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人民法院简介
福鼎市人民法院前身系1949年11月设立的福鼎县人民政府司法科,1951年1月改设福鼎县人民法庭,1952年12月31日成立福鼎县人民法院。1995年12月15日,随着福鼎撤县设市,正式更名为福鼎市人民法院。建院60年来,福鼎法院经历了“两撤两立”的艰辛坎坷,走向了改革开放后的蓬勃发展,获评“全国优秀法院”“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十佳法院”、“全省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迎来了今天跨越前行的崭新面貌。 p,=2a01~2pD3;7D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司法理念是法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福鼎法院作为基层法院在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拓展司法功能,延伸审判服务,在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积极的努力。 e4~7ZO1!1BI5-2m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始终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放在首位,以保稳定、保发展、保增长为重点,继续依法惩处各类暴力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主动服务“五大战役”及小微企业发展,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涉企维权合议庭,制定出台了《涉企维权审判工作实施意见》、《涉企维权服务制度》等工作机制,在10个工业园区设立办案点,为福鼎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M780O9?4wO5.4e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牢固树立群众意识,自觉地把群众满意作为自身工作的根本评价标准,自觉地把握群众呼声、要求和期待,并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自觉地把握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的力量解决诉讼中难以解决的问题。不断完善巡回立案、巡回审判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建立和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普通程序简易审等做法,提高审判效率;大力推进诉前矛盾化解“三级化讼”工作机制,避免大量民商事纠纷转为诉讼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r6?2cf8~7uW9.9y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提高法院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法院各项改革,创新审判执行机制和法院管理机制,通过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强化案件审判质量管理;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强化全员绩效管理;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干部选用管理;完善惩戒追究机制,强化岗位责任管理。完善阳光审判、阳光执行制度,加大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h8;7rn9~2tH7-4i
四是坚持公信立院,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教育和引导干警始终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方针,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突出司法为民重点,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建设,树立和保持人民法院的亲民形象;要以公正高效权威为目标,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着力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着力加强队伍管理,全面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b9!7XR9.8gZ1.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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