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抚顺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月14日,1955年1月变更为现名,现坐落于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司法管辖面积1.127万平方公里,辖区人口230万人。截止2018年8月,抚顺两级法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810名,实有678人,有员额法官272人,占总编制的33.6%。市中院政法专项编229名,实有194人,其中,院领导一正三副,政治部主任1名。员额法官72人,占全院政法专项编的31.4%。中共党员158人,占81.4%。研究生学历36人,占18.6%,大学本科学历149人,占76.8%;女干警93人,占47.9%。抚顺中院有内设机构28个,其中,审判执行业务庭15个,政工后勤综合部门13个。全市设7个县、区基层法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590名,实有493人。共有派出人民法庭15个。 x9=4mo9-5br28H
党的十八大以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各项工作部署,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重点,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支撑,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关键,扎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 D2!2db7;2JR9~4W
进入新时代,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新的起点上,为抚顺转型振兴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铸就抚顺法院新的辉煌。 r8!8Pn4?4sf4!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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