖区法律规定的一审案件,保证生效裁判的执行、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对万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s29Im2=1VD3.3I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q8!1he3!9Er1+,N
(二)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和指令再审的案件。 e2-2kq6-5Vl,!1W
(三)依法审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 z4?4vV5=6bz9?9D
(四)负责本院司法技术咨询、技术审核,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 F6+7Tv2!1Rp72U
(五)对本院审判工作中提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上级法院提出报告。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s8,if9!9Ze5~4l
(六)负责本院的执行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w2+8gO72Zb2:2z
(七)负责协助上级法院和外地法院执行案件。 s7.8jE6+6kF1.5d
(八)对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 N8:9xV6!7Ju6-9m
(九)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p,1yB9~3Zd5.7m
(十)负责本院司法警察工作,组织实施司法警察的业务技能培训。 f6?1Sd8=5Ef9=2p
(十一)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g6:9Vf6+2yE3=3v
(十二)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g,.2Xf8~60A2~8R
二、内设机构 O9+6rO3~3Iy1=3v
(一)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 02-8sX,=7iw6.5H
负责承办院党组的文秘事务工作,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院务工作,办理审判委员会、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事务;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文秘、资料、档案、保密工作、司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本院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撰写本院主要领导的会议讲话稿;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报告,编写法院工作简报、信息动态;负责本院文件撰稿的协调和文字把关、归档工作;负责本院的保密工作、密码管理、机要传真、印章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系统调研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撰写疑难案件如何适用法律、政策的请示及司法建议。 q6:6yF5;2QO8-8m
(二)立案庭(信访科) y4;70N9.4cB6!9W
依法受理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的立案工作。审查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决定是否立案。审查刑事、民事、行政再审立案工作。审查诉前及立案阶段的财产、证据等保全申请并作出裁定,执行财产、证据等保全裁定,收转各类诉讼资科。核算诉讼费用、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负责司法救助申请事宜。负责本院机关的案件流程管理;负责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随时了解掌握本院信访工作动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体访、越级访苗头和重点信访对象思想动态等及时报告,及时主动做好上访群众的稳定工作;负责协助、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和本院、各责任庭室处理信访事项,依法依规提出处理信访事项的具体意见;妥善保管信访材科,建立信访档案,做到“五有”:即有来信来访登记本,有立案交办、转办、自办审批表和登记本,有上级领导交办案件的办理情况回复单,有案件移送执行情况登记,有司法救助案件登记;办理其他有关 m1~5gT9;2Se4=2k
工作事项。 d9?1gL1!4s09-2C
(三)刑事审判庭 b5=5tQ7-1ed7.3O
依法审理本院管辖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法庭回避的刑事自诉案件或由上级法院指定审判的其他刑事犯罪案件;负责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指导人民法庭审理刑事自诉案件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y3=4FH3-6jD8;8T
(四)民事审判第一庭 G1+,lA,-6Cs6;,I
负责审理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权属纠纷等一审民事案件;负责审理人民法庭难以审理的重大疑难案件和回避的民事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E67sQ7;8Xa,2n
(五)民事审判第二庭 T9=6xp1-,0q4!3P
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破产案件和人民法庭难以审理的疑难民商事纠纷案件;依法审理本院一审合同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纠纷以及企业破产、期货、股票、证券、票据等一审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k2+80e4?1jl87Z
(六)行政审判庭 l6.6kQ5=6Fl7.8t
负责审理本院管辖及上级法院交办的一审行政案件;负责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其他有关行政审判工作事项。 L,;8jd4:5ej5~7I
(七)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 E5!3Gs28Ea1!,y
负责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和抗诉的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负责本院司法质量评查、司法绩效评估、司法统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之间及非审判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对本院审判管理、司法绩效进行监管,相对独立地开展审判管理工作;负责如实上报审判绩效考评统计数据,并提出相应的建议;积极全面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及时公布评查结果;建立、健全评查档案;按季写出评查报告,对各业务部门和法官和绩效指标数据进行通报、点评;负责司法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N7=9gV19uM6=7L
(八)执行局(庭) D3.4eJ9?8BM5.4f
依法执行本院第一审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和调解书中有关财产内容的决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非诉讼执行案件;办理委托移送执行和协助执行事宜;对法院执行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和协调,协调处理法院之间以及与其他有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案件。负责本院第一审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非诉讼执行案件;办理委托移送执行和协助执行事宜。 09?9lR5+,ZV4:6E
执行局(庭)内设执行综合科和执行审查科。 R4+4Ub1:1WI1~5U
1、执行综合科:负责本院生效法律文书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负责本辖区仲裁机构的裁决、公正债权文书的执行;负责非诉讼行政案件的执行;负责上级法院指定执行和辖区外法院委托执行案件的执行。 b7:1cE2;4Uz8.1A
2、执行审查科:负责对执行进行审查、裁定;决定暂缓执行,停止执行;裁定执行变更、执行中止、执行终结;对执行和解协议做出准许裁定;负责审查办理委托执行案件的有关手续,审查受理辖区外法院的委托执行案件。 O5!9Ci,;7ks9+8F
(九)司法警察大队 y1;5oj6+7Tw1.7q
执行司法警察工作条例、规定、办法,组织实施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执行死刑、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配合执行局(庭)的执行事项,维护机关秩序和负责机关保卫工作;负责协助人民法庭的执行工作;接受上级司法警察机构的调遣;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M5+9HK6+5W07;6u
(十)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司法技术室) t5=8tq4=1PL9+6J
负责计划财务、诉讼费管理工作;负责物资装备及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民法庭和审判庭建设工作;负责法院的武器、车辆、服装、通讯器材、微机、交通工作等专项物资装备计划、管理及分配工作;负责本院后勤服务和机关接待工作;负责本院司法技术咨询、技术审核,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负责本院信息化工作;负责本院开展司法技术工作。 N53Bo1!70w3~6n
(十一)政治处 v,-8Ng7=1OH1;9m
负责本院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办理院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院干警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协调工作;协助上级法院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办理《法官法》规定的有关工作;承办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机关岗位目标管理,负责院法官等级评定、司法警察警衔审核呈报工作。负责本院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其他人事、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干警的工资、人事信息管理、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本院评先创优、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院干警各类学历教育、续职教育、业务培训工作。 v7?8YC7;2HT6+2V
(十二)监察室 J2.9WN1!4UU9+5p
负责抓好全院干警党纪党风和廉政建设,有针对性地抓好全院党纪党风和廉政教育,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落实;负责监督本院干警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政纪律的情况;受理本院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本院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受理本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对本院各项纪律作风和廉政制度实施情况的登记监督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o5=1J01:1TI73A
人民法庭(共设置9个人民法庭:白沙法庭、旧院法庭、 N1!7ZU3=9wD5.5D
官渡法庭、大竹法庭、罗文法庭、河口法庭、草坝法庭、黄钟法庭、竹峪法庭).其主要职责是: A1?9Bg4?4cE,;,F
负责审理和执行本辖区的轻微刑事自诉、民商事案件;负责执行本庭审理的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文书;积极参与本庭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管理好法庭的财务和其他公共物品,美化环境,保持清洁卫生;办理本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h3;7nN4.5mJ1!3g
机关党委:负责本院的党群工作。 g75rV1;2fV2~8M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q7!7SN7:6Og7.1q
市人民法院政法专项编制105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3名;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执行局长等按市委规定配备;中层领导正职25名,中层领导副职27名;人民法庭庭长按达市委办发[ 2001] 57号文件规定配备。 n,:5mJ9;7fB4!4v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0名。 Q8-,sD7~4Eg7!7B
四、其他事项 w5.7HT6-8IT3-9F
撤销书记员工作室。 F8!8Bm76vq5-6A
五、附则 08~2EJ7;4Is5:5s
本规定由中共万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万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l33PC5:8hT9;8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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